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雄縣人民法院宣判陳某仁家族惡勢力案

镇雄县人民法院宣判陈某仁家族恶势力案

4月23日,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下,鎮雄縣人民法院與其他法院同步宣判了一起家族惡勢力案。

經審理查明,陳某仁系鎮雄縣塘房鎮小擢魁村營盤組組長,為樹立個人權威,陳某仁處事獨斷專行,作風粗暴。對待鄰里,陳某仁奉行家長制作風,對村民隨意毆打、辱罵,其家庭成員依仗陳某仁的淫威,在當地恃強凌弱。被告人陳某仁、陳某科、趙某發、陳某超單獨或相互糾集欺壓群眾。逐步形成了以陳某仁為首,陳某科、趙某發、陳某超及陳某貴為主要成員的橫行鄉里、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的家族惡勢力團伙,在當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镇雄县人民法院宣判陈某仁家族恶势力案

在準確查明犯罪事實的基礎上,鎮雄縣人民法院根據法律相關條款規定作出判決:以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陳某仁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趙某發有期徒刑4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陳某科有期徒刑4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陳某超有期徒刑1年。

镇雄县人民法院宣判陈某仁家族恶势力案

來 源|王瑞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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