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及超標電動車車主:
2019年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正式實施,根據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國市監標創(2019)53號)和《甘肅省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30號)規定相關要求,現就辦理電動自行車及超標電動車登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註冊電動自行車及超標電動車範圍
(一)2019年4月15日新標準實施後,對符合新標準、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核發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
(二)對新標準實施前(發票日期顯示為2019年4月15日新標準實施前)已購買的超標電動車,限時辦理登記,核發臨時號牌。
二、註冊超標電動車登記註冊所需資料
(一)車輛銷售發票
(二)車輛合格證
(三)車主身份證件
三、註冊超標電動車時限
2019年4月22日至6月15日止。
四、注意事項
2019年6月15日,停止辦理超標電動車註冊登記業務,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超標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特此通告
2019年4月23日
監製:白東東
審核:吳繼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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