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兵法十三篇之:始計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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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

創業兵法十三篇之:始計第一

孫子說:戰爭,是國家的頭等大事,是關係生死的所在,是決定國家存亡的途徑,不能不認真加以考察、研究。常言道:商場如戰場。創業者為了生存、發展、壯大,和競爭者之間的戰爭,就是沒有硝煙的戰爭,稍有不慎,滿盤皆輸,輕則公司破產、負債累累,以失敗告終,重則連命都會搭上,因創業失敗自殺的案例屢見不鮮。所以我們應該按照商戰五個方面的情實為綱,通過具體比較競爭雙方或多方的基本條件來探索商業戰爭勝負的形勢:一是“道”,二是“天”,三是“地”,四是“將”,五是“法”

“道”,對外就是把握創業大環境、把握經濟發展趨勢;對內就是使企業員工與老闆同心協力,這樣,員工就能與老闆同生死共患難。很多大企業具備的完善的晉升空間、系統的薪酬,如全員持股、股權激勵等;有很多小企業也有各位措施,如年終分紅等等!

“天”,就是氣候的陰晴、寒暑,四季節令的更替規律等。企業經營競爭時,要注重時令,適時而動,善於運用季節和天氣因素取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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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就是指行程的遠近、地勢的險峻或平易,戰地的廣狹,是死地還是生地等。商戰也需要了解目標市場的特殊情況,在不同區域面臨的狀況不一樣,就要適應當地情況佈局競爭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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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就是看老闆和高層管路者是否具備智、信、仁、勇、嚴五種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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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就是指公司的組織編制制度,高層管理者的職責範圍規定,物資的供應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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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個方面,高層管理者必須得了解清楚,只有透徹掌握了的人,才能在商戰時取勝,沒有透徹掌握的老闆、高管則不能取勝。要通過比較商場競爭雙方的具體條件來探究勝負的情形。這些條件是:雙方老闆哪一方管理英明、有道?高管哪一方更有才能?天時、地利哪一方佔得多?公司法令哪一方執行得好?競爭力哪一方更強大?員工哪一方更訓練有素?獎賞與懲罰哪一方更嚴明?憑著對這些情況的分析比較,就可知道戰爭勝負的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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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接受商戰思想,覺得任用某個人總經理一定勝利,就讓他留下;如果老闆不能接受總經理和高管的戰略思想,用他負責公司的經營必定失敗。總經理的思想老闆認為好並且能夠接受,他將為老闆造成競爭上的勢,從外輔佐老闆。所謂造成競爭上的勢,就是在商戰爭瞬息萬變的情況中,抓住有利的時機採取恰當的應變行動。

創業兵法十三篇之:始計第一

商戰,必須用計謀為原則的。因而,“能”要使對手看成“不能”,“用”要讓對手看作“不用”。“近”要讓對手看作“遠”,“遠”要讓對手看作“近”。競爭者貪利,就誘之以利而消滅它;競爭者混亂,就抓緊時機立刻消滅它;競爭者實力雄厚,則須時刻戒備它;競爭者精銳強大,就要注意避開它的鋒芒;競爭者褊急易怒,就挑逗它,使它失去理智;競爭者小心謹慎,穩紮穩打,就設法使它驕傲起來;對方公司內部和睦,就離間其關係。

創業兵法十三篇之:始計第一

商戰時,在對手沒有準備的情況下進攻,在對手意想不到的條件下出擊。這是商業奇才致勝的奧秘,是不可事先規定或說明的。很多老闆沒有開始競爭,而在計劃中就已經認為會勝利的,因為具備的致勝條件多;未開始競爭而在妙算中就認為不能勝利的,是具備的致勝條件少。具備致勝條件多就勝,少就不勝,何況有的老闆,一個致勝條件也不具備,從這些對比分析來看,商戰競爭勝負的情形早就得出來了!

請持續關注,未完待續《創業兵法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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