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凸匹內幕交易案:海銀系實控人涉嫌洩內幕 張紹波被罰1.03億元

4月26日,證監局發佈依法對張紹波內幕交易匹凸匹案作出行政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2585萬元,並處以7756萬罰款。

案件中,張紹波在五牛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五牛基金”)擬收購匹凸匹的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與內幕信息知情人頻繁聯絡,實際控制他人賬戶交易匹凸匹,交易行為明顯異常。

此前,上海監管局4月2日對張紹波內幕交易匹凸匹股票案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書中梳理了張紹波2015年內幕交易的時間線。

7月,五牛基金及一致行動人開始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統持續買入匹凸匹,8月,五牛基金陸續召開會議及編寫討論收購匹凸匹,8月21日,韓某收到五牛基金出具的有意收購匹凸匹的《匹凸匹分析報告150821》,12月28日,五牛基金與鮮某等正式簽訂轉讓協議,獲匹凸匹8.84%股份,2016年1月20日,匹凸匹的控股股東變更為五牛基金,實際控制人變更為韓某。

監管調查期間,張紹波及其代理人曾進行申辯,但經過複核後,監管局表示,五牛基金及一致行動人交易“匹凸匹”的過程是二級市場收購加協議收購兩種方式收購上市公司控制權,而非僅僅是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進行交易,進而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當事人知悉的信息應當是五牛基金收購匹凸匹控制權,而非僅僅是持有“匹凸匹”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的持股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二是五牛基金收購匹凸匹的具體過程中,從2015年7月起,五牛基金一致行動人就開始在二級市場上買入“匹凸匹”,8月3日五牛基金證券投資部召開的例會已經隱現收購上市公司的意圖。五牛基金證券投資部負責人張某於8月21日發給韓某的《匹凸匹分析報告150821》具備收購方案的實質內容,具有可執行性,構成收購的“動議”。該方案一旦公開,可能影響理性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及股票價格,該信息具有重大性。

三是張紹波與內幕信息知情人韓某內幕信息公開前聯絡頻繁,交易行為明顯異常,綜合各項主客觀證據,可以認定張紹波控制使用“張某婷”證券賬戶和“黃某花”證券賬戶進行了內幕交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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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到,匹凸匹2018年報中顯示,公司營收11.01億元,同比增長528.68%;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0.2億元,同比增長6.57%。

年報還提及2017年證監會對匹凸匹作出的《行政處罰書》,其中認定公司違反了《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有關規定,構成違法行為。在2019年3月17日,經董事會已經批准確認了預計負債和營業外支出約17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匹凸匹原股東鮮言涉及多起違規交易被證監會處罰,目前,匹凸匹實控人也有證券違規。

2015年上海證監局曾出具處罰書,韓宏偉控制的豫商集團、海銀財富在2013年買賣東方銀星(600753)股票的過程中,未按規定披露持有相關股票信息,利用員工賬戶使用豫商集團的理財資金交易東方銀星股票,並獲利數百萬元。海銀財富被罰沒近500萬,韓宏偉則被給予警告,並被罰款5萬。

韓宏偉配偶王沛也曾收到河南證監局監管函。在匹凸匹之前,海銀系還曾舉牌東方銀星。王沛因在豫商集團增持東方銀星股票期間曾有過買賣該公司股票的交易記錄,被指涉嫌違規進行短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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