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 違法違規用地用礦 動工即拆

為確立生態保護紅線優先地位,我市嚴格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開發建設、開礦、開墾、採石、挖沙等活動的要求,對不符合條件的各類項目,不得通過用地預審、徵地審查,不得辦理供地手續,不得辦理各類延續、變更等手續。

“對於涉及保護區內的徵地審查、設施農用地備案、臨時用地手續辦理、土地綜合整治立項實施等事項辦理,事前須徵求環保部門的意見。對保護區內的各類礦業權,按照省國土資源廳、省林業廳要求,依法有序退出。”市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縣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履行好屬地監管職責,統籌做好自然保護區“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依法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主體責任。此外,嚴格禁止在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開發建設、開礦、開墾、採石、挖沙等活動的要求。對各種違法違規用地用礦行為,責令立即停止相關活動,依法依規予以嚴厲處罰,並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限期進行生態整治修復。(本報記者 滿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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