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如何看待張扣扣被維持原判?

凌微6357


這個張扣扣的事情這些天喧囂網絡,一時間各種言論紛沓而至。為其喊冤的人非常多,同情者也不乏其數。更有人說張扣扣是為母報仇其行為應該得到彰揚,於此我說說我自己的一點看法。

這個問題的爭論焦點是在於對親情的維護與法律的公正之間,有些人放大了子女對母親的情懷,之所以是“放大了”是因為他們明顯地把個人對家庭的情感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確讓一個十幾歲孩子面對自己母親的死亡,被別人打死這是非常殘酷的。這件事情對一個孩子的心靈衝擊的巨大的,這無關乎母親的人品。這完全來源於人類血緣親情的聯繫,是人間熾情!但是,我們生活在一個法制社會,這就要求我們在持有對親情的熱愛的同時,更應該有對國家法律的敬畏尊重。這無論是我們成長過程中接受的教育,還是我們面對的社會現實都要求我們--守法是第一位的!張扣扣這個人心性應該是極其陰沉,充滿韌性的,是自私狹隘的。二十幾年光陰他沒有釋放自己的仇恨,沒有因為生活中的那些美好而放棄私怨而是隱忍期待著報仇機會。更是讓人驚詫的是一旦機會成熟了,就以必殺之手段連戕三命,其心毒矣!對他明正法典,是對社會正能量風氣的一種匡扶。

那些為其鳴不平的人也是把自己對親情的愛護凌駕於法律之上了,是對社會風氣,道德三觀的顛覆。是對煌煌法律的漠視!此風不可長,張扣扣必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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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案二審維持原判,這是早就已經料想到的結局。一審判處死刑,二審便是他唯一活下來的希望,他卻在法庭上慷慨激昂,最終維持原判,還是死刑。檢方說我報復社會,我又不是神經病,怎麼會隨便殺人,還殺了父子三人。

如今,法律給出了明確的答案:殘忍的暴行人間無法容忍!即便我們堅持著“少殺慎殺”的刑罰政策,即便每一個司法者都知道依法作出死刑判決是多麼的重大艱難,但,應對最為嚴重的罪行,只能祭起最嚴厲的懲罰。

其實,在此案發生和審理的過程中,社會輿論出現了一個很不好的現象。很多人似乎更願意相信某些媒體所報道的在我看來相對片面的所謂“事實陳述”,而不願意去相信國家法院的判決。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對我們普通人來說更會是致命性的。如果我們不相信國家的法律是能夠保護我們的,那麼還有什麼是可以信任的。在你的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你不去用法律保護自己,難道要靠某家媒體、某個微博大V去幫你討回公道!?

法律,它是道德的底線,是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的最低行為標準。或許法律會有漏洞,但國家會不斷地去完善它,讓它能夠去維護更多善良守法公民的權益。如果誰要是膽敢觸犯它,或者濫用它,也一定會得到應有的懲罰!

司法機關其實是在在告訴人們:

任何懲戒,都要在法律的正當程序下展開。即便對你而言那是報仇,也要用對全體人民統一適用的、確定的、規範的法律,由國家代替你對犯罪人進行懲戒,而絕不允許你個人肆意妄為。

否則,你就要對你的行為付出代價。

法院的判決還有另外一層含義,沒有直白的說出來:

張扣扣為母報仇,其情可憫。但是其濫殺無辜,於法不可饒恕,法院依法判處其死刑。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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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支持,想一下,一個13歲的男孩親眼目睹自己的母親被殺害,心靈創傷非常嚴重,因為他13發失去了母親,在他同齡人中,其他孩子母親正在照顧自己的孩子,而他卻失去了母親。

張扣扣殺害了三人後,自動投案自首,其行為可以不立既執行,如果立既執行死刑,對其他犯重罪的人,不敢前來自首。三,中國正在建設法制社會,我們應該綜合張扣扣案子的特殊性,進行分折,逐情減刑.(最好刀下留人)

當然,張扣扣也有不對之外,雖然目睹其母被殺,但你為母報仇這種想法正確,但做法不對,在今天,國家法制逐步健全,你應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讓人民法院來審來判刑。總之,以上為我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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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起因是23年前的1996年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因提不上筷子的瑣事與鄰居王正軍王富軍的父親吵罵引起肢體衝突,張母一時興起用鐵器擊打王正軍父親的頭部和臉部,事件發展到兄弟二人扭住汪秀萍一頓暴打致其死亡,事件當時巳經結案,結案的結果不痛不癢,致死人命的兄弟倆只有小的頂罪,判了7年,賠償了9000元,當時王正軍以過失致人死亡罪收監,並且進行了賠償,這一切的發生均在13歲的張扣扣眼皮子底下,留下了陰影,23年過去36歲的張扣扣將逍遙法外的王正軍哥哥王富軍一家三口滿門抄斬,三條人命張扣扣到底該不該判不判死刑,在全國引起了大討論,是情大還是法大,兩派觀點各方爭執不休,在法制逐漸健全的今天,公民的一言一行都要尊循嚴肅的法律,不能按照自己的性子臨駕在法律之上,這個世界想殺誰就殺誰是沒有一點市場的,縱有千般理由,也不能把自幼產生的心理陰影,二十幾年過去還在處心積慮的尋思報復走向極端,法律二審尊重原判判處死刑是正確的,對張扣扣不存在冤屈,當他手持利刃殺死一家三口時,巳經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法律是無情的,犯了罪就要服法,不然,這個社會就亂套了。



永遠是學者


張扣扣殘忍殺死王家父子三人,其行為罪大惡極,國法難容!毋庸置疑。但是作為兒子為母報仇我覺得無錯!當其母被殺後給他幼小的心靈帶來無法彌補的創傷,這種創傷我個人認為是無法癒合的,所以才導致後面的慘劇。殺人償命,我想是一個普通農村孩子的基本認知,其母被殺後當事人只被判了那幾年有期徒刑作為張扣扣也許是不認可的,況且王家事後也沒有主動想辦法化解矛盾也許還做出一些挑釁的舉動。王家的有些行為和語言對一般人來說可能根本不算什麼但對於張扣扣敏感的神經而言就是最大的挑釁,可能是導致其痛下殺手的根本原因。我認為張扣扣犯罪前知道自己應得的下場,但他只殺了當事的父子三人來看,他並沒有完全喪失人性。(全國有很多滅門慘案)至於其庭審過程中的自我辯護的那些理由在我看來那是人渴望生存的本能,他自己是什麼結果張扣扣本人也許很多年前就知曉了。事件基本已經過去,我們應該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但世人應引以為戒,我們是法治國家應做守法公民,萬事以和為貴,做事三思而行。國家應該設立犯罪人員子女及被害人子女的心理輔導機制,社會也應該關心犯罪及被害人員子女,使他們幼小的心靈不要傷上加傷,把更大的悲劇杜絕在萌芽狀態。另外學校應該加大普法學習讓每一個人從小懂得是與非,對與錯,善於惡。也希望我國的立法、執法部門完善法律法規,維護法律的公平、公正。冤冤相報何時了?!願逝者安息,生者自省。


老王有話說365


網名都為張扣扣和他母親喊冤,1996年張母汪秀萍往王富軍臉上吐唾沫(王家老二,因與王母不和),就憑這一點張扣扣的母親不是一個善茬,認為張扣扣不該槍斃的人,能忍住一個對你臉上吐唾沫的女人嗎?之後兩人吵架,張母先動手用扁鐵打在王正軍臉上與右額一下,王正軍用木棒猛擊一下張母頭上,晚上二十二點醫治無效。王正軍未滿十八歲,屬於故意傷害至人死亡(七年以上]因為未成年判七年也比較公平,反過來說說張扣扣,連殺三人,不死不放手,連續補刀。這樣一個窮兇極惡之人居然還有人替他喊冤,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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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看事情起因真覺得張扣扣殺人為母親報仇狠解氣,狠同情。但是張扣扣的鄰居和從小和張扣扣一起長大的同伴透露的說是張扣扣的母親把他逼上了死亡之路的,因為他母親太自私,臺霸道,與鄰居之間因為一點小事他媽就耍無懶!訛人還主動挑事打人,他的姐姐也和他媽一樣先動手打人,人家是被逼無奈才動手還擊失手打死了他媽,而且不是當場死亡,拿木棒打他媽的是為滿十八歲的學生,所以沒判死刑而且進行了經濟賠償沒有什麼不公正之說。但是張扣扣因年齡小不懂得是非,只看到了他媽被人打死而且法醫給他媽解剖時血淋淋的場面讓他產生了復仇的種子,在這樣的家庭裡生活不知不覺影響了孩子的正常生長,很容易產生極端行為!最後的結局只能是這樣。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我只在乎你185121803


對強扣扣此案我個人認為,二審法院是無可改變原判,維持原判是法理的正確性。

因為張扣扣是故意殺人,而且殺了三條人命已是重大要案。在這很定不能改變原判。也就必然維持原判了。張扣扣的復仇也在擴大,一比三,就算道義上也無法接受,何說是法治層面?復仇擴大範圍而且還故意損壞財產,就算道德上也會受到指責。一審二審都是按法量刑,正當執法。這是毫無凝問的。

對於張扣扣,少年看到母被別人打死,又法醫當著他面開腦屍檢,法醫當時確有執法不當。怎能給未成年孩子看現場的此場此景呢?這就再加深了孩子心靈傷害,也增加了孩子的刻骨銘記。

從道德孝義上說,殺父殺母之仇,作為人子,不容戴夫之仇。在這個孝義上,長期困:撓著張扣扣的心靈。使之無法解除。如果王家過錯了,能在長期以來,從各方面關心愛護張扣扣,並在行動上做出幫助,使張扣扣也會有息仇的一面。但王家以強凌弱。沒有悔過之心。沒有道謙之義。使張扣扣復仇意念加深,最後實施復仇行動,這就造了兩家悲極。

安張扣扣案法理上死刑是量刑正當。但從我國社會的道德觀孝義觀,也有他的一面。法院也可根據一些孝義來考慮,判死暖刑。也能使社會民眾認可。


喬華爸爸


都在說張扣扣是為母報仇,如果張母是無辜死亡還能理解,但她是無辜的嗎???拋開她的無賴人品不說,張母向王富軍臉上吐唾沫挑釁在先,進而用扁擔攻擊王正軍頭部(不要說扁擔打不死人),按這種行為如果放到現在被打死,應該算是第二個“龍哥”吧??所以張母的死與她自己的行為有很大關係,加上王正軍是在遭到羞辱和攻擊後隨手撿了一個棍子打到張母頭上導致張母死亡,並不是有預謀的殺人,他很可能也沒想到會一棍子就打死張母,況且他也為此付出了應有的代價!那麼張扣扣報仇的正義性何在???是不是有一天“龍哥”們的後人也打著為父報仇的口號來報復殺人,甚至濫殺無辜,是不是也得同情呢????

更重要的是,張母死亡時王校軍當時根本不在現場,殺一個與張母之死毫無關係的人,難道還是“為母報仇”???

王校軍被無辜殺死,那麼是不是他的後人也可以去找張家人報仇???


請叫我磚家學者


上午幾位同事還在議論張扣扣案件的事情,幾多惋惜,幾多欽佩,同情之心逐漸佔了上風。

目睹自己的母親慘遭王家幾兄弟毒打而死,在年少的張扣扣心中埋下不報此仇誓不為人的種子。為了復仇,張扣扣在部隊裡苦練強壯的身體,俯臥撐一千多個,他能一氣呵成。為了復仇,退伍後張扣扣四處打工,不談戀愛不結婚。最終張扣扣連殺王家三人,並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冤家宜解不宜結。冤冤相報何時了,得饒人處且饒人。說實話,對於張扣扣的死刑,我們旁觀者的心情是很複雜的,替母報仇雪恨,在古書上是件有血性漢子的壯舉,是被人們稱道的事情。現如今法制社會,以法律為準繩,而法律非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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