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區新通知,駕駛無牌電動車上路最高罰1000元!

已有184萬車主申領臨時標識;線上申請臨時標識但未在5月前領取的,上路行駛可暫不處罰

北京地區新通知,駕駛無牌電動車上路最高罰1000元!

5 月1日起,北京交警將停止發放“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並將嚴查未懸掛臨時標識或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最高可罰款1000元。如果已線上申請臨時標識但未能在5月前領取到臨時標識,可以憑預約二維碼上道路行駛,暫不處罰。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北京市轄區電動自行車上路應當依法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從5月1日開始,北京交管部門將不再辦理電動自行車臨時標識申領業務,並將上路嚴查電動車未依法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的行為。

交管部門提醒:對於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且在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因時間久遠,購車憑證或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丟失,車主可在交驗車輛後到任意一家非機動車登記站辦理電動自行車註冊業務;對於2018年11月1日以後購買的在產品目錄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車主需在購車後15日內持相關手續去交管部門的非機動車登記站申領正式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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