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臨城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現場恢復林地地貌

4月18日,河北省臨城縣南環路原林業局院內,隨著4臺大型拆遷機械的轟鳴,現場地貌得以恢復,臨城縣人民法院成功執行一起土地糾紛案件。

該案系臨城縣林業局與被執行人韓某之間一起臨時用地合同糾紛,經依法審理後,法院判決解除雙方臨時佔用林地協議,由韓某負責恢復地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臨城法院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責令被執行人三日內履行義務,並多次對被執行人進行勸導,督促其儘快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依然無視法院生效判決,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臨城法院決定依法進行強制執行。

河北臨城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現場恢復林地地貌

4月18日上午8點30分,臨城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東輝帶隊,組織幹警22人、警車5輛,大型拆遷機械4臺,救護車1輛,赴現場開展強制執行活動。到達現場後,執行幹警有條不紊地開展外圍警戒、配合拆除、群眾安撫等一些列工作。歷經兩個小時的拆除,依法將院內一排房屋和其他地面附著物以及硬化路面破拆清理完畢,恢復了原有的土地樣貌。

該案的依法強制執結,既維護了法院生效裁判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也保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在今後的工作中,臨城法院將進一步強化執行措施,攻堅克難,力爭早日實現由“基本解決執行難”到“切實解決執行難”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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