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流轉土地被公路用作建綠化帶,違法嗎?

靜待325


所以,題主所提的問題,需要區分情況來看。

第一,流轉的土地是一般的農業用地,不是基礎農田,那麼國家可以通過土地徵用的方式收回土地,改變其用途,一般會給土地流轉人相應的賠償。因為,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國有和集體所有,村集體成員只享有土地的承包權和經營權,並沒有土地的所有權。

第二,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佔用的耕地。至於自己被侵佔的耕地是不是基礎農田,現在國家在各地都豎有基層農田標識,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來。這類耕地被徵用,必須經過國務院批准才可。而且,這些耕地被佔用後,必須先行落實永久基本農田補劃入庫要求才可。

綜上所述,流轉的土地只是在承包經營權上給予了明確,並不是指其不可被徵用,在相關手續齊全的前提下,流轉的土地時可以被徵用用作他途的,但必須給予相應的補償才可。

如果佔用耕地後沒有給予補償,則是違法的,可以協商或者進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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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農圈為你答疑解惑。如果沒有通知到題主,也沒有經過題主的同意就進行建造,更沒有給補償,這自然是違法行為。如果佔用了永久保護田,那性質就會更嚴重。我們這邊的村民都不敢將土地流轉出去,生怕被承包戶用於非農業建設,這樣一來農民的損失可就大了。

這幾年“以租代徵”的現象比較嚴重,租賃方為村集體或者鎮政府人員,之後在土地上進行違規的開發利用,因此國家也重點打擊該行為,並對涉事的人員進行重點處分。國家在很早就提出“三權分置”,而農民擁有其承包權,承包戶只能擁有其使用權,不能在農民沒有準許的情況下進行非農業的建設,不能違背農民的權益。

從題主的意思是,土地被流轉出去,之後就被公路相關部門呢用來進行綠化帶的建設,這應該屬於“以租代徵”的範圍,屬於國家重點打擊的對象。畢竟道路的修建責任主體是政府,如果沒有提前的告知農民,也沒有給予任何的補充,大家可以起訴維護自身的權益。

如果流轉的土地是屬於基本農田之外的耕地,此時想要在其中建造公路綠化帶,一定要將土地的性質進行轉變,需要走相關的流程,並要事先徵求承包戶的同意,並給予一筆補償款,這樣才能確保農民的權益。

如果是基本農田,任何人和單位都不能進行私自的佔用,需要上報到國務院審批,之後才能進行建造,給農民一筆補償款。而題主可以去起訴經營者,這樣才能確保自身的權益。


惠農圈


農民的集體耕地流轉做公路綠化帶我們這裡還真有過,在脩金色大道時兩邊各有六米的綠化帶,不是流轉也不是徵用沒給農民給錢直接栽了樹。以後按退耕還林的方式一年給補100多元錢一畝地。違法不違法我還真說不準。因為是政府作的事可能不違法吧!


用戶87751048672李長


土地變為公路綠代帶,一般公路沒有吧,可能只有旅遊路線,搞生態旅遊是國家一個發展農村的一項有力措施,要搞好覌光旅激不要土地是不可能的,難道違法嗎?違法國家就不該發展產業,搞現光旅遊了?


梁弟彩


違法不違法問政府不就知道了嗎?平民百姓是不可能知道的。


松1231


這樣的事確實不少路兩邊綠化帶比公路都寬改變了基本農田的用途因為它是公用就合法嗎我個人看它己違犯了土地法嚴重違法但是官方說合法就合法說違法就違法是不是這樣嗎?


A286654566


我們這裡高速路兩側種樹每側100米,各位算算一百公里要毀多少畝農田,太可惜了,都是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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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對就對,說錯就錯,得看是誰說


竹4


只知道老百姓手機的東西越來越少了


輝哥152942127


我們陽穀縣基本農田挖成湖,挖出來的土在佔用農田堆成山,人工造假山假湖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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