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撿手機掃碼消費2500多元被抓

4月22日,市民小王在甘井子區商務學院車站附近把自己的手機弄丟了,沒想到3天之後,他接連收到手機短信通知,自己的銀行卡被消費2500多元錢。這時,他才想到自己的銀行卡綁定了微信掃碼支付,於是趕緊報了警。

記者從李家街派出所瞭解,4月25日,沙河口區李家街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在4月22日當天,小王的銀行卡顯示在位於西南路附近的一家超市先後6次掃碼付款,總共消費了2526元。民警立即趕往超市,在收銀臺調取了監控錄像,通過與付款時間的反覆比對,終於找到了當時掃碼支付的兩人,錄像裡出現了一男一女兩個人,6次消費都是這兩個人所為,消費時間都是在4月22日。

民警介紹,在調查掌握了他們的準確住址後,4月26日晚上7時30分,民警在其住所,將他們抓獲。經調查,兩人是一對情侶,女子曹某出生於1976年,男子田某出生於1984年,都是外地來連打工人員,就在西南路這家超市附近居住。兩人被帶到派出所之後,剛開始並不認為自己有違法犯罪行為,稱自己“只是撿到了一個手機”。

花別人錢竟不覺得有錯

經過詢問,兩人交代,4月22日下午3時左右,他們在商務學院附近乘坐公交車回家時,曹某撿到了一部手機,當時並沒有在意,後來曹某將手機交給了田某,田某發現,手機並沒有設置密碼。他在打開手機登錄微信後,看到微信裡有40多元錢,便想佔小便宜,決定把錢花掉。

當田某在超市付款的時候,意外發現,手機綁定了銀行卡,在被掃碼結賬的時候,會自動從銀行卡支付,而且通過手機短信提醒,銀行卡里還有不少餘額。這讓兩人起了貪念,當天,他們開始在超市瘋狂購物,從吃的喝的到香菸,一共買了2526元錢的東西。

兩人法律意識淡薄,直到被抓獲,仍不覺得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民警表示,兩人的行為已經涉嫌盜竊罪,目前,此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