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細說“汽車金融服務費”的由來以及合規建議


原創 | 業內人士細說“汽車金融服務費”的由來以及合規建議


肇始於4月11日的西安奔馳“漏油門”事件得到進一步發酵,矛頭指向了汽車行業的敏感話題——金融服務費。據當事人稱,其在辦理奔馳金融提供的車貸業務後,向西安利之星奔馳4S店指定的私人賬戶支付了12575元的“金融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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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經曝出,奔馳金融在第一時間發出聲明,稱其“不向經銷商及客戶收取任何金融服務手續費”,如此一來,利之星奔馳收取金融服務費,一來是經銷商自主行為,二來涉嫌“未入賬”而有稅務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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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金融服務費到底是怎麼來的?汽車金融服務費到底該不該收?

一、金融服務費的由來

最早的車貸(業內一般認為1998年是汽車金融元年),產品提供方來源於商業銀行,而商業銀行在與汽車經銷商合作時,往往要求汽車經銷商對客戶的還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因此,汽車經銷商會以“擔保費”的名義來向客戶收取一定金額的費用。在我最初進入汽車經銷商行業的最初幾年(那是2003年),我所在的汽車經銷商集團,專門設立了“消費信貸部”,為集團下屬的專賣店(那時候還不是4S店)提供貸款服務,收取“擔保費”。

2004年之後,以上汽通用汽車金融、大眾金融為代表的汽車金融公司紛紛成立,並逐步取代商業銀行成為國內汽車零售金融的主導者,此後,汽車經銷商在獲得來自於汽車金融公司的代理佣金之外,同時開始向辦理零售貸款的客戶收取“金融服務費”。此時,由於是由汽車金融公司作為信貸主體,汽車經銷商一般也不需要向其履行擔保義務,但是會完成汽車金融公司安排的相關工作(如申請、材料收集、歸檔、抵押、解押等),畢竟,汽車金融公司基本是不會與客戶面對面接觸的。

汽車經銷商面對客戶收取金融,一般也會開具收據而非發票,收取標準一般為貸款金額的3%-5%。時至今日,來自於汽車金融的代理佣金及金融服務費,已經成為汽車經銷商以及汽車經銷商集團重要的盈利來源之一。

二、“主機廠貼息-經銷商收取服務費”

近七八年來,絕大部分主機廠(銷售公司)熱衷於通過貼息這一“暗降”形式,來開展針對經銷商渠道的促銷。

下圖是一張貼息圖,我們可以細細看一看這個貼息方案,客戶首付50%,每月只換本金,客戶享受0利息,但金融公司依然會有0.75%的月利率年化利率9%和銷售公司結算,利息3291.63由銷售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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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貼息被汽車行業認為是多贏的營銷手段,是主機廠(銷售公司)最期待看到的結局——既可以多賣車,又避免大幅降價損害品牌價值,又能給4S點帶來金融的收益,還能給關聯的汽車金融公司帶來更大的業務量。

當前,金融貼息甚至已經滲透到新上市車型,與置換補貼等成為新車型促銷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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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貼息是由主機廠(銷售公司)與汽車金融公司進行結算,佔用的依然是主機廠(銷售公司)的日常促銷費用,也意味著對經銷商的現金補貼會因此而減少,降低經銷商銷售毛利;由於貼息,部分金融公司會在放款時提前扣除,造成經銷商銷售墊資行為,產生資金佔用成本;也有部分貼息是採取的“聯合貼息”形式,所謂聯合貼息,就是主機廠(銷售公司)和經銷商共同向金融公司承擔利息差額,直接增加了經銷商的利息支出。

因此,經銷商與其說是有“動力”,更不如說有“壓力”,來通過收取金融服務費形式來彌補整車上獲利的不足。而且自從貼息的廣泛推行,“金融服務費”的收取能力大大提高,因為可以收免息與正常利率(一般年化利率10%,也就是4.6釐左右的息)的中間值,也意味著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間。

三、金融服務費爭議

嚴格意義上講,汽車經銷商向貸款客戶收取“金融服務費”並不合法。首先,從監管體制角度而言,“金融行業”為特種行業,往往會面臨“銀保監會”“金融辦”等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顯然,汽車經銷商不屬於“金融行業”,因此,也不會具備金融行業的經營資質,自然無法直接開展金融服務業務。其次,從法院司法判例來看,司法機關對汽車經銷商收取金融服務費並不予以支持,北京市朝陽區、海淀區法院在審理的案件中,均裁定汽車經銷商“自行收取金融服務費並無任何法律依據,應當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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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4S店等授權經銷商還是要收取客戶“金融服務費”,為什麼呢?答案首先就是:活下去!

由於汽車市場供大於求的格局現狀,4S店等授權經銷商往往承接了巨大的庫存壓力,不僅帶來高額庫存利息負擔,更是導致市場銷售價格一日千里,經銷商虧損賣車的比比皆是。很多汽車經銷商行業之外的人,先是以為汽車經銷商行業是暴利行業(汽車經銷商集團的佼佼者——中升集團2018年淨利潤率不過3.43%,與地產行業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後來則是對汽車經銷商虧本賣車表示不解,“虧錢還進車、賣車,你們是不是傻”?

作為國內知名的汽車經銷商集團,潤東、龐大紛紛在近兩年出現鉅額虧損——潤東集團在2018年鉅虧15億元,龐大集團預虧60億-65億元。即使現在身處輿論漩渦之中的奔馳經銷商,也曾經有過虧損上億元的經歷,儘管,這在許多外行人看來幾乎是不敢想象的。而這些,尚屬於國內汽車行業的主流經銷集團或主流品牌經銷商,其他一些弱勢小品牌、小經銷商的艱難處境更是可想而知。

金融服務費,其實更多是原本合理的汽車銷售毛利的一種轉移而已,尤其在乘用車市場持續下滑的近兩年,除部分品牌外,哪家經銷商不是在虧本賺吆喝?而如果沒有利潤,經銷商又將如何存活,對客戶何談服務?畢竟,經銷商也是自負盈虧的企業,也有獲利的本能需求。

來看看一個經銷商認識的慨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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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汽車經銷商行業從業人員觀點)

從這位從業朋友的火力全開的言論也能看出汽車流通行業的非常多的問題,要想解決汽車流通行業的問題,需要主機廠和經銷商的對話更加平等,而不是向計劃經濟一樣壓庫,經銷商本身賣車不賺錢肯定是有問題的,不是長久之計,應該讓經銷商進車靈活度更大,價格的傳遞機制更快。

經銷商收取汽車金融服務費由來已久,且的確也提供了服務創造了一定價值,那麼,從尊重行業現實的角度,給汽車金融服務費一個名分怎樣?樹立一個公開透明的收費標準怎樣?

以上是我的肺腑之言,我在汽車銷售及汽車金融行業從業16年,現在靠譜金服擔任運營總監,真心期待汽車銷售行業、汽車金融行業都能有個更好的發展。

4月19日,我們將在濟南舉辦萬里行產品渠道對接大會,屆時與大家有更多的見面交流。我的微信號是:tsliujian,大家可以加我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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