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機信號工安全須知

塔吊司機信號工安全須知

當前隨著施工的需要,單塔、群塔交叉作業也越來越多,從客觀上給施工帶來很多不安全因素。為了確保塔吊安全運轉和人身安全,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杜絕不安全因素,特別是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塔吊作業人員負有重大責任。為便於記憶和遵守起重吊裝的有關規定,特印製“安全須知”請塔吊司機,信號工牢記並遵守。

一、 塔機人員做到“五禁止”:

1、 塔吊在操作過程中,被吊物禁止超出施工現場範圍。

2、 塔吊司機和信號工禁止酒後作業。

3、 塔吊司機和信號工禁止倒大班進行疲勞作業。

4、 信號工禁止站在樓上指揮樓下的吊裝作業。

5、 現場使用的吊斗、大模板、鋼筋籠等,吊耳開焊或使用螺紋鋼筋焊成的吊耳,禁止吊用。

塔吊司機信號工安全須知

二、 塔機運行時堅持“五讓”

塔機運行中,當條件同時存在時必須堅持“五讓”順序原則進行操作。

1、 低塔讓高塔

2、 後塔讓先塔

3、 輕塔讓重塔

4、 動塔讓靜塔

5、 客塔讓主塔

三、 塔機人員做到“七必須”

1、 塔吊司機、信號工使用的對講機必須專機專用,經統一確定頻率並鎖定後,使用人員無權改變頻率。

2、 信號工必須嚴格執行與吊塔司機的應答制度。即先呼叫塔機編號,待司機應答後,再發出塔機動作指令。

3、 信號工指揮站位必須在作業點。起吊後必須時刻目視吊鉤與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塔吊司機必須環視相鄰塔機工作狀態,吊物落點要適當。

4、 信號工發出的指揮語言必須準確、簡短、完整,要求口齒清晰。

5、 塔吊司機與信號工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崗時必須當面交接。

6、 塔吊司機和信號工必須持證上崗。

7、 在吊運過程中,被吊物理地面30至50公分時,停止起吊,對被吊物必須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起吊。

塔吊司機信號工安全須知

四、 塔機、信號工嚴格執行“十不弔”

1、 指揮信號不明不弔。

2、 斜牽斜掛不弔。

3、 吊物重量不明確或超負荷和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弔。

4、 散物捆紮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弔。

5、 吊物上有人不弔。

6、 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弔。

7、 埋在地下物體不弔。

8、 現場光線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時不弔。

9、 零碎小物料無容器和稜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的不弔。

10、 五級以上的強風天氣不弔。

塔吊司機信號工安全須知

五、 鋼絲繩的報廢標準

1、 斷絲:鋼絲繩斷絲數在一個捻距內交互捻達到鋼絲繩鋼絲總數的10%。同向捻達到鋼絲鋼絲繩總數的5%。

2、 腐蝕和表面磨損:鋼絲繩當其表面鋼絲被磨損或腐蝕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時。

3、 鋼絲繩整股破斷。

4、 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5、 鋼絲繩出現下述情況:

① 鋼絲繩壓扁

② 鋼絲繩股鬆弛

③ 鋼絲繩波浪形

④ 鋼絲繩扭結

⑤ 鋼絲繩彎折

⑥ 鋼絲繩起殼

⑦ 鋼絲繩股內鋼絲飛出

⑧ 鋼絲繩繩芯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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