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签发第814号命令,为我市公安机关2名民警分别记一等功,3个集体分别记二等功,8名民警分别记二等功。
一、个人一等功(2名)
周 涛 枣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李宏基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桑村派出所所长
二、集体二等功(3个)
枣庄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滕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
枣庄市公安局“2.27”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专案组
三、个人二等功(8名)
冯 雨 枣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教导员
孙 磊 枣庄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
张开平 枣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
王维法 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情报中队中队长
夏御胤 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尹克玉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衡山路派出所所长
王克彪 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于洪连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来源(枣庄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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