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出臺交通新規
4月18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發布了《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草案)》並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有2條規定比較引人關注!
一次變更兩條以上車道
或使用燈光不足3秒鐘罰300元
“草案”擬新增規定:變更車道時,一次變更兩條以上車道或者使用燈光不足三秒鐘的,罰款300元。
如果一年內有三次這樣的行為,則從第三次起每次將處500元罰款。
上述罰則也適用以下情況
①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或者其他不按規定讓行。
②進入導向車道後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③遇有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強行超車或者佔用對向車道。
④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強行進入。
⑤在車道減少的路口、路段,未按規定依次交替通行。
車寶君記得,這條交規是考駕照時科目一的題目了 ,但是有多少司機能好好遵守呢?是駕駛意識不夠,還是受大環境影響呢?
有老司機總結出一條駕駛經驗,“變道的時候千萬別打燈,不然本來可以變成功的,硬是被後車頂回去。”車寶君覺得,這樣的駕駛環境值得各位司機思考。
違規使用遠光燈
罰金擬增三倍升至1000元
“草案”擬將機動車濫用遠光燈的懲罰措施提升,從現在的300元提升至1000元,同時保持原有的記1分處罰!
深圳規定濫用遠光燈情況
①照明狀況良好的路段。
②橋樑、隧道以及高架道路。
③與對向行駛的車輛或者行人交匯時。
④停車或者中止行車時使用遠光燈的罰金。
車寶君只想說,做得好!濫用遠光燈損人不利己,希望全國都可以好好治理!
舉報交通違法有獎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了《佛山市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市民可於5月6日前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反饋意見。
《意見稿》明確了21項交通違法行為可有獎舉報,單項最高獎勵100元,每人每月最高獎勵500元。
21項交通違法行為舉報有獎
共有21項交通違法行為被列入舉報“黑名單”。查證屬實的舉報,可進行獎勵。具體如下:
成功舉報以下交通違法行為,每宗獎勵20元:
① 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穿插、加塞等候車輛。
② 機動車未禮讓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③ 客運車輛在高速公路上下客。
④ 機動車非緊急情況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
⑤ 機動車逆行行駛。
⑥ 駕駛、乘坐摩托車未按規定戴安全頭盔。
⑦ 機動車跨越道路中心黃實線掉頭。
⑧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
⑨ 駕駛人、乘車人向車外拋灑物品。
成功舉報以下違法行為,並被交警查獲的,每宗獎勵50元:
① 機動車使用套牌假牌、無證假證。
② 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③ 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
④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故意遮擋、汙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懸掛機動車號牌。
⑤ 公路客運、旅遊客運、校車超員。
⑥ 舉報交警部門公佈的多次違法未處理的車輛。
成功舉報以下違法行為,並被交警查獲的,每宗獎勵100元:
① 舉報偽造、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進行敲詐勒索。
② 在道路上追逐競駛。
③ 偽造、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賠償。
④ 駕駛證盜分、賣分。
⑤ “營轉非”大客車存在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⑥ 舉報涉嫌製造、售賣偽造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駕駛證的窩點。
此外,舉報其他交通違法行為,數量達到10宗的,獎勵200元;達到20宗的,獎勵500元。
此前,濟南過街天橋專拍違章賺錢的小夥
車寶君提醒各位車主,開車時切勿使用手機拍攝其他車輛違章!另外,車寶君覺得,如何杜絕以盈利為目的,定點拍攝車輛違章的行為,是一個大難題。
最左側設立小客車專用道
自5月5日起,中山南外環路將設置小客車專用道了!由於此路段大型車輛較多,且經常並排佔用同向車道,引發交通擁堵。另外,小客車經常變道超車也較易引發交通事故。
因此決定在南外環路設立小客車專用道。即左側第一條車道為小客車專用道,其他的車輛禁止進入。
具體措施
在這些道路的入口處,安裝小客車專用道和禁止其他車輛進入小客車專用道的標誌牌,
小客車專用道限速最低時速60公里/小時,最高時速80公里/小時,在最左側車道施劃“小客車專用道”字樣。大車佔用快車道和龜速車,想必許多司機都經歷過這種折磨。車寶君對此也是深惡痛絕!來說說,你是如何超越龜速車的吧。
總結:深圳和佛山分別擬出新規,從源頭上都是為了更好的治理交通,不同的是,一個是嚴懲,一個是有獎舉報。另外,治理大車佔用快車道,實在讓人拍手稱快。
本期話題
你開車有被龜速車佔道的經歷嗎?歡迎在下方留言區發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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