耀州一企業擅自撕毀封條被移送公安機關

近日,耀州區環保局依法將一起擅自撕毀封條、抗拒環境執法案移送公安機關,建議對違法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受理。

據瞭解,4月15日,耀州區環境監察執法人員對中國鐵建大橋工程局某拌和站進行檢查時發現:該拌和站物料露天堆放,上料口未安裝集氣罩及收塵設施,8個儲存罐無任何汙染防治設施,現場2輛罐車正在向儲存罐內裝灰,罐頂與罐底有大量灰粉外溢。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現場對該公司正在作業的1臺裝載機、2條上料輸送帶及拌和樓出入口依法進行了查封,並提出整改要求。

4月16日,執法人員再次現場督查整改落實情況時,發現該拌和站對存在問題未整改,且擅自撕毀裝載機和輸送帶封條,輸送帶有明顯違法生產痕跡。

耀州一企業擅自撕毀封條被移送公安機關

經調查取證查明:該拌和站站長王某於15日對現場查封確認並簽字,但未明確向站內其他人員說明情況,且在已知拌和站其他人員撕毀封條、開工生產時,未及時制止;生產組長馬某在明知設備已查封的情況下,擅自撕毀封條、重啟設備,組織生產;王某和馬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

為嚴懲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環保法權威,4月23日,耀州區環保局依據法定程序,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建議對王某與馬某2人實施行政拘留,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案件進行全面調查。

[通訊員 李妮 殷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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