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贷款150万元,打到自己的银行账号后再转到朋友账户,这样有哪些风险吗?

急急图


看到其他几个回答,我感觉触目惊心,回答问题不能想当然的人云亦云,最好就自己熟悉的专业领域发表自己的看法。


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其实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了,比如我们买房,手头自有的资金不足以一次性付款,选择向银行申请一笔房贷,审批通过后,办理递件过户抵押手续,然后银行放款,款项直接打入业主账户,应该说对于老百姓来说,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贷款了。


其实我们向银行申请任何一笔贷款,都需要讲清楚用途的,没有用途的贷款其实是不会发放的,比如房贷,助学贷款,消费贷款,装修贷款,经营贷,一听名字就知道他们的大概用途了,很多时候也许你没有说你的用途,但是银行会帮你写清楚的,比如房贷,你说我要申请房贷,银行就会帮你写清楚用途的。


在我们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的时候,款项是直接打给收款人的,比如买房,款项打给业主的,你向银行申请房贷买房,你见过银行将贷款打到你的账户,然后你本人将钱支付给业主吗?肯定没有的(极少数银行先将款项打入买家账户,然后银行操作从买家账户转入业主账户)。


刚才提到了,银行将款项打给收款人,在本题中,题主(本人)与朋友(借款人,有部分答主将朋友说成是贷款人,错了,贷款人是银行)没有业务往来,没有卖房给朋友,为何要收钱呢?


那是因为你朋友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虚构了一个业务,比如你朋友申请抵押贷款,虚构了你为朋友的房子提供装修服务,银行不要求你提供你的营业执照,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收款银行卡借款。或者你朋友申请经营贷,虚构了你朋友向你购买一批货,所以需要打款给你,这个情况下,你需要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收款账号。还会向银行提供一份你和朋友之间的合同,如果是经营贷还需要你公司盖章。


总之一句话:你朋友告诉银行,他之所以向银行借款,就是因为和你有一笔业务需要支付一笔大于等于150万的款项给你。


银行在形式上审核认为本次贷款没问题,经过一系列流程,就会发放本笔贷款了,你作为本次贷款业务的收款人,银行自然往你的账户打款了。


发放贷款后,由于这个虚构的业务不存在,你不应该收取这笔150万的贷款的,故而你需要将该贷款还给你朋友,所以你会提到还钱给你朋友。


那么这个还款是否会给你带来不利的影响呢?


其实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切记,千万不可以转账给你朋友,你应该预约银行,然后取现金150万,然后将现金存入你朋友或者你朋友指定人的账户中。


如果你直接从你的收款账户转入你朋友本人的账户,可以肯定,过不了多久,银行会联系你朋友,银行的系统提示资金回流,该笔贷款要求抽贷,会勒令你朋友限期还清相关的贷款。所以,千万不要转账啊!


如果是你的私人账户收钱,基本上问题不大,目前实际操作中,对你没有什么不利影响,即便抽贷了,也不会影响到你。如果你们关系好,帮一下忙,我认为没问题的,我从事这个按揭贷款行业多年了,这种事情见多了。

如果你的对公账户收钱,就可能存在税费的问题,需要妥善解决。

我是南方房产大源按揭郑大源,熟悉二手房交易,过户,税费,按揭贷款(纯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经营贷,信用贷),有任何有关问题请随时联系我,欢迎私信联系必复。也欢迎就本话题在评论区发表您的意见,觉得好请点赞转发,多谢您

南方房产


这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套”,虽然朋友没有在贷款时就有意设“套”,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它就是套,而且是带着友情和感情的“套”,一旦“套”形成,什么友情、感情,都会被债务淹没,甚至会成为一辈子的仇人。

要知道,钱打到自己的账上,并从自己的账上再转到朋友账上,朋友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是想让自己多拿利息吗?这里,至少可以发出两大疑问:一是多此一举。因为,钱完全可以直接打到你朋友的账上,为何要设立你这样一个中间账户呢?不是多此一举是什么?二是你的朋友压根就不具备贷款条件,或信用存在问题。因此,银行为了防止风险,硬是把你拉进了这个圈套。一旦出现风险,你就是偿还贷款的那个人。

所以,你的朋友这样做,一定是有原因和预谋的,是有一些不想告诉你的原因的。一旦钱到了朋友手中,可以肯定,你就会成为最终的还款人。而你的朋友,则可能拿着这些钱去开心度假了享受美好生活了。如果你是一个工薪阶层,你至少需要二十年以上的清苦日子,才能还清这笔贷款。


谭浩俊


贷款150万,打到你的个人账户再转到朋友账户,这样有风险吗?

其实,用大白话说就是用你的账户走一下帐。

个人贷款,有个人经营贷款,也有个人消费贷款。许多公司的老板,用公司资质办理贷款很麻烦,所以就用自己的名义办个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比如房屋装修贷款,这个我办理过。首先你得是法人或者股东,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其次,要有房产证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还要有房屋装修预算,需要购买哪些类型的家具,施工方案等等。有了这些东西,还需要跟施工方签个合同,合同上的合作方就是受托支付时的收款人。

一般来说,企业贷款,是要有贷后管理的,为了确保贷款资金的用途用于正常经营,严禁资金回流,一旦发现资金回流,就会收回贷款。


对于贷款人来说,因为贷款是要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别人,所以要找一个稳妥的账户走账。总的来说,对你风险不大,可以帮这个忙。



简净轩语


本人在银行工作多年,对此题看法如下:

1.首先要看和银行的合同约定

理论上来说,银行放贷时,除非特殊约定,否则一般就把钱转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如果要转入其他人账户,必然要得到借款人、转入方及银行三方的的同意并签署相关协议。

2.从题上可看出

是你朋友贷款,只不过是通过你的账户过度了一下。按现在的惯例和银行操作手法,应该得到了你朋友和你的同意。所以,你没有任何风险。

你的关注点赞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希望能帮到你


金融街新视角


这是一个贷款人与实际贷款人错位的典型例子!风险巨大!

一、实际贷款人

朋友贷款150万元,钱却打到自己的账户,真正的贷款人是谁?

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核准银行对贷款人的所有信息要求一致。比如,你的朋友贷款,包括账户信息及其他所有信息必须是你的朋友的!也就是说,贷款人向银行提供的只能是贷款人本人的信息!

本例中,银行将贷款打到自己的账户,只能说明一点:贷款人是你自己本人!

这就是典型的贷款人与实际贷款人的错位!贷款人是你自己,而实际贷款人和使用贷款人是你的朋友。变相的,你以本人的名义贷了款。然而,此贷款却给了朋友在使用!

二、违约责任

<strong>一旦发生债务逾期或者债务违约,责任主体是谁?

一旦发生债务逾期或者债务违约,银行向贷款人及担保人追偿!本例担保人不详,但贷款人非常明确,即题主本人!

银行会不会去向你的朋友追偿?

最直接的,银行不会向你的朋友追偿债务,银行没有把你的朋友登记为债务人!亦或者你的朋友征信记录,根本无法贷款!

什么情况下银行会找你的朋友追偿?

当贷款人,即你自己无法或无力偿还债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你们身份错位的,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你的朋友,但第一责任人依然是你本人。


三、友情与责任

人们在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过程中,经常把友情与经济法律关系混淆!你的朋友贷款,或创业或用于消费,这个责任须由当事主体承担,其贷款行为不应由你行使,贷款责任不应由你承担!

你的朋友如果征信不具备贷款条件下,你同样不能换位贷款!TA的征信情况是社会机构依照特定的规则和信息评定,具备一定的客观性!你代位实施贷款的行为,是破坏金融生态的消极行为!同时,也是对风险评估的轻视!

如何帮助友情?人在生活工作中,均体现了群体的属性,友谊也是人们不可或缺的!可以尽力帮助你的朋友,但以你自身能力范围所及!


顺通财税段贤明


1、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没有什么风险的,当然前提是你们真的是朋友的话,这个无非就是让钱多经过一道手续而已!

2、但为什么要多经这一道手续呢?原因是银行现在的贷款一般都是有限制条件的,通常无论是买房装修、还是个人消费,做生意等等,这些都是银行可以接受的理由,但是如果你的朋友是用来理财、炒股或者放贷的,自然是不被允许的,那么这个时候多经这一道手续,就可以回避掉银行的查账了,否则你朋友直接转到股票账户里去的话,肯定就是不符合规定的。

3、当然就是多经了这一道手续,银行要真是想查,肯定也是能查出来的,不过,目前就是这样的情况,因为规定就是这样的,大家也都是心知肚明,绕一下而已。



遁逃者


现在贷款银行都会这样操作 款下来先打给贷款人 事前提供的任意帐号 走一下帐 两秒后钱自动返回货款人自己帐号 代走帐号是没有任何风险 现在人防备心太强 总担心这个那个 总觉都是套路 换位思考下 如果那天是你自己需要别人帮忙 人家也都觉得是套路不肯帮 你会怎么想 社会不排除有套路存在 但人与人应该还是互信的 不明的事 事先问清楚 像你提的问题 你直接找银行工作人员问 任意一家银行都行 明白其中怎么回事了 再决定行事


蚂蚁森林kg传媒


答题路过,看完大家的回答实在是不敢苟同,所以在这里简单回答几句,欢迎大家讨论。

朋友贷款150万元,打到自己的银行账号后再转到朋友账户,这样有哪些风险吗?我认为没有什么太大的风险,但可能会惹上一些麻烦。


按题中描述,应该是朋友已经贷下来款了,只不过最后借题主银行卡作为一个渠道而已,所以我不知道大家问什么会认为钱打到题主的银行账户,题主就忽然变成债务人了,难道放款机构跟他朋友是口头约定?如果真是口头约定,那最后亏得也是放款机构。

一笔贷款,是要有很多材料的,而最终确定权责的是这其中的借款合同,合同标明的谁,谁就是借款人,也就是实际债务人,哪怕是民间借贷,还要写个欠条,按个手印呢(多说一句,欠条也要写规范,否则会失效的),这里仅凭一次转账,就把债务人更换了,也太随意了吧。

接着说一下,我认为这里存在的所谓的风险可能有2个,一个是你的朋友可能要利用征信上传的时间差同时从好几个地方借钱,因为征信不是实时生成的,得是金融机构定期或者不定期报送,可能会存在一个征信空白期,同时,一般机构在考察借款人的时候,还会考察借款人银行流水,如果流水中出现金融机构贷款字样,后面的其他借款他也就别想借了,但通过这样转一手,负债资金变成了资金划转,甚至还能解释成收入,还更能增加贷款批下来的概率。所以在这其中,题主就是扮演了过桥的作用,最终的风险还是放款机构承担。

另外一个,就是题主的朋友可能会骗贷,从资金支付上来说,钱没有直接进入到题主朋友的账户,也就是在他朋友的银行流水中,转入这150的人不是放款机构而是题主,而他朋友就会拿着这样的凭证,起诉放款机构并未发放贷款,要求减免债务,这样,放款机构为了自证清白,可定会将找上门来,将你关联进去,虽然最后你也可以自证,虽不会造成实质影响,但会增加很多的不必要的麻烦比如需要牵扯精力等等。

最后,这个事情在一般的金融机构是不可能发生的,就我目前知道的,没有一家银行会同意将资金发放到第三方账号的,至于题主说的情况,有待其进一步解释说明,再好判断。



路漫漫呐喊


首先大家能积极踊跃的回答这个问题,这还是非常不错的。但我希望大家能就自己熟悉的领域啊,回答一些专业性的问题。而非凭自己的一个主观的判断。因为这样的话,你会误导很多人的。

嗯,就今天标题上说的朋友贷款150万,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上。这样对不对?现在到银行贷款,只要是做生意的都会或多或少的会遇到一些这样的事情。现在到银行贷款,尤其是大额的银行的话,会让你出具相关的这个贷款用途。例如说你说我这笔贷款我是要来进货的。OK,提供一些包括相关的购销合同。钱是贷下来之后是直接打给你的上家客户账户里的。钱是不能直接到贷款人账户的。现在银行对贷款的使用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且这150万肯定是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话要做他项权证的。审核机制是非常完善的。钱只是说在第三个人的账户上过一下。没有任何危险的。


春哥讲支付


根据我的了解,银行有些贷款就是这样操作的,审批、放款都会有关联,但并不构成债务、担保等关系,所以题主也不必过分担心。

举个例子,你朋友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主要用于商品采购,你作为商品批发经营方,银行放款时以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把贷款打到你的账户,后续的使用就是你的事,但贷款的债务人是你的朋友而不是你。这个“受托支付”实际上是银行对贷款人使用贷款资金的监管措施,而你朋友利用你的账户,实际上也是对监管的规避。

当然,这样做严格意义上是违规的,但有时银行也是心知肚明的。

只要你朋友没有主观上的骗贷行为,不用过分紧张。

个人见解,供伙伴们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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