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朋友,這是我的新號碼...”這個新騙術,你能招架的了嗎?

【拍案】“朋友,这是我的新号码...”这个新骗术,你能招架的了吗?

扮演“中介”角色,幫助電信詐騙團伙轉移隱匿贓款,騙取被害人錢財。經嘉祥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分別判處王某、文某、高某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零六個月,罰金15萬至16萬不等的刑罰。

【拍案】“朋友,这是我的新号码...”这个新骗术,你能招架的了吗?

一條來自“好朋友”的信息

2017年1月20日,嘉祥縣的李某收到了“好朋友”小張發來的手機短信,上面寫著“我有一筆錢要借給他人,現在不方便用自己的名字和銀行卡轉借給他,我的意思想把錢打到你的卡上,用你的名義幫我轉借給他可以嗎”。

【拍案】“朋友,这是我的新号码...”这个新骗术,你能招架的了吗?

其實前幾天李某就收到過“好朋友”小張更換手機號碼的短信,落款是小張的名字,李某並沒有多想就把小張這個新號保存下來了。所以當李某再次看到小張發來的短信時,沒有懷疑,也沒給小張回覆電話。在李某看來,自己並又沒有損失,於是李某隨即回覆短信:可以。

李某將自己的銀行卡號發給了小張,一會兒,李某收到了一條小張發來的偽造向銀行轉賬成功3萬的截圖彩信。小張催促李某趕緊把錢轉到他發來的一個賬戶。李某有些懷疑的回覆道:“我並沒有收到銀行發來轉賬成功的短信”,小張給出了合理解釋:“銀行客服說是跨行轉,不是同行轉,最遲也得三四個小時。”小張繼續催促李某,說用錢用的很急,讓李某先將錢轉到他提供的賬戶。在小張催促下,不好意思拒絕的李某將錢轉到小張指定的那個賬戶。

之後,一直沒有收到銀行到賬信息的李某著了急,小張也再也沒有回覆信息。李某聯繫到了小張本人,可是小張的答覆讓李某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原來小張並沒有讓李某給自己轉賬,小張說,自己的手機前段時間中病毒了,通訊錄等一些信息可能洩露了。發現被騙的李某隨之報警。

做“中介”收“中介費”

2017年1月,王某無意間認識了一個電信詐騙團伙裡的馬某等人(另案處理),經過接觸,王某知道他們這個詐騙團伙急需為他們專職取錢的人。為確保自身安全,馬某等人不直接到銀行提取騙到的錢款。馬某表示,如果王某能為他們及時找到取錢的人,就會給其好處費,同時按照“行規”,取錢的人可留下百分之十五的“抽成”。王某想著這事還是要找自己熟悉可靠的人。隨後,王某找到了高某,高某想拉著剛出獄沒兩年的表哥文某一起幹。兩人從王某那裡知道,所謂的取錢是為詐騙團伙取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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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王某的要求,兩人從網上花錢買了幾張銀行卡。王某將掌握的銀行卡號告知了其上線馬某。馬某等人將詐騙得來的贓款部分轉移到王某掌握的銀行卡中,之後馬某通知王某取現。作為“中介”的王某然後再通知高某、文某兩人到自助取款機上取走贓款。兩人留下“抽成”後,將剩餘的錢通過王某交給上線馬某等人,每次成功後,王某都可以得到“中介費”。就這樣,在王某、高某、文某三人的幫助下,馬某等人詐騙團伙可以輕鬆的將詐騙得來的其中30餘萬贓款迅速轉移隱匿,其中就有受害人李某被騙的錢。

原來詐騙沒啥“技術活”

據王某供述,在為詐騙團伙做“中介”期間,曾經去過馬某等詐騙團伙的“工作場所”。看到馬某等實施詐騙的手段,王某認為其實沒啥“技術活”,關鍵就在於這個詐騙團伙通過非法途徑購買了木馬病毒盜取的他人手機裡的個人信息,以他人的名義向通訊錄中的熟人發送“更換手機號”等信息,逐漸獲取“熟人”信任。

【拍案】“朋友,这是我的新号码...”这个新骗术,你能招架的了吗?

2017年7月,隨著詐騙團伙馬某等人紛紛落網,嘉祥縣公安機關根據掌握的線索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文某抓捕歸案,看著表哥文某落網,高某也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庭審中,面對檢察官拿出鐵一樣的證據,王某當庭認罪。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程序。

檢察官提醒人們,詐騙犯手段再多,最終的目標還是群眾的錢袋子,當對方提出要錢的時候,一定要多留心,確定是否是熟人,不圖小便宜,不信天上掉餡餅,守好自己的錢袋子。

來源|嘉祥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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