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好合同審計

合同審計是加強企業管理,實行依法經營、以法治企的重要體現。許多合同管理混亂的企業,貨款收不回、資金被騙、官司纏身,使企業遭受巨大的損失。做好合同審計,強化合同管理,對於防範合同風險,確保企業安全高效運營,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合同簽訂前的審計(事前審計)

1、審查業務承辦部門是否對潛在客戶或供應商進行資信、履約能力調查,是否對擬簽訂合同的多家單位進行主體資格、資金能力、市場信譽的審核與比較,審查是否附有對方營業執照、相關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明書等相關材料,等等。

2、審查合同條款和內容是否完整正確,意思和文字表達是否清楚準確。包括: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法;合同內容是否公平,是否損害公司利益;標的名稱是否規範;數量和質量表述是否正確;價款和酬金是否明確合理;合同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是否明確和合理;違反合同的責任是否明確。不同的合同,其條款和內容不完全相同。但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3、審查合同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是否經過公司法務部門審查,是否有相關領導審批。

二、合同執行過程中的審計(事中審計)

1、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收(付)款;

2、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收(發)貨或接受(提供)服務;

3、數量、質量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驗收單據是否齊全,驗收手續是否完備;

4、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函件是否收集齊全。

三、合同履行完畢後的審計(事後審計)

1、全部合同款項是否收(付)完畢;

2、合同約定的貨物(勞務)是否交接完成,是否驗收合格;

3、質保期內有無質量問題;

4、所有與合同相關的單據、文件、資料、往來函件是否已整理歸檔。

怎樣做好合同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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