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资讯】新单位怎么办理社保?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新单位怎么办理社保?

这个问题无异于成为很多企业和用人单位成立初期的拦路虎,因为没有招聘专业的社保方面人力资源专员,为员工缴纳社保成为一大难事。今天小民就给创业初期和新晋HR的小伙伴支支招,让你对单位社保办理有一个更加详细的了解。

【社保资讯】新单位怎么办理社保?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职工应当参加的社会保险有哪些?

用人单位职工应当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按规定缴费后享受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缴费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

各险种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保资讯】新单位怎么办理社保?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注:根据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规定: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延期一年到2020年的4月30日。也就是说失业保险继续实施1%的总费率,工伤保险的费率是各地可继续根据基金累计结余的情况来确定降低的幅度(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18—23个月可下调20%,24个月以上可下调50%)

2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1.社会保险各险种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申报职工个人本结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应采取本人确认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职工。

2.依据国家统计局的口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公布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限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其缴费基数,对申报的缴费基数高于上限或低于下限标准的,由经办机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后统一调整。

3

如何办理缴费基数申报手续

1.申报时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按年申报,每年4-6月。

2.申报方式:缴费单位可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jing.gov.cn/)下载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如何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1. 已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企业,免办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在办理首位职工参保时,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补充申报单位社会保险相关信息。

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部队、个体工商户等未纳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填写《南京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成立文件、社团、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单位登记证书或批文。

用人单位职工如何办理参保(补缴)?

1新参保人员建档登记

用人单位填报《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数据修改的填报《参保人信息修改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参保(补缴)

1.填报表格:

职工参保或补缴三个月以内的填写《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另需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

2.提交资料:(1)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提供劳动合同书、财务记账凭证、或工资发放银行交易记录等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员录取通知书、事业单位进人凭证、工资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外国人参保须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南京人才居住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证件,有互免协议的还须携带互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注:为方便参保单位及职工,在社会保险综合窗口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可“一窗式”办理职工就业登记手续,根据市就管部门要求,需提供以下材料:

新录用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书;(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提供《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劳动合同书;(3)复员转业军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协议、劳动合同书;(4)其他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职工如何中止社会保险关系?

1.填报表格:《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报花名册》(一式两份)。

2.提交资料:缴费单位转出最后一人时应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或提供当月缴费凭证。

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社保资讯】新单位怎么办理社保?如何为员工缴纳社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

025-12333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rsj.nanjing.gov.cn/

供稿:社会事业局就业社保办

通讯员 :王国雷、靳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