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火車霸座者將有法律“緊箍咒”

新華社廣州10月9日電(記者周穎)鐵路旅客乘車不對號入座、強佔他人座位的行為將有法律“緊箍咒”。近日,《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已經立法程序通過,條例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乘客乘坐高鐵或火車,強佔他人座位究竟是法律問題還是道德問題,一直受社會關注和爭議。此次《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的條文中對旅客的相關乘車秩序進行了明確。

條例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車票實名購買、查驗制度,並公開紙質、電子車票的使用規則。無有效車票、車票所記載身份信息與本人真實身份信息不符的,鐵路運輸企業有權拒絕其進站乘車。旅客應當按照車票載明的座位乘車,不得強佔他人座位。

條例還規定,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以及嚴重違反鐵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失信行為進行記錄,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依法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記者還注意到,針對近年來出現的一些與鐵路安全相關的新事物,條例也進行了相關規定。比如禁止在鐵路線路上飛行無人駕駛航空器。

該條例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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