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簽了兩年合同,押金3000,現在租客租了3個月說不租了,怎麼辦?

冷公子沒心沒肺


其實這就是一個簡單的租客違約的情況,但是這種民事糾紛能協商最好協商,不然真的打了官司,耗時耗力不說補償也不會太多。當然像北京、上海這種房租離譜的城市另說。

一、協商

如果能和租客協商,租客可以幫忙轉租最好,這樣既不影響自己租房又不影響租客退租,皆大歡喜。如果不能轉租,為了我們不受損失,可以和租客協商扣除一定的押金或者全部扣除,畢竟租客屬於違約,如果按照違約金算賠的更多。

二、走訴訟程序

如果協商不成,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以租客違約起訴其支付違約金。但這樣有一個前提就是租房合同合法、完備,這樣法院才會支持你的訴訟請求。還有一點就是違約金如果過高,那麼對方可以要求適當降低,違約金應該是實際損失上下30%為標準。

出門在外都不容易如果能協商最好協商解決,既節省了事件也減少了麻煩。


東友律師事務所


我遇到過兩次這種情況,去年跟租客簽了一年合同,房租9000,押金一千。

不到半年,他告訴我,做小生意賠錢了,跟媳婦鬧翻了,我去的時候他幾乎要眼淚一把鼻涕一把了。想想不容易,我也創業失敗過,也被人騙過,都有難的時候,所以把剩餘房租和押金都給他了,甚至他用的煤氣卡里面有196塊錢,我也還了他200。

今年租出去了,這個更離譜,住了四個月,也是房租9000,押金1000。告訴我婆婆病了,沒人看孩子了,要回東北老家看孩子。不過這個租客還好,提前告訴我了,我讓中介幫忙出租。因為快過年了,房子特別不好租,我很煩躁,中介告訴我要收違約金,因為合同是一年。

後來想了想算了吧,誰都有困難的時候。

也算我運氣好,都要退房了,小兩口又打算繼續住著,說婆婆的病去看了,不是很厲害。幸好,幸好。我也不用費勁了。

所以,我覺得如果租客確實有困難的話,就不用收違約金了。不過因為我們是小縣城,房租和押金都相對便宜。如果租客無故退房,那也是可以適當收的,畢竟是個誠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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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遇到類似的情況,租客和我簽了一年合同,本該到19年2月底到期。那18年11月30號,他該付我後三個月的房租了,但他提出,要在18年底回老家,一個月的押金當12月的房租,後兩個月就中止了。我說年底,我很難出租,我會託給中介找客戶。但如果找不到,那這兩個月,我和他一人承擔一個月,於情於理,我都沒錯。

於是我在微信上和他溝通,他不肯,說是租給中介,還有個空檔期,我說這不是你勞心的事,籤合同時沒有這麼個條件啊!又說他打工的不容易,家人不同意,他沒辦法,我說那是你家內部的事啊,這鍋不能全讓房東背!他又說,住多久付多久,理所應當,我說那籤什麼合同呢,我又不是開旅館,你違約了還理所應當?他不響了,微信上也不理我了。

第二天,我找去他單位,希望繼續溝通。到那裡才發現,原來他是這家公司的老闆,公司規模不算大,十幾個員工吧。這下我心裡有底了。果然,一談,我佔著理,他也怕給他員工聽見,就又付了我一個月。我也承諾,如果這段時間租出,再退給他。

確實,年底是租房淡季,雙方互相理解。我會盡量做好房東的職責,但也要維護自己的合理權益。

再補充幾句,我這份合同是寫明違約責任的:提前中止合同,雙方協商,協商不成,違約方賠償一個月的房租金額;另,對無過錯一方的損失,有違約方要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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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出這個問題,說明在租房市場,已經輸了。

租房市場,功夫做在出租前。

1.合同簽訂有利於自己(中介會有合同範本,不過那種合同只是和稀泥,自己擬合同才是王道)

2.要可進可退,一個專業包租公,最多一年一簽的,你一下籤兩年,首先價格被鎖定(漲價困難),其次,時間長短對租客沒有任何約束,他想走就走,而對於出租方,想趕人,等2年,你被動。

3.現在租客還有3000塊在你手裡,可能還有一部分租金,你現在首先要做的是把人請走,把出租屋清場。再結算。錢在你手裡,主動權在裡手裡。

記住。這是你最後的主動權。一定不要先結算。

後期,搬走之後,保潔,空置期,補裝修,這些成本,慢慢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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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房子去租房子,這對於租客來說,在他的思想認識你,他比誰都會怕房東臨時改變主意,房子不租給自己,所以說在這個租房合同的擬定的時候,房客一般都會要求房東寫上在租房子期間,甲乙雙方都不可能臨時改變不租房子的事情。雙方如果有一方改變,都要加倍賠償。如果遇到這樣的房租合同,我想那麼房東你就可以讓這個租房子的人走了。


因為他臨時不租了房子,就可以走。你們是有協議的,這又不是你攆他走的錯。而是他又自己想辦出去。所以沒有必要把這3000塊錢還給他。我還記得我的一個朋友,她家的房子當初要賣來了一個人,當時寫了合同,並且交了5萬塊錢保證金。可是後來由於別的原因,這個房子他不買了。由於是買房子人的原因所以我的朋友到現在也沒把這5萬塊錢給他,因為有合同在先,這是誰都無法改變的。其實類似於租房子這樣的問題我也遇到過的。
我曾經就租過一個樓房,還有兩個月就要到期了,在這期間我要出門出差不在家了。後來我就主動找房東,我說我的朋友想續租,我還有兩個月到期就就不要這個錢了。你可不可以租給我的朋友,這個房東人也是很好的,他當時就答應了我的要求,後來我把這個房子轉給了我的朋友,其實有些事情大家坐在一起好好的聊一聊,也不至於很僵。所以說遇到那種輸了幾個月還沒到限期的時候就不想租了。你是完全沒有必要把租金和抵押金返給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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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我的看法。

如果是正規的合同,合同對租期,違約,押金有明確的具體規定。這個要具體看合同,一般違約金如果不付的話,押金具有抵禦這種風險的作用,不過要看合同最終是否明確,如果沒有明確,違約責任也很明確是租客的,只能通過法律訴訟予以解決。如果對方需要信用記錄的話,他會配合你完成的,如果沒有,則有時候只能不了了之。

除了經濟賠償,今後籤合同也可以同正規的中介簽訂。一般正規的大型中介不存在這種問題,對於房東只面對中介,中介面對多個租客。當然了,找中介有時候租金的收益會下降,不過你收益相對保障性增加,當然無良中介也有,反正每個人我都覺得是弱勢,如果配套法律法規沒有,其實真的沒啥辦法,畢竟多數人都是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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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過這樣的情況,租房住的一般也都不容易,如果退租,無論是他自己的原因還是房子有什麼問題,都是可以理解,同樣的房子有人住的慣,有人住不了多久各種不喜歡想換換,在不損失雙方利益的情況下,都可以談。

我家有個能住人的車庫出租,是一對小兩口,住了半年後續簽只續4個月的,心軟答應了,結果住了不到20天說要去外地發展了,想退房,沒問題,在微信裡再三確定後,我立刻掛網上出租,他也同時發消息轉租,答應他轉租出去即可給他退房。結果很順利,出租信息掛出去兩天就租出去了,收到新租戶的定金我就立刻把前一個人的租金還給他了,留了300的押金在他退鑰匙後還給了他。需要注意的是,在答應給他退之前跟他再三確定他的退房意願,以免不小心成了自己這方違約,此外定準他的最早退房時間以便給新租戶訂立合同。最後的結果就是這對小夫妻續租4個月,住了26天,我退了他3個月的租金和押金;新租戶按2019年1月1日合同生效,提前10多天就給了他鑰匙,相當於讓利三分之一月的租金😂。此外,之前租給小夫妻價格比較低,續租的時候也沒好意思提租金,這次轉租略微提了一下租金。這個結局三方皆大歡喜😊😊


小魚兒68298551


我前段時間也是,年初簽了一年合同,上月要回老家,跟房東說了,押金是2000,房東就讓我自己轉租出去,但是押金要扣500違約金,還算能接受。然後就在樓下貼轉租廣告了,因為是年底而且又已經20幾號了,想在月底之前轉出去不然又要多交一個月房租,再加上怕轉租不出去,就索性把自己買的二手冰箱以及落地鏡送了,果然一帖出去好幾個看房了,很快就租出去了


pollymmm


我有一套房子也是,租客當時說的要租一年,提出陪兩個空調和其他家電都要齊全,於是就簽了一年合同,押金1000元,結果還是租了三個月就不租了還想讓我退他押金各種賣慘啊,結果還是不退。


淨眼看人生


我一個租客簽了一年合同,但是隻租了三個月說失業了,不租了退房,我押金也全退了,他租的時要求換一張新床我也換了,最後算上重新出租的中介費我虧了500元。這種事只能做一次,沒有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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