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细说“汽车金融服务费”的由来以及合规建议


原创 | 业内人士细说“汽车金融服务费”的由来以及合规建议


肇始于4月11日的西安奔驰“漏油门”事件得到进一步发酵,矛头指向了汽车行业的敏感话题——金融服务费。据当事人称,其在办理奔驰金融提供的车贷业务后,向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指定的私人账户支付了12575元的“金融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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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经曝出,奔驰金融在第一时间发出声明,称其“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如此一来,利之星奔驰收取金融服务费,一来是经销商自主行为,二来涉嫌“未入账”而有税务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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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金融服务费到底是怎么来的?汽车金融服务费到底该不该收?

一、金融服务费的由来

最早的车贷(业内一般认为1998年是汽车金融元年),产品提供方来源于商业银行,而商业银行在与汽车经销商合作时,往往要求汽车经销商对客户的还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此,汽车经销商会以“担保费”的名义来向客户收取一定金额的费用。在我最初进入汽车经销商行业的最初几年(那是2003年),我所在的汽车经销商集团,专门设立了“消费信贷部”,为集团下属的专卖店(那时候还不是4S店)提供贷款服务,收取“担保费”。

2004年之后,以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大众金融为代表的汽车金融公司纷纷成立,并逐步取代商业银行成为国内汽车零售金融的主导者,此后,汽车经销商在获得来自于汽车金融公司的代理佣金之外,同时开始向办理零售贷款的客户收取“金融服务费”。此时,由于是由汽车金融公司作为信贷主体,汽车经销商一般也不需要向其履行担保义务,但是会完成汽车金融公司安排的相关工作(如申请、材料收集、归档、抵押、解押等),毕竟,汽车金融公司基本是不会与客户面对面接触的。

汽车经销商面对客户收取金融,一般也会开具收据而非发票,收取标准一般为贷款金额的3%-5%。时至今日,来自于汽车金融的代理佣金及金融服务费,已经成为汽车经销商以及汽车经销商集团重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二、“主机厂贴息-经销商收取服务费”

近七八年来,绝大部分主机厂(销售公司)热衷于通过贴息这一“暗降”形式,来开展针对经销商渠道的促销。

下图是一张贴息图,我们可以细细看一看这个贴息方案,客户首付50%,每月只换本金,客户享受0利息,但金融公司依然会有0.75%的月利率年化利率9%和销售公司结算,利息3291.63由销售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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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贴息被汽车行业认为是多赢的营销手段,是主机厂(销售公司)最期待看到的结局——既可以多卖车,又避免大幅降价损害品牌价值,又能给4S点带来金融的收益,还能给关联的汽车金融公司带来更大的业务量。

当前,金融贴息甚至已经渗透到新上市车型,与置换补贴等成为新车型促销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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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贴息是由主机厂(销售公司)与汽车金融公司进行结算,占用的依然是主机厂(销售公司)的日常促销费用,也意味着对经销商的现金补贴会因此而减少,降低经销商销售毛利;由于贴息,部分金融公司会在放款时提前扣除,造成经销商销售垫资行为,产生资金占用成本;也有部分贴息是采取的“联合贴息”形式,所谓联合贴息,就是主机厂(销售公司)和经销商共同向金融公司承担利息差额,直接增加了经销商的利息支出。

因此,经销商与其说是有“动力”,更不如说有“压力”,来通过收取金融服务费形式来弥补整车上获利的不足。而且自从贴息的广泛推行,“金融服务费”的收取能力大大提高,因为可以收免息与正常利率(一般年化利率10%,也就是4.6厘左右的息)的中间值,也意味着存在很大的操作空间。

三、金融服务费争议

严格意义上讲,汽车经销商向贷款客户收取“金融服务费”并不合法。首先,从监管体制角度而言,“金融行业”为特种行业,往往会面临“银保监会”“金融办”等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显然,汽车经销商不属于“金融行业”,因此,也不会具备金融行业的经营资质,自然无法直接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其次,从法院司法判例来看,司法机关对汽车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并不予以支持,北京市朝阳区、海淀区法院在审理的案件中,均裁定汽车经销商“自行收取金融服务费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应当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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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4S店等授权经销商还是要收取客户“金融服务费”,为什么呢?答案首先就是:活下去!

由于汽车市场供大于求的格局现状,4S店等授权经销商往往承接了巨大的库存压力,不仅带来高额库存利息负担,更是导致市场销售价格一日千里,经销商亏损卖车的比比皆是。很多汽车经销商行业之外的人,先是以为汽车经销商行业是暴利行业(汽车经销商集团的佼佼者——中升集团2018年净利润率不过3.43%,与地产行业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后来则是对汽车经销商亏本卖车表示不解,“亏钱还进车、卖车,你们是不是傻”?

作为国内知名的汽车经销商集团,润东、庞大纷纷在近两年出现巨额亏损——润东集团在2018年巨亏15亿元,庞大集团预亏60亿-65亿元。即使现在身处舆论漩涡之中的奔驰经销商,也曾经有过亏损上亿元的经历,尽管,这在许多外行人看来几乎是不敢想象的。而这些,尚属于国内汽车行业的主流经销集团或主流品牌经销商,其他一些弱势小品牌、小经销商的艰难处境更是可想而知。

金融服务费,其实更多是原本合理的汽车销售毛利的一种转移而已,尤其在乘用车市场持续下滑的近两年,除部分品牌外,哪家经销商不是在亏本赚吆喝?而如果没有利润,经销商又将如何存活,对客户何谈服务?毕竟,经销商也是自负盈亏的企业,也有获利的本能需求。

来看看一个经销商认识的慨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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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汽车经销商行业从业人员观点)

从这位从业朋友的火力全开的言论也能看出汽车流通行业的非常多的问题,要想解决汽车流通行业的问题,需要主机厂和经销商的对话更加平等,而不是向计划经济一样压库,经销商本身卖车不赚钱肯定是有问题的,不是长久之计,应该让经销商进车灵活度更大,价格的传递机制更快。

经销商收取汽车金融服务费由来已久,且的确也提供了服务创造了一定价值,那么,从尊重行业现实的角度,给汽车金融服务费一个名分怎样?树立一个公开透明的收费标准怎样?

以上是我的肺腑之言,我在汽车销售及汽车金融行业从业16年,现在靠谱金服担任运营总监,真心期待汽车销售行业、汽车金融行业都能有个更好的发展。

4月19日,我们将在济南举办万里行产品渠道对接大会,届时与大家有更多的见面交流。我的微信号是:tsliujian,大家可以加我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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