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麼類型的企業才需要「審計」?

結合之前在會計事務所的具體瞭解和工作內容,企業審計的類型可以分為如下幾種:

  • 法定審計 - Statutary Audit

中國針對外商投資企業(不論獨資,合資,聯營)以及上市公司都要求強制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其審計目的主要用於企業報稅和稅務局查稅。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會在出具審計報告以後為企業進行彙算清繳,同時確定企業當年應該申報的稅額。

  • 集團審計 - Group Audit

針對一些大型的跨國MNC公司(Multi-national Country),其集團旗下的子公司數量可能多大上百家之多,為了防止一些“天高皇帝遠”的子公司存在舞弊風險,集團審計師會每年選出一些對集團業務有重要影響的子公司並輪換抽查一些子公司同時派出審計師進行審計。

比如針對很多國內的跨國公司工廠,國內的四大所都是作為子公司審計師而存在的,一般子公司的審計師都會收到一份集團審計師發來的Group Audit Instructions-Appendix A-X,會對具體需要關注的風險點做出具體的審計流程說明。因此集團審計除了財務報告的審計之外,也經常會組合一些舞弊風險的審計程序,最終報給總部集團審計師Memorandum of work performed。

集團審計並非強制要求出具財務報告。有些子公司會直接採用集團審計出具的財務報告直接進行彙算清繳和報稅,但是有些子公司會另外再請其他的事務所進行法定審計用於報稅。

  • 上市審計 - IPO Audit

針對目標上市的企業,證監會會要求企業提供經審定的三年一期的財務報表,這一類審計的風險水平是最高的,審計的時間跨度也是最長的。這種審計更成為一種財務盡職調查的必經之路,幫助證監會確認其財務指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是否真正達到了上市的要求。對於上市審計,由於其高風險,公司普遍會在正常的標配項目合夥人+審計經理的基礎上引入項目質量合夥人,以保證其審計質量。

  • 其他類型審計:專項審計、內控審計等

專項審計的類型是很多的,比如離任審計、工程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高新認定專項審計等等,四大里有時會把一些專項審計項目叫做商定程序AUP-Agreed upon procedures,即針對一些風險和流程提供一些定製的審計程序,但是不像財務審計一樣做出合理保證,我曾經做過一個項目就是幫助了一家制造企業整理了合同並核對了其收入發票確認的金額是否完整準確。

最後,除了以上法定審計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和上市公司之外,非上市公眾公司我國目前是不強制要求審計的,但是有些股份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是分離的,董事會也會考慮通過外審來驗證管理層出具的財報真偽,有些公司為了報稅方便也會直接請外審過來出報表用來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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