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三輪車、四輪車是否真的是城市的毒瘤?需要耗費巨大的人力查而禁之嗎?

護理養生


對這個問題,我們都要理性的去看待,不能帶著自己的主觀情緒。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存在一定的問題,我們得承認。但是,說它們是城市的毒瘤,這話未免有點言過其實,甚至是有點惡毒了。這是和電動三輪四輪車有什麼仇什麼怨,才能說出如此的話來?



任何交通工具都有參與交通的權利,城市道路既不是專門為小汽車修的,也不是專門為電動三輪四輪修的。現在的道路比以前可寬多了,也好多了,為什麼交通事故卻比以前還多呢?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三個:

1.路再寬也架不住車多人多路況複雜。2.人的安全意識沒有以前強。騎車的總覺得,開車的應該讓著我不敢撞我。當把自己的安全交到別人手裡時,危險隨時都有可能發生。開車沒有故意去撞別人的,都不想自找麻煩,很多時候就是實在沒辦法才撞上去的。經常開車的人,應該有這樣的體會,電動三輪四輪車在路上的軌跡總是飄忽不定,讓人難以琢磨。

3.不遵守交通規則心存僥倖。交通規則的制定不只是為了扣分罰錢,更重要的是保證交通暢通,與每個參與者的生命安全。有的汽車搶紅燈,有的電動三輪四輪看路口車少,紅燈時也冒險通過。現在生活節奏是快,難道快到一個紅燈時間都不能等了嗎?自己真的就是十萬火急嗎?寧停三分不搶一秒,這道理估計都懂,只不過有人心存僥倖罷了。


很簡單的道理,作為交通工具的車沒有錯,犯錯的永遠是開車的人,是人的素質不夠高。電動三輪四輪的安全性雖比不上汽車,但如果開它們的人都能遵守規則,各行其道,相信事故會少很多。

所以,電動三輪四輪車真不是城市的毒瘤,而是城市交通的一部分。它們確實存在問題,但因為有問題就查而禁之,這絕對不是一個好主意,也將嚴重影響使用者的生活。電動三輪四輪只是缺乏相對規範的管理,上牌考證買保險違章必罰,對使用者的行為形成有效約束。巨大的人力不應該放在查禁上,更多應放在對交通參與者的規則宣傳和安全教育上,讓他們懂規則守規則,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對此,你怎麼看?歡迎留言討論~


我的農村日常


感謝提問,我是賣電動車的,在農村尤其是三輪車好賣,經濟實惠環保!以前都是拖拉機耕田機,噪音大耗油,不小心駕駛有可能車毀人亡!自從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出現,改變了人們的出行方式,車身小易操作,最關鍵的是節約成本,兩三年換一副電瓶就可以了。而三輪車的普及帶來的負面影響也是顯而易見的,不遵守交通規則亂闖紅燈逆行!甚至是喝過酒以後駕駛!導致的車禍也不在少數!可不能因為一些人的胡亂駕駛就要禁止三輪車四輪車上路,私家車每年發生的事故是電動車的幾十幾百倍!私家車有毒駕!有酒駕!有無證駕駛!有疲勞駕駛!為什麼不禁止私家車上路?其實從個人來講規範電動車是最好的解決方法,我們要做到: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走人行道!不酒後駕車!就拿我來說,我騎的是帶樓子的電動車,風不打頭雨不打臉,到哪裡去都是等紅綠燈!









佳林村視


說三、四輪電動車是毒瘤,就是枉顧客現事實的胡說八道。它們的理由不外以下幾種:

一、是三、四輪電動車在快車道行駛,影響了汽車行駛而存下了安全隱患。這個理由看似有道理。但是政府相關部門只要做到將汽車違規佔用慢車道和人行道,真正的做到各行其道不就解決了嗎?佔用了慢車道和人行道停車由全民拍照發至交通管理平臺,每次罰200元,因其佔用了慢車道和人行道,導致三、四輪車及行人進入了快車道,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完全由佔道車輛方負責。因為我們國家的所有公民都享有道路使用權利,任何人也沒有權利剝奪別人的道路使用權,更不能因此而干涉別人選擇交通工具的權利。

二、是說三、四輪車駕駛人未按照道路交通法規行駛。這樣的事情有,但是很少,上了年紀的絕大多數人都知道珍惜自己的生命,保持健康多活幾年。反之,那麼多的汽車駕駛人員取得了駕駛證,不也任然是不按照道路交通法規行駛嗎?交通警察每年處理了那麼多的交通違法事件,是不是事實?國家每年在管理汽車合法行駛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是全國人民(包括三、四輪電動車及步行者)交的稅,是不是也應該由汽車主們公攤?是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沒有對三、四輪電動車進行合理管理,而這類車輛駕駛員都已經做得很好了,每年所出現的交通安全事故,無論是按事故或者車輛發生比例來算,都不及汽車所發生的5%吧?如果是國家拿出一定的人力物力再認真合理地管理起來,要求駕駛員必須要按交通信號和靠右慢車道行駛,那就會更好了,也應該給他們合理合法使用道路的權利。

三、三、四輪電動車太多了。因為三、四輪電動車有很多優點:節能環保,佔地(路)窄小,安全性好(慢,不用燃油),駕駛容易(會開電動自行車即可駕駛),不容易倒(比摩托車自行車安全,適合老年人和部分殘疾人使用),經濟適用(價格低,用電少)。因此,在短距離交通時非常方便適用,深受老年人喜愛(所以多是老年人使用),這就是三、四輪電動車存在的合理之處,是汽車所不能替代的。


頑石0837


任何決定都要深入調查,瞭解民意,真正為民著想,而不是幾個專家就能決定老百姓的命運!限制或禁止電動車上路這個決定絕不是小事,關係到千家萬戶的生存利益,不是隨便就能決定的!不要為了某些利益而損害老百姓的基本生存利益!如果電動三輪四輪甚至所謂超標二輪電動車都換成汽車的話絕非好事,將給交通,環境等等帶來嚴重後果!大多數家庭幾口人都是一輛汽車,一個人開其它人怎麼辦?不可能都開汽車吧,如果都開汽車的話中國交通還不癱瘓?一個決定出來要符合國情,不要什麼都拿國外來比較,希望能給環保,方便,價廉的電動車留一條它應該有的路來造福百姓!


走向陽光


電動三、四輪不是城市的毒瘤,而是和諧交通的組成部分。與其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處處查扣,不如全面放開。這樣,企業可生產,商家可銷售,群眾可購買,既繁榮了經濟又拉動了內需。不管超標與否,只要有牌有證就可上路行駛。屬於非機動車範疇的,只需行駛證。 屬於機動車範疇的,還需駕駛證,就是常說的考駕照。只要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應進行處罰。主要應該按道行駛不與汽車搶道、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過斑馬線禮讓行人、燈光的正確合規使用。有時,真有些羨慕越南等國,那裡何來的禁摩限電?使用三、四輪電動車的,都為普通百姓,都是為了生存。為民生計,為何就不能創造一個更為寬鬆、人性的環境呢?


hpsh一路向西1937


還記得前幾年鬧雞瘟的事情嗎?

不知道什麼原因,反正雞瘟病來到了咱們省城,於是乎,全城戒嚴,城管聯合各個部門全城撲雞,嚴禁販賣宰殺活雞,超市及菜場的凍雞也一律下架檢疫。但市民要吃雞,這是剛需啊。很快,通知來了,嚴禁販賣宰殺活雞,必須購買由XX公司檢疫的宰殺配送的“白條雞”,這個公司規模多大,檢疫手段,宰殺場所,不清楚,幾天內,突發雞瘟,它就要負責全市人民的吃雞問題,能力不可小看!這種白條雞,別人吃我管不著,反正我堅決不吃!

直到現在,還在撲雞,買只活雞得到鄉鎮的鄉場上去買!這XX宰雞公司一夜暴富,真的是“雞頭”|啊!

按這國標造出來國標車,望城坡上不去,動力不夠,車輪小,車身矮,推不走,太費力,這麼小的輪子,那腳蹬子要蹬得多快才能蹬走啊,咱們也不是大力士,扛上它爬望城坡回家。這些,專家組不知道嗎?知道!

為了利益,為某些想成為“機頭”的“機”們站臺唄!

不贊同,可以,用腳投票,可以,但是生活中少不了這麼個代步工具,這是剛需啊!唉!心酸吶!




玉竹65570429


改革開放四十年,改革了溫飽。科學發展,改革了部份勞動強度。電動二輪三輪車、摩托三輪車己經是農村農民的代步工具和運送工具統稱農用車。它是我們六零後的農民生產生活的必備工具,禁不得。是人都要生存吧?底層人消費了工廠造的車,帶動了工業。創造了低價位的農產品,累死累活為了什麼?還不是為“家”做貢獻。得到了什麼?得到了冤枉。什麼樣的屎盤子都扣到了農村,禁燒禁養禁三輪等等。專家你為何不嚴禁行政違法執法呢?不敢禁吧?那就請你禁止農產品進城吧?不吃不拉不汙染環境。


用戶8059390643830


我們國家早以進入老齡社會,老年人是一個很龐大的群體,他們的出行和日常生活應該得到遵重,各級政府理應給予照顧幫助,今天的老年代步車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市場?主因是它得到了人民的認可,凡是人民群眾認可的事情就有市場,各級政府就該支持並給予正確地引導,一味地禁止是禁不了的,再說生產廠家,他們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沒有政府的允許支持誰敢拿錢打水漂?如今的老人們能用上電動代步車是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比起舊中國鏍絲都不能造今天中國的強大應該是國人的萬幸,當老人們過上幸福生活也會深感此身為黨為國的奉獻值得,他們會教育子孫愛黨愛國努力奮鬥,對於有人極力貶低製造茅盾說些不負責任的話,各級政府應該拿出正能量以宣傳教育讓社會和諧大家同樂。


大地3053


說是毒瘤,有點過於誇張,說是安全隱患,還說得過去,電動三輪車為什麼身受農民朋友的喜受?因為它價格適當,容易上手,使用方便,不加油,,停放時佔地少等優點,但它帶來的隱患也不能小視,因為使用方便,容易上手,農民朋友不需要培訓、領證,考核,基本上都是自學成才,實際操作中,在公路上無視交通法規,橫衝直撞,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逆向行駛,酒後駕駛,無牌上路,的確給交通帶耒隱患,讓交警頭痛,讓有車一族害怕,因亂竄和車主發生磨擦,甚至車毀人亡事故縷見不鮮。管理部門若採取強制禁的方式有些過激和嚴歷,農民朋友銷售自己的農產品,都是靠它從農村小路轉運到批發市場或自銷,對城市需求起到了一定幫助,\r若一刀切,那農民朋友利益受損,必將遭到抵制和抗議,所以,建議管理部門加強監管,組織下鄉培訓、學習交通法規,對一些報廢、溶量大,車速快且不遵章守紀的車輛,予以強制報廢或取締,疏、管相結合,讓農民朋友理解,車主滿意,營造更寬鬆、更有序的交通環境。


嘿三哥99


不要把眼睛死死地盯著電動自行車,電動老齡代步車,本人倡導全民電動車出行,電動單車更好,方便,快捿便宜,倒是享受型的私家轎車應該取消,人們出行可乘坐公共交通,地鐵是最好的首選!其次才是地面公交和出租車,手上擰著貨物則由公交和出租車代勞,增加扁擔軍、陪購(伴)軍服務,方便市民隨身重物有人代勞服務。另外,若迴避不了更多的重物,就只好一個電話求助貨的平臺幫助了,個人認為,這然道不好嗎?很好!!~~如果政府一聲號令,取消私家驕車,我會積極響應,動員我的孩子,把車交出去!

我指細想了一下,我家有一款偏高檔點的車,車庫、汽油、保養包括其它莫名其妙的費用,就象家裡請了一個用人,不下於多付一個人的工資開銷,伢們裝yes,“充當”“有錢人”,確痛在我心裡,假如沒有轎車,每個月的交通費雖省不了,也雖少了一些方便,可我家卻收回了車與車庫一大筆被押住的本錢,其實,作為人,不方便的狀態下走點路、受點勞累也未償不可,鍛鍊身體不可嗎?

我的觀點不知網民贊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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