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對外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

2017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西藏自治區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8年1月3日反饋了督察意見。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堅持把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政治檢驗,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政治擔當,作為構築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西藏建設的關鍵舉措,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機遇,堅決有力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

截至2019年3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全區45項整改任務、179項具體措施基本達到整改目標,其中2018年12月底前應完成的28項整改任務、90項具體措施基本整改到位;應於2019年和2020年完成的14項整改任務、24項具體措施按照序時要求積極推進;需要立行立改和長期堅持的3項整改任務、65項具體措施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堅定政治自覺,紮實推動整改工作

自治區黨委、政府牢固樹立西藏沒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總書記關於治邊穩藏重要論述,不斷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重點,抓住關鍵,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實作風,全面實施整改、系統推進整改、從嚴從實整改。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自治區黨委書記吳英傑同志任組長、自治區主席齊扎拉同志任常務副組長的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省級領導同志督察指導地市、行業部門環保整改工作機制,區黨委統一安排8位常委同志率隊對各地各部門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進行集中專項督察。各地各部門同步建立“首長負責制”,將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作為“一把手工程”,層層分解任務,逐級壓實責任,有效形成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抓總、分管負責同志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區市縣三級聯動的整改落實機制。

加強統籌部署。認真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區貫徹落實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細化分解45項整改任務和179項具體措施清單,明確整改目標、時限、措施、責任單位和督導單位。區黨委常委會會議、區政府常務會和專題會議多次研究部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及時召開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進行系統安排。

加強督查督辦。建立問題整改“限時辦結制”、“辦結銷號制”、“預警督辦制”和“提醒催辦制”,全面實行掛圖作戰、掛圖督戰,嚴格實行清單化調度機制,全程跟蹤監督整改進度,確保定期交賬。研究制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問題銷號工作規範》,加強整改質量管理、程序管理和臺賬管理。強化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自治區“一臺一報一網”刊播相關報道558條,有力營造整改監督的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形成上下協調、多管齊下、多措並舉的督查督辦體系。

加強執紀問責。對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移交的7個生態環境損害問題進行專案盯辦。第一時間成立責任追究組,對移交的問題線索仔細分析研判,開展深入調查,逐一釐清責任,共對83人進行了追責問責,其中,廳級14人、處級39人、科級以下3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共39人,誡勉談話43人,其他處理1人。區紀委監委出臺《關於加強環保整改監督問責方案》,對各級各部門整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加強機制建設。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為契機,始終把整改工作作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切入點,貫穿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全過程,積極開展了一批行業性、領域性集中整治行動,大力實施了一批區域性、流域性綜合治理。堅持突出當前,注重長遠,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出臺《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等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標準規範和制度方案,全區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逐步健全完善。

二、科學精準施策,堅決完成整改任務

自治區黨委、政府聚焦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緊盯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前所未有的重視程度、投入力度、工作強度、惠民廣度,對標對錶,綜合施策,不折不扣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實。

針對“貫徹落實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不夠有力”問題。區黨委書記吳英傑同志、自治區主席齊扎拉同志多次主持研究部署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保護好青藏高原生態就是對中華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最大貢獻”重要指示,以構築穩固的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為目標,不斷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佈局,大力實施生態工程建設,著力推動綠色發展,全面深化環境汙染防治,持續鞏固生態環境質量。

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不斷壓實。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納入各級各部門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完善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考核監督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更加明確。持續加強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觀的學習、教育、宣傳和引導,生態文明學習教育形成常態,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紮實推進。圍繞打好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以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為根本,全面推動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打好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全區生態環境質量保持持續良好。2018年,全區7地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率達98.2%。22個國控地表水全面達到考核要求,雅魯藏布江、怒江、羊卓雍措等主要江河湖泊水質保持在I或II類水域標準,飲用水源地水質良好,無黑臭水體。全區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

生態安全屏障重要地位不斷鞏固。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建立產業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啟動“三線一單”編制,國土空間佈局更趨合理。深入實施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建設規劃,大力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嚴格落實生態補償政策,積極開展生態示範創建,生態工程建設成效顯著。大力推進清潔能源建設,積極發展生態旅遊,全力推動綠色工業規模發展和綠色礦山建設,強力推進節能減排,綠色產業發展勢頭良好。加強自然保護區規範化建設與管理,建立協調聯動機制,開展“綠盾2018”和河湖溼地專項整治行動,生物多樣性資源有效保護。

針對“開發建設活動管理粗放”問題。各級各部門始終把生態保護作為全區工作底線、紅線、高壓線,緊密結合轄區和行業實際,堅持標本兼治,合理確定目標,科學規劃路徑,精準實施整改,不斷提升開發建設活動生態環境保護精細化管理水平。

強化規劃先導引領作用。建立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規劃和行業規劃進行全面清理。組織開展“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建立規劃和項目環評聯動機制,重點行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率達到100%。

強化礦產資源開發整治。編制《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嚴格劃定礦產資源禁止開發區。全面停止延續涉及自然保護區礦權,編制《各類保護區礦業權分類退出方案》。積極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管理,加大重點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出臺《砂石料礦產資源開採管理辦法》,開展挖沙採石專項清理。

強化水電資源開發監管。穩慎推進大江大河的水電開發,實際開發利用率僅佔資源總量的1%。嚴格劃定水力資源禁止開發河段。開展水電開發(含農村小水電)全面清理排查和專項集中整治。大型水電項目生態環境保護取得良好成效,林芝市《八及曲流域水電開發綜合整治與生態恢復方案》全面實施。

強化旅遊資源開發管理。修編《西藏自治區“十三五”旅遊發展規劃》,分類分批統籌推進全區116個A級景區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加強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堅決整治違法違規旅遊開發建設行為。雅魯藏布大峽谷景區、魯朗國際旅遊小鎮、工布苯日神山景區汙水規範處理,珠峰登山垃圾和景區垃圾得到妥善處置。

強化交通項目建設監管。嚴格執行《綜合交通運輸“十三五”發展規劃》,落實《關於實施綠色公路建設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綠色交通建設,全區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達到100%。2018年新建的農村公路項目全部履行環評手續。推行公路建設領域環保目標責任制,開展交通建設項目排查清理和整治。

針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環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問題。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為目標,進一步加大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健全完善建設、運營和管理機制,加強監督檢查與考核,確保全區汙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危險(醫療)廢物處置中心規範穩定運行,加快補齊工作短板,守護西藏碧水藍天。

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印發《“十三五”時期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0年)》,統籌全區汙染防治攻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拉薩市百澱片區、達孜縣城、堆龍德慶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工程和日喀則市桑珠孜區水環境綜合整治(一期)截汙工程積極推進。開展產業園區(集聚區)和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建設管理專項檢查,健全完善城鎮汙水處理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工作機制。

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全面整治。編制《“十三五”時期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2016-2020年)》,出臺《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開展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規範化整治專項行動。目前建成的106座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89座生活垃圾轉運設施基本規範運行,拉薩市垃圾焚燒發電廠正式點火投運。積極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危廢處置設施規範運行。深入開展行業領域危險廢物產排情況集中專項清理,出臺《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規範處置實施意見》,開展自治區危險廢物處置中心和6地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集中規範整治。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環境監管,對全區13家報廢機動車拆解企業開展專項整治。

生態環境保護監管水平不斷提高。自治區本級環境保護督察實現全覆蓋。建立開發建設活動與環境保護聯席會議、自然保護區監督管理協調聯動、環境保護聯合監管執法等機制,定期會商研究、協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事項。嚴格環境准入,落實環境保護“一票否決”權。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懲戒力度,持續深入開展行業性、區域性環境保護專項檢查行動,依法嚴肅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深化生態環境機構改革,生態環境監測監察能力有效提升。

三、堅持持續發力,深化鞏固整改成果

自治區黨委、政府將毫不動搖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忠實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正確處理“十三對關係”為根本方法,大力實施以“神聖國土守護者、幸福家園建設者”為主題的鄉村振興戰略,堅決打好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不斷築牢國家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西藏建設,著力打造國家生態文明高地,以良好的環境質量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堅持把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作為推進整改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上持續發力、久久為功,保持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機構不撤、人員不散,標準不降、要求不變,力度不松、熱度不減,以鐵的措施、鐵的紀律和“釘釘子”精神持續抓好整改落實,推動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的持續整改、全面整改、徹底整改,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的新成效,提升生態文明建設新高度,譜寫美麗西藏建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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