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自治管理勝似黑物業,業主該怎麼辦?

一葉之秋君莫笑336


題主的問題,沒有任何具體內容,我們無法得知原來的物業有多黑,現在的業委會又在哪些方面超越了原物業。

本人一直反對,動不動給別人扣頂帽子。

有問題反應問題,大家一塊尋求解決的辦法。如果有違法犯罪的問題,不用題主扣帽子,自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沒有違法犯罪,只是讓題主不爽,扣再高的帽子,一點用沒有。

小區物業服務,簡單點說,不過是綠化、保潔、安保、設施設備和公共場地維護、樓體及設施安全等幾大方面。這些內容,無非是做的不夠好,偶爾影響了業主的生活,不至於被定性為黑。

小區物業還有管理的職能,這是物業行業區別於絕大部分服務行業的特別之處。私自佔用公共部位、不交物業費等,無論是物業管還是業委會自管,都會制止這種行為,這是維護全體業主間的公平。這種管會讓個別業主不爽,甚至把人家定性為黑,但這種管沒有任何問題!

也許,業委會自治管理,還有另外一種可能,即委員謀取了個人私利,然後讓全體業主為之買單,還打壓業主不允許有反對聲音。如果這種情況存在,不管黑或不黑,依法理性都能解決。

業委會的運作的程序,一般是擬訂初步方案、徵求業主意見、組織業主表決、公開執行業主大會決議。

如果業委會有不想讓別人知道的想法,事情的過程一般不會公開,業主只需對照以上程序,查找問題即可,哪個環節有問題,就書面要求業委會對哪個環節進行解釋。

如果未經過業主大會的表決,業主完全可以不認可。

一旦證據確鑿且性質惡劣,業主可依據小區的議事規則,召開臨時業主大會,罷免業委會。

如果業委會沒有大的紕漏,則業主的行為就值得深思了。

不願意遵守管理規約、不履行業主義務、不查看公示的內容、不參與業主大會表決、不執行業主大會決議,還對業委會正當的行為惡言相向,這種業主,絕對是小區的禍端,無論他們怎麼說別人黑,必須嚴格管理,不能姑息。


姜姜聊物業


這個問題提得好:

1、沒有業委會,黑心物業想漲價就漲價,想亂收費就亂收費,想打哪個就打哪個,不想幹活就不幹活。你業主能耐我何?物業代表著一個公司一幫人。

2、業委會成立了,物業公司就有了緊箍咒,有了監督的力量,如果不是物業太黑,也不會哪個業委會自治。

3、因為黑物業太過分,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了,他們就為了各種煩心事鞠躬盡瘁了。不過自治也是不盈利的組織。他的各項收入和支出都是透明的。業委會的人都是專職的。他們不領工資對得起他的付出嗎?馬上會有黑物業汙衊業委會成員要佔便宜得好處。黑物業的存在真是一個精神文明建設中一塊汙點。

4、自治的小區業委會成員都只能代表業主個體,他不是組織,不是公司,完全是奉獻。對參加業委會的成員只能感謝和感恩。把那些平時漠不關心,道聽途說的業主比喻成白眼狼一點不為過。既沒本事為自己維權,還對熱心的鄰居指手畫腳惡語相向。寧願被黑物業騎在頭上作威作福,也不願摻合到小區建設中來。

5、業委會如果有害群之馬,每年的小區財務審計可以監督,上有住建局和社區指導,還有業主大會可以監督。對違法者還有公檢法壓著。哪有那麼黑暗?沒有業委會的物業才黑暗。

總結:

1、黑物業公司除了物業費、停車費、廣告費需要自己親自動手,小區綠化、保潔、保安、機電、維修等所有環節都可以外包。

2、一般的黑物業公司招聘的員工,經理幾乎沒有幾個本科以上文憑,沒有幾個有專業技術職稱,沒有幾個專業技術合格證。

這種物業要他何用?

本不想說話,這種指鹿為馬的惡劣問題,一定要回答。


思想飛


蒼蠅一隻!

我回答的"蒼蠅一個",題主以為我說的是業主委員會吧,其實我要說的就是提問題的這個人。

一個人要有一點基本的智商和情商,特別是在網上提問題。

如果我回答說“提這個問題的人是瘋子!”相信沒有人會罵我。因為我這裡有一個定語,那就是提這個問題的人。但是如果我回答說“提問題的人都是瘋子”,那麼肯定會有很多人罵我,因為很多提出的問題是很有質量的,也會讓人與反思,特別是回答問題的很多熱心人,讓人學到了很多的知識。

中國這麼大,任何一個行業都是千千萬萬個單位組成的,其中肯定有做得很好的,也有的做得不怎麼好,也會有些做得極差,這個是常識。

很多小區,業委會自治也好,自管也好,都有做得非常好的,廣大業主也有非常支持和滿意的,這個是不容置疑的。但是,也有很多的小區,由於業委會中參與的人想的太簡單、投入的時間精力不夠,能力不夠,也有一些失敗的案例。當然,也有很多小區,業委會成員或者說牽頭成立的人中有的私心太重,私利太重,歸終也導致了小區的混亂。

但是不管怎麼說,一個小區要治理好,絕不可能僅僅靠業委會中的那麼幾個人,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而業主委員會其實就是一個平臺,就是由業委會的幾個成員,組織動員儘量多的業主,積極參與到自己小區的治理和管理中去,才能把自己的家園建設好、管理好。如果以為業委會成立了,就想著所有的事情都靠那幾個人去解決,而小區業主中還要存在著如題主這樣的消極、甚至冷言冷語、謾罵攻擊的人,那麼只會讓正直的人退怯、自己的陣地又被私利過重的人佔領了,或者說把自己的陣地拱手讓給了不該在這個位置上的人,才會導致小區的混亂與業主的不滿。

如題主這樣的人,我是堅決的認為他就是小區裡的蒼蠅的。為什麼呢?

因為如果他是一個內心正直,但是行動無能的人,那麼他是完全可以在這個問題的前面,加上一句“某某省某某市的某某小區”,或者說“我所居住的某地的某某小區”,可是題主並不敢這樣說,其實他就是害怕這樣的問題被這個小區的人看到後,找他的麻煩。因此他就不敢加這個定語了。就像蒼蠅一樣就會嗡嗡的亂叫,還會傳染疾病,讓人看到就噁心,但蒼蠅的特點就是遇到一點事情就躲得無蹤了。

其二,如果他是一個正直又有能力的人,那麼碰到自己小區的業委會是他不滿意的狀況的話,或者說是他不相信的話,他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堂堂正正地、名正言順地參與到小區業委會成員的競選中去,用自己的正能量去感染和影響更多正能量的人,動員、組織起一個為大多數人所滿意的業委會。可是,他不敢,也沒有能力,又當起了縮頭烏龜。而烏龜呢,平時大家也叫做王八,烏龜下的蛋,也被稱為王八蛋的。

我為什麼會如此的回答呢?

因為我從自身的經歷和採訪接觸過的眾多業主委員會的成員來看,絕大部分都是為他們的小區付出了極大的時間、精力,付出了大量的勞動,還承受了眾多壓力和委屈的人。可能有的人能力不一定強,處理問題、解決問題不太完滿,但不管怎麼,這些人比起那些縮頭烏龜和蒼蠅來,無疑都要強上一萬倍。


銳眼說小區


物業公司與業委會狼狽為奸!都不是省油的燈,不為鍋巴怎會圍著灶臺轉?

最好是業主管理自己門口,其他的:道路交警管,綠化社區管,治安警察管,垃圾衛生部門管…………總之,由政府部門管,比較合理!

表面上業委會監督物業公司,事實上並非如此,因為,他們都不是政府部門。業委會承諾不要工資,免費為業主服務,試問:天下有免費的午餐嗎?沒有吧!

立法者,表面是為業主考慮有一個優質的居住環境,實質就是:剝奪業主對自己財物的管理權,而且,還要業主主動的買單,否則,業主將會面臨:輕則誠信處罰,重則監獄獎勵。

如果不取消物業公司與業委會,他們將是名正言順的土匪。請問:一群流氓痞子,能為業主帶來什麼樣的服務?又有誰去監管一群流氓痞子呢?

各位業主看官,你有足夠的銀子,就可以支持物業公司和業委會,拿你的銀子的同時,還要業主你主動微笑的按時續費。鼓掌👏鼓掌👏鼓掌👏,多麼可笑的服務。


歐陽88472


形式有一定的作用,但不能決定一切。現在的物業管理有三種形式:第一,前期物業管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由開發商選用物業。第=,由業委會代表業主聘用物業。第三,日上業主自治。這三種形式各有各的特點,也各有各的不足。從效果看,無論哪種形式,都有服務好的,都有服務差。現在有些業主,主張業主自治,但從實踐看,也有些業主自治的小區,搞的一團糟。業委會同時又是物業公司,雖說都是業業選舉的。大家想想農村一些村民委員那個沒有通選舉?不也有一些村民委員會一成了當地的黑惡勢力,橫霸一方,村民敢怒不敢言,怕遭報復。業主大會開會都困難,因此物業條例特規定,召開業主一人會有困難的,可採用登門徵求意見的辦法。這樣以來,要想通過一項決議,因開不起來業主一人會,就會出現有幾個工作人員,上門去徵求意見,你如果說不同意,這幾個人把眼一瞪問,仔為什麼不同意?就你毛病多!這些威脅話。一般業主誰去惹這些人,不同意也就同意了,使懲求意見流於形式。總之各種形式都存在問題。這些問題到底怎麼解決,招民法物業篇有一些新規定,對業主有利。


明亮的眼睛320


牛人的牛問題,說白了就是說業委會成立是”有百害而無一利”,這種抹黑方式很容易得到那些從來不參與小區維權,而道聽途說的業主認可。因為他們不參與所以所有的一切都是從網絡上看來的,有益的部分不會理,只要有反面的消息立馬關注。就跟很多人在網上購物先看差評,然後再看中評,不會看好9評一樣的。可是差評的才有幾個呢?

一個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不是那麼輕易可以成立的,幾乎都是經過各項鬥爭,各種鬥智鬥勇鬥法才能實現。這個過程裡又能有多少的熱心業主參與?成立業委會初期籌備階段除了冷嘲熱諷,又有多少人真正積極的參與了呢?

筆者小區經過和前物業鬥和社區鬥和街道鬥和住建局鬥和房管局鬥,甚至為了成立業委會被弄起來!這個過程又有多少人能理解?

業委會自治小區,這不可能是業委會幾個人說行就行的,需要業主大會投票決定。或許題主就是從來不參與投票的那位!只不過現在的自治可能在某個方面沒能滿足你的利益,因此你口中的業委會比物業還黑。



業委會做的好與不好不是你一兩個人或者一小撥人能夠評價的。如果業委會確實不好,你應該不是在網上問該怎麼做,而是應該組織簽名要求召開業主大會把不負責任的業委會罷免重新選舉。

筆者和很多小區業委會的朋友們有過交流,還真沒看到哪個小區沒經過鬥爭就能成立業委會的。我也希望題主所說是真實情況,而不是汙衊業委會,作賤搞散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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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首先到您所在地住建局物業管理科查詢您們小區業委會是否有完整召開業主大會整個過程的影像資料,業主委員會委員的選舉選票,還有業主自治是否經過召開業主大會投票通過。如果沒有在當地物業管理科備案這些資料,可以讓物業管理科的工作人員處理。

如果經過召開業主大會投票結果,決定小區自治,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又違被全體業主的初衷,在小區自治過程中讓全體業主利益受到侵害,可要求小區業委會從新召開業主大會,從新投票對小區是否自治!


閃閃紅星工作室


業主,必須團結,這是根本,就像當年打倒國民黨一樣,必須團結打到物業,趕走前期物業,自己選擇物業或自制。


克峰61


打黑除惡包括物業嗎?



不隨波逐流De觀點


黑物業有保護傘,老百姓能把他們怎麼樣啊?所以打掉物業公司的保護傘是政府最應該乾的事,且是堅決應該乾的事,否則黑物業會永遠黑下去!老百姓會永遠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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