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詩城
這個問題很好!應該普及一下知識。至於誰賠付我沒有說話的權利,我就是想針對這件事說說。小區裡養狗確實是個問題。
我們小區裡也有養狗的,我離開原來住的小區的原因是因為狗。我住六樓,一樓有戶人家就養狗,還不是一般的狗~藏獒。這戶人家就在單元門口弄了一個簡易狗舍,裡面就養著這個大傢伙,一天我下樓正好碰見狗主人餵狗,狗是散養的,沒有被拴上。狗主人告訴我,來回走路離狗籠子遠點,這狗厲害,還兇猛。這話說的我毛骨悚然。我是可以的,可孩子如何?我孩子小,而且非常喜歡狗,我感覺孩子如果照顧不到,很是危險,曾和物業溝通,沒有結果,所以只好管自己了,搬家吧!
現在住的小區還是有養狗的,在小區有個開發商一家的大院,院內就有一隻大大的黑狗,在圍欄上有個牌子,“院內有狗”,這個不用寫,這個傢伙很大,很是顯眼。雖說它出不來,只要有人經過,它就向你使勁,除了攀爬圍欄,還哄叫。晚上有時就被吵醒。這個地方我也準備搬離。真的有些感嘆——我怎麼就和狗……
這不前兩天剛一下樓,一隻小狗突然使橫,旺旺叫,嚇我一跳,回家就發燒!哎!對這些養狗的,我真是沒辦法!我無語了!
只能求求養狗的各位管好自己的寶貝,儘量別打擾別人的生活!
南極人21
現在有很多家庭,養狗,散養,出門遛狗不栓繩子。
我家母親就是這種人。
我被狗咬過四次,打過四次狂犬疫苗。
然後我家母親現在養三條狗在小區,不拴繩子那種。
母親家裡養狗,
前年剛被人毒死過兩條,今年搬家就又養了三條。
她心裡怎麼想的誰都不知道。
能怎麼辦呢。沒人管。
國家現在又沒有特別部門挨家挨戶的搜查。
淳簡拉基池德
很簡單的問題何必弄的那樣複雜?我個人覺得這樣判決對!這麼多錢由一人拿的確太多了。
孩子被狗咬死那兩個單位有責任@有責任就應該分擔點兒責任債。
袁yes1026
只要是狗傷害了人,狗主人就得負全責,這樣養狗人才會有責任感,才會管好自己的狗
快快樂樂
物業和醫院冤枉,應該狗主人負全責。現在不知怎麼了,一個事件,非得要牽連好幾個部門或者人。
安安7046
支持法院判決
但可愛的小生命將永遠長眠地下,痛心。
希望養狗人切實執行養狗條倒,規範養狗,不但不讓寵物傷到別人\\也防止傷到自家人,必定生命對每個人來說只有一次,生命無價傷不起。卜
95468716994
不知道詳細的經過,很難作出一個個人認為準確的判斷,相信法院判決應該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