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當家屬要求對病人放棄治療時,醫生一般會怎樣做?

趙傑


醫學從來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生物學問題。它還涉及到社會學、心理學、倫理學等等諸多方面的問題。

一個病人有沒有搶救價值?如果算經濟帳,就是一條人命值多少錢的問題。

我們總說生命是無價的,但是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在醫院裡,一個人的命,真的可以用錢來衡量。

當一個病人生命垂危,只有用上最高端最貴的設備搶救設備,才有可能換取一絲生的希望時,你是否願意負擔,你是否負擔得起,就決定了這條生命的價值。

一個病人有沒有搶救價值?如果算社會帳,就是他對親人有多重要。

有人願意花很大代價,只為了多延長親人一個月、一週、甚至一天的生命。

也有的人明明不差錢,卻不願意送病重的老人就醫。

我見過老爺爺癱瘓臥床十幾年,口角流涎、大小便不能自理,但是老伴每天餵飯、擦洗身體,把他打理得乾乾靜靜的,連褥瘡都沒有生過。


我也見過老婆婆腦出血急診入院,病情剛剛穩定下來,本來很有希望康復,卻被子女拖回家慢慢等死。

<strong>一個病人有沒有搶救價值,如果算醫學帳,就是他有多大的希望好轉。

有的病人就算竭盡全力搶救,也很有可能病情越來越嚴重,最終逃不脫死亡。

有的病人就是慢性病,可以慢慢拖,但是很可能會逐漸耗盡家屬的耐心。

有的病人有康復的希望,但是過程可能很艱難,很曲折,醫生也不敢給你打包票。

所有這些情況的概率,醫生都會告訴你,但這是一場賭博,醫生沒法幫你選。

一個病人有沒有搶救價值,醫生怎麼看?怎麼選?

醫生的使命只是救命,而不是放棄。只要有千分之一、甚至萬分之一的希望,只要有家屬的支持,醫生都願意盡力去嘗試。但是如果家屬不支持,縱然有治療康復的希望,醫生也束手無策。不管怎樣,決定權都在家屬。


就在今天,我還看到了一位戰友分享的門診故事:一個小孩的手指頭截斷了,很重要的手指,很有希望接活,孩子的家長卻不同意接手指,只要求截指。這會影響到孩子將來一輩子。醫生覺得很可惜,反覆勸說都沒有用,一句話就把他懟回來“接不活你負責啊?”。當事醫生說:拿起骨鉗的時候,真的下不去手。


不知道你如果是醫生,你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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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醫生百嗑


【最後一支多巴胺】急診執業醫師,遇見許多人,碰見許多事!

這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也是一個是非難辨的人倫問題。

我曾經在多篇文章中反覆的說過:治病救人,從來都不單純只是醫學的問題。

我也曾在經歷過許多生死之後才明白:人體,絕不是器械的器官組合。救死扶傷,也決不能只將眼睛盯在某一個或兩個病變的器官之上。

我更曾在人世間浮浮沉沉之後才用血與淚終結出:事關醫學,除了科學之外,還有人心!

這個問題便是一個非常難以回答的問題,因為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會有著不同的答案或者判斷標準。

如果從醫生的角度來說,當一個患者已經病重到無可逆轉,可以預見只會越治越差,有浪費醫療資源的嫌疑,甚至已經腦死亡之時,便意味著沒有了治療價值。

如果從患者家屬的角度來考慮,面對親人的病重,無所謂錢財費用,不在意患者經歷的痛苦或喪失掉的尊嚴,只有還有著心跳和呼吸,只有醫生沒有宣佈臨床死亡,或許便還存在著治療價值。

如果從患者自身的角度來考慮,只要能夠減輕痛苦,保留尊嚴,有一定的生活質量,便有治療價值。

所以,有沒有治療價值,是因人而異、因事而異的。

舉例來說明:

不久之前,我在搶救室裡接診了一位54歲的肺癌晚期女性患者。

此時的患者已經存在嚴重多臟器功能衰竭,最主要的問題是呼吸衰竭和DIC。

很明顯,患者已經不可救治,所有的治療、搶救都只不過是宣佈死亡的前的某種儀式罷了。

最可怕的並不是包括患者在內的所有人都預見了不久後便會到來的死亡,而是所有人都沒有學會如何面對死亡。

患者依舊有著清晰的意識,她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結局。所以,她非常不配合治療,吵著要求自動出院,要求回家。

但,子女們卻陷入兩難的境地。

雖然他們知道患者已經無可救藥,但是作為子女卻又不能面對“眼睜睜的看著她死掉”。

在談到是否需要氣管插管和心肺復甦這個問題時,兒子顯得特別糾結:如果放棄氣管插管和心肺復甦就意味著患者很快死亡,如果要求積極治療搶救便意味著患者要承擔更多的痛苦。

幾個親戚商量後,給了我這樣的答案:“到時候氣管插管、心肺復甦,意思幾分鐘後就放棄吧!”。

這個答案顯的有些無奈可笑,但我卻非常能夠理解子女們的心理。

將心比心,如果換做是我,可能也會做出這樣糾結的心態。

最終,我將幾個子女、親戚拉在一起,又做了一番溝通。

如果通過積極的搶救能夠減輕患者的痛苦,或者能夠讓患者多活一段時間,不用多說,醫生自然會盡力的,哪怕家屬不配合。但是,如果明知道這些措施不會有效果,又何必還要給患者徒增痛苦呢?

此時此刻,對於醫者和家屬來說,最重要的便是減輕患者的痛苦,保留患者的尊嚴,是寬慰患者,而不是滿足自己糾結的心態,更不是為了做給別人看。

來百姓常常會說:“該吃就吃一點,該喝就喝一點!”。

這句話看似樸素,卻透露著人民群眾的大智慧!

最終,家屬帶著患者自動出院了,以滿足患者最後回到家中的願望。

我知道患者回家不久後就會死亡,我知道子女們會在短時間內痛苦糾結,但我堅信這是患者最好的結局。

再舉例來說明:

曾經有一個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年輕女性,因為服用藥物自殺被送進醫院。

雖然昏迷的患者病情極其危重,但是如果能夠積極搶救治療的話,未必沒有轉機。

用醫學的角度來看,便是還有著治療價值。因為患者很年輕,還不到四十歲,而且從服毒到被送進醫院的時間並不長。雖然患者所患的系統性紅斑狼瘡難以治癒,但如果積極搶救治療,是可以有一個較長生存期和生活質量的。

但是,患者的父母卻對此持消極的態度。因為患者除了系統性紅斑狼瘡之外,還罹患重度的抑鬱症,曾經多次自殺,並且已經為此離婚。

傷心之下的父母,決定放棄積極搶救,因為他們覺得,死亡的結局對患者來說是一種解脫。

更重要的是,家中沒有多餘的財力來支持治療,父母沒有更多的精力來維持患者可能再次出現的“折騰”。

於是,一番糾結之後,一番反覆溝通之後,家屬依舊決定放棄治療,將昏迷之中的患者帶回了家。

關於這樣的例子,在急診有很多。

歸根到底,它們都反應了一個問題:該如何面對死亡?

說實話,如何正確面對死亡是一個很大、很難的問題,沒有人能夠給出準確答案。

甚至包括多巴胺自己,雖然能夠侃侃而談,但如果多巴胺自己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估計也要慌張失措、頭腦混亂了。

這不僅同科學文明有關,更與制度文化緊密相關。

有些東西,是幾千年文化傳承下來的,我們不可能短時間內改變。

有些東西,必須是要在人類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都達到一定高度後,才能迎刃而解的。

而, 如今,我們只能活著,為了活著。

生,我們不能為自己決定。

死,我們也不能為自己決定。


最後一支多巴胺



這是一個關於生和死嚴肅的話題。下面分別回答一下


一、醫生如何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

這主要根據醫生的經驗,結合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比如年齡,疾病的種類,治療的反應效果等。

比如患者為老年,某種疾病的晚期(比如腫瘤),心、腦、肺等重要臟器出現不可逆的功能衰竭,沒有生活質量,一般來說,搶救意義就不大了。即使搶救過來,患者也會遭受很大的痛苦和折磨:儘管神志不清,既沒生活的樂趣更談不上生活質量,甚至失去做人的尊嚴,但依然身上插滿管子,靠藥物和器械苟延著生命。

由此造成的巨大痛苦往往令病人“痛不欲生”,許多病人對“插管”深惡痛絕,強烈要求拔除。而對病人的親屬來說,則不僅意味著沉重的經濟負擔,他們往往深陷泥潭卻不敢輕言“放棄”,這既有周遭輿論的壓力,更在於血緣親情及傳統文化對生命的敬畏和未能盡力挽留親人的心理自責。於是,本人不願、親人無奈,既不能挽救生命卻又徒增病人痛苦的怪圈,多少年就一直這樣惡性循環著……

如果是年輕患者,由心臟本身原因造成的心力衰竭晚期,如果家屬積極搶救,且經濟允許的情況下,也可繼續搶救,甚至通過目前最先進的體外循環支持系統----膜肺氧合(ECMO),為心臟移植爭取時間。


所以判斷是否有搶救價值是多方面綜合考慮的。無論哪種原因,一般來說,經過搶救(心肺復甦)超過30分鐘或者出現“

瞳孔散大”就代表搶救意義也不大了,因為目前我國採用的死亡標準為“腦死亡”。因為呼吸停止了,可以靠呼吸機來維持;心臟停止了,還有起搏器。但腦死亡了不可恢復,它是大腦腦幹的客觀死亡。

心臟可以繼續跳動,呼吸可以維持,腦死亡是真正的死亡。心肺復甦超過30分鐘,大腦就已經出現了不可逆的損傷了,只是範圍大小問題,而“瞳孔散大”是判斷腦死亡的主要標準之一。所以一旦出現“瞳孔散大”,用比較殘忍的話說:搶救治療的意義不大,已經沒有了治療價值。過度的搶救對患者來說已經成為了一種折磨,讓患者喪盡了最後的尊嚴。

然而現實中醫生決定是否繼續搶救卻要複雜的多,醫生判斷有無搶救價值和是否繼續搶救是兩個不同概念!需要考慮以下幾點:家屬自己的實際家庭情況和患者家屬對待死亡的態度。很多時候醫生們都心知肚明搶救已沒有意義,病人活下來的希望幾乎等於零,但家屬仍不放棄。

做父母的,絕不甘心自己的子女不經搶救就離開人世;

做子女的,明明知道搶救徒勞無功,也無法做到灑脫地放手。

為了盡孝心,為了避免良心上的譴責,不給自己留下“不孝順”的壞名聲,所有人都要求醫生“試一試”。而作為醫生,在當前醫患關係緊張的情況下,為了保護自己,以免日後給人留下話柄,也只好遂了家屬的心願,大多數臨床醫生是不得已為之。所以這樣的搶救只是為了滿足家屬積極搶救的要求,換來家屬心理上的緩衝,已經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有的人會想到去年年底,人民日報報道了一篇文章《醫者仁心!5小時,30000次心臟按壓,30名醫生輪流搶救8歲男孩!》這是罕見極端個例,不可能對所有患者都適合!而且按壓時間越長,腦缺血缺氧越嚴重,甚至出現缺氧性腦病導致植物人。


二、當家屬要求對病人放棄治療時,醫生一般會怎樣做?

向患者家屬詳細說明病情後,如果家屬要求放棄治療,醫生一般都尊重家屬意見,放棄治療。

人有生死,花有綻放凋謝,一切都是自然之事。人生無常,生死麵前,眾生平等。活著的時候,認真的感受自己的活著。祝大家身體健康,生活幸福!


良醫濟世


作為一名醫生,搶救生命是我們的天職。

在我們眼裡,每個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只要有一線生存機會的搶救都是有價值的,無關乎性別年齡、富貴貧窮。這是作為醫生最單純的動機。

然而臨床工作中我們的工作沒辦法做到最單純,因為面對每一個生命我們不能全權做主,需要家屬的知情同意並配合。不管碰到什麼樣的患者,在評估大概病情後我們都會和患者或是家屬溝通病情,並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治療方案,在患者及其家屬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就行救治,如果解決不了的問題則會建議患者到上級醫院去進一步診治。

至於說面對被家屬放棄的患者,在我手裡,也碰到過不少。曾經有個透析患者叫周某某,不堪忍受反覆的透析治療及尿毒症的各種併發症的折磨,一心尋死,一次因間隔幾次沒來透析,在家裡突發心衰,其兒女不忍直視又急診送來治療,治療過程很不順利,患者煩躁不安,拒絕治療,欲拔針,這個舉動著實把我們嚇壞了,我一直耐心地安撫著周某。

其實大部分透析患者因腎衰竭而排尿功能減退或喪失,導致水腫或心衰,在我們這裡已經司空見慣。很多患者加強透析配合控制入水量,症狀可以得到控制。

我細細地跟家屬溝通病情,建議其住院治療加強透析,這樣還有望維持生命。很清楚地記得,當時周某的女兒很想救,但兒子卻求著姐姐說你讓他走吧,他很痛苦,讓他解脫,這樣救他只是讓自己心安而已……

姐姐淚流滿面,最終還是帶患者回去了。不久後,我就聽到了周某走了的消息。

所以面對這樣的患者我們能怎麼樣呢?我們只能盡本分,告知病情及解救方案,接下來就是尊重患者及家屬的選擇。因為,我們要維護的不僅僅是生命,還有人權!

★本文由腎內科醫師編寫,若有幫助,請點贊支持!

胃腸肝膽外科曾醫生


醫生的職責本來是治病救人,但是現實醫療環境中,醫生揹負了太多原本不該醫生揹負的責任,除了做好治病救人的本職工作外,還要考慮太多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因為醫生有時真的很難做,同行也會在一起發發牢騷,在這裡和大家分享幾個同行故事。

有一個癌症病人由於多年的吸菸史導致慢性肺病(慢性支氣管炎伴肺氣腫,肺大泡),醫生為患者做了精心的術前準備,並且順利進行了手術。但很不幸的是術後患者出現肺大泡自發破裂導致張力性氣胸(臨床急危症,和手術無關),進而呼吸心跳驟停。雖然時逢假日,但醫生都在加班,第一時間發現情況併為患者緊急進行心肺復甦,應該說搶救是成功的,患者的生命保住了,但病人由於大腦缺氧一直沒有恢復意識。整個發病和搶救過程,家屬都在現場,開始對於醫生的努力充滿了感激和理解,但後面就會因為病人恢復不好和鉅額花費的問題找醫院醫生的不是,甚至不願意通過正當的程序來解決問題。像這樣的案例現實中還有很多,醫療工作本身充滿了風險和不確定性,每一個病人都可能在治療過程中由於自身的疾病和身體原因發生意外情況,但患方對於醫院醫生是否認可往往以結果論英雄,恢復的好皆大歡喜,恢復的不好就認為是醫院的責任。那今後誰還願意當醫生,遇到這種情況,誰還能全力以赴的進行救治?如果積極的救治換來的是滿腔的埋怨和不理解,這樣的搶救有沒有價值?

另一位癌症病人順利做了手術,開始恢復的也很不錯,即將出院之前,在一次如廁後突然出現意識喪失(常見原因可能為肺栓塞等急危症),家屬當時就在跟前陪伴。醫生護士在第一時間發現了問題,緊急心肺復甦,雖然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奮力搶救,病人仍然沒有救回來。整個發病和搶救的過程,家屬也都看在眼裡,雖然結果不是很好,但家屬對於醫生的努力給予了充分的理解,認為醫生已經盡力了,並且後來其他親戚生病的時候還找同一個醫生看病。這樣一種認可和信任能給醫生帶來多大的感動和激勵,今後對於自身所做的事情得懷著多大的虔誠。這樣的搶救是不是更有價值?

醫療中有的風險是可控的,但也有的風險是不可控的,出了問題不應一概由醫生來承擔,需要患方對於醫療的高風險性和不確定性要有充分的理解,也不能一概以結果論英雄,因為決定結果的因素太多太多,病人的疾病和身體情況往往也是決定預後的重要因素。如果醫生能少花一點精力處理無端的糾紛,不用時時刻刻想著自我保護,能夠甩開膀子加油幹,搶救任何一條鮮活的生命,不論結果如何,都是有價值的!



這是一道對倫理道德進行拷問的問題,也是一道涉及醫學、社會、經濟、法律等多方面的問題。對於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國家等,這個問題會有不同的答案。

什麼樣的病人具有搶救價值?什麼樣的病人沒有搶救價值?單純從醫者的角度來說,所有的病人都值得去搶救。即便再先進的醫療技術也難以預見一個患者能否通過有效搶救後活下來,畢竟醫學創造過太多太多的奇蹟。

但是,從經濟及患者生存質量等方面來講,個人認為有的時候確實應該放棄搶救。曾經見過一位被燒傷的患者,全身被燒的不剩一寸好皮膚,即便活下來了生活質量也是極低的,包括視力、語言、觸覺、嗅覺等等作為一個正常人本應擁有的基本技能他都喪失了。再者,後期還有龐大的醫療費用及無數次的整形手術,這都是難以接受的。

如何抉擇?誰來抉擇?我想,誰也沒法給出答案,如果非要有,也應該是患者本人吧。因此,真正在搶救患者的時候,醫生都是在盡力而為,並沒有想太多的問題 。

對於患者家屬要求放棄治療的時候,我相信所有的醫生都是一種無奈感。這個時候所能做的只是維持患者的基本生命需求,比較醫生不是救世主,沒法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用,但也不能什麼也不做,會給予一定的基本生命支持,直到表情發展到誰都無能為力,什麼也做不了。


普外三角針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談一談那些病人需要積極搶救,經過搶救可以一定程度的逆轉或者經過搶救恢復接近病前狀態,有確實的搶救價值

①各類大出血、突發昏迷或者抽搐、呼吸衰竭

②各種危象:如垂體、甲狀腺、腎上腺危象

③物理、化學因素導致的如各類中毒、溺水、中樞、觸電以及老蛇咬傷

④嚴重的多發性複合傷:如胸腹聯合傷

⑤突發呼吸心跳驟停進行心肺復甦心跳恢復需要呼吸機輔助呼吸以及循環支持的患者



⑥各種感染和休克

⑦高血壓急症

⑧嚴重水電解質紊亂:如高鉀血癥、低鉀血癥、高鈉血癥以及低鈉血癥

回到正題在談一談那些病人的搶救沒有價值

①各種癌症患者晚期

②各種原因導致的腦死亡患者

③高位截癱患者

④大出血無有效措施止血的患者:如肝硬化食道胃底靜脈曲張破裂出血

伴隨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現代醫學得以高速發展,使我們醫務工作者能夠很好的利用藥物、呼吸機等先進的儀器設備以及心、肝、腎等重要器官的移植技術等多種多樣的方式方法來保障和延長患者的生命。

科學技術的先進和成功無疑是每一位患者的福音,這些科學先進的治療給某些患者帶來的生命延長,但生活質量對這些沒有搶救價值的患者而來說大多數是沒有回報和沒有價值以及沒有任何意義。而最終結果醫務工作者需幫助患者和家屬選擇,是否拒絕使用或者撤銷使用這些保障患者的生命系統,包括儀器設備和藥物。有些時候也面臨甚至連一些輸注水化合物以及營養等最基本的生命支持,也需要幫助患者和家屬選擇並最終決定是否供給和輸注,讓家屬權衡利弊,做出最後的選擇,而我們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的減輕患者的痛苦,讓病人無痛苦而有尊嚴的離去。


(圖片來源於網絡,不作為商業用途!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診斷和用藥的依據,不能代替醫生和其他醫務人員的診斷和治療以及建議,如有身體不舒服,請及時就醫。)


佳園道


大家好,我是專注於不正經的小醫生。


什麼時候放棄治療?這應該不是一個純粹的醫學問題,這是對死亡的思考,對人性的考驗。

小醫生行醫路上第一位仙去的患者,是一位老前輩,大概是因為是老前輩的原因,所以他在入院後選擇不進行有創操作搶救措施,也就是說出現需要搶救的情況,不進行氣管切開、深靜脈穿刺等操作,僅僅進行最普通的治療操作。這件事小醫生思考了很久,這大概也是一種對生命的尊重吧,在這位老前輩眼裡,死亡並不是什麼可怕的事情,只是生命中正常的一步。放棄有創操作搶救措施,也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不要把自己的最後一程搞得那麼狼狽,走也走得體面些。


但是,我大天朝五千年文化的積累,家庭觀念很重,這導致絕大部分家庭,正常的家庭,主觀上以及客觀上都不願意接受不經努力就放棄治療的選擇,無論如何都要搶救下,能維持就維持。這沒錯,因為這一別,將是永遠……

很多時候,醫生在判斷患者已經沒有生還的希望,醫生會和家屬交流,委婉地表達,讓患者回家,在家度過體面、寧靜的最後一程。這時候,就是你選擇的時候了,不要悲傷,不要哭泣,死亡是一種歸宿,並不可怕,認認真真地陪他走一程,不要讓他再遭罪,這才是最好的選擇。


以上是小醫生的不成熟的觀點,關注小醫生,和小醫生聊聊你的觀點,幫助小醫生在醫療的路上走得更遠。記得點贊哦。


賤賤的小醫生


如果看病只是單純的看病,那麼醫生就很容易當了,因為每個患者的家庭情況都不一樣,涉及到金錢,親情等方方面面,導致很多事情,醫生也很無奈。

如何判斷患者生存的希望

根據患者的臨床表現,化驗結果以及影像學檢查,結合醫生的臨床經驗,醫生可以大致判斷,這位患者對治療的反應,生存的概率。從醫學的角度上來說,只要還有1%的希望,我們醫生就應該盡100%的努力,但是,疾病的搶救過程中,可能需要花費大量的金錢和精力,而且患者的病情也有可能隨時發現變化,醫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打包票說一定能夠治好,有可能出現人財兩空的情況,這是非常難過的一件事情。

如果患者本人意識是清楚的,可以自己做主,那麼患者本人才有決定的權利,如果家屬想要放棄治療,這種情況,應該將病情告知患者,讓患者與家屬共同商量,最終由患者本人做出決定,是否繼續治療還是放棄治療。

如果患者已經休克,已經昏迷,不能自己做主,一般是由患者的一級親屬做出決定,包括患者的子女,愛人,父母等至親,一般來說,醫生只能夠提供建議,並不能替患者家屬做出決定。如果患者的生存希望很大,但是家屬想要放棄治療,醫生也只能盡力去說服患者家屬,但是最終決定的權利還是在患者家屬手裡,儘管很殘酷,醫生確實沒有決定生死的權利。


普外科曾醫生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生命的意義有很多解釋,根據題目,我說說其中很重要的一環——生活質量。

當一個人患了不可治癒的疾病,我們常見的有很多,大家都能隨便數幾個,如慢性肺病、慢性心腦血管病、慢性消化道疾病、慢性腎病、血液病、腫瘤……等等。這些都是目前地球的醫療水平,幾乎都不可治癒的疾病,醫生們會把目標放到控制疾病發展加重,控制併發症出現,儘量延長患者的生命週期和儘量改善患者因疾病而導致的生活質量下降。(敲黑板,注意:這些疾病是你自己得的,不是醫生給你的,醫生不會魔法。至於你自己怎麼得的病,自己查資料或問醫生。)

在醫生看來,當一個人的生活質量好,他的生命是很有價值的,特別是生活能自理,或者能工作的人。而隨著生活質量下降,他的生命價值,可能也就……。當然生命價值還有其他決定因素,不一一討論,大家自己衡量。在工作中,醫生沒辦法,也不允許去評價患者的價值。但這個衡量很重要,以至於可影響醫生的治療行為。治還是不治,在法律上,醫生沒有決定權,決定權在家屬,醫生只能根據患者及家屬的意願,在符合醫療程序基礎上,執行患者及家屬的決定,前提是此決定不違反法律,如違反,醫生會拒絕或報警!

順便提一下,以前有些醫生會根據自己判斷,回答,成功率有多少。但後來很多醫生都吃虧了。因為醫學、人體和疾病的不確定性(地球的醫療水平,還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間),醫療條件的影響(各地區發展水平很大關係)……。例如說,某患者的疾病,醫生認為很有信心,說成功率90%,但患者偏偏是哪10%呢?或者,患者對一些只有萬分之一過敏機率的藥物過敏呢?不可能每樣治療藥品和藥品都作過敏試驗吧?!得花多少功夫,多少錢?(前些時間有新聞說,一小孩對蝦的味道過敏,只是聞了一下,最後搶救無效。這樣的事情,誰也想不到,更別說預防。) 最後,醫生只能吞下苦果!所以現在的醫生都不會給你很準確的數字。不是醫生不負責任,而是醫生真怕遇到那把握以外的特殊情況,到頭來,救活999個病人,但一個救不活的,就可以把醫生逼上絕路。確有這樣的事件!臨床中,在搶救時,醫生會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屬的決定權,並且只在醫學範圍內給予他們思考時,需要的一些參考信息。

近來,流感橫行,很多小孩中招了。我遇到過很多家長出於價格原因,放棄使用抗流感藥物,大概十個有6-7個吧。看著孩子們,高燒反覆,辛苦的樣子,我也無耐。這藥物一天的使用價格比其他應該使用的藥加起來還要貴,還不在醫保範圍內。醫生有時也會悲哀,也會感性,但社會的恐懼,職業的警覺性和家庭的責任感,時刻提醒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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