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報假警,拘!

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報警電話

是供群眾遇到違法犯罪情況

或其他緊急情況時撥打的。

但最近,

汝城縣公安局依法拘留了一位“報警人”,

原因是——報假警!!!

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2019年4月25日晚20時許,汝城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民警接到盧陽鎮村民朱某電話報警稱:其在汝城縣盧陽鎮自己家中殺了人,請派出所前去處理。接警後,值班民警高度重視,迅速將該警情報告給該所所長朱謙,以及正在該所辦案的局刑偵大隊長李享龍等人。聽聞此情況後,民警放下手頭的案子,由城關派出所所長朱謙帶領值班民警、輔警,局刑偵大隊長李享龍帶領刑偵大隊三名民警,分別駕駛兩輛警車趕赴現場。在出警途中,朱某兩次撥打報警電話稱其殺了人,催促民警趕快到其家中出警。

到達現場後,經瞭解,原來系因債務糾紛有人上門討債,報警人朱某怕老婆孩子受連累,便藉著酒勁虛構事實,三次撥打報警電話謊稱自己殺人,以期民警趕到現場維護場面。

4月26日,朱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

凡遇到危險或緊急情況時請大家及時撥打報警電話110,但無效報警和假報警行為會大量佔用警方有限的警力資源,嚴重干擾警方的正常調度,有可能使真正需要幫助的群眾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幫助。

警方在此呼籲大家切勿做出反覆撥打滋擾、惡意騷擾110、或報假警的違法行為,讓警方能在第一時間趕赴需要幫助的群眾身邊。

公民惡意撥打報警電話將面臨

怎樣的處罰?

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編輯:蔣文 審核:尹長征 審定:傅雙林

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頭條】辱警必重罰!

●【警隊風采】演講“大咖”齊聚一堂 暢談汝城公安工作

●【掃黃禁賭】大坪鎮9人因“紅中”麻將賭博被處罰

●重拳嚴打“市霸”,5人被依法查處

●硬核!汝城縣公安局優化營商環境放“大招”

男子酒后报假警,拘!男子酒后报假警,拘!

支持我們,就點個在看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