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300多萬,曲靖麒麟法院強搜昆明某公司, 你怎麼看?

房凌


過程很熱鬧,結局很冷清!

高起低落!可見一斑!

我們先梳理下:2016年5月申請仲裁履行部分;在多次與被告協商無果後,原告於2017年1月18日訴請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麒麟法院經審理查明後,於2017年9月22日依法作出判決:被告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支付原告欠款、利息、仲裁費共計人民幣3142875.94元。因被告在判決生效後仍然拒不主動履行義務,原告於2017年11月9日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後,麒麟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執行人陳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限制高消費令等相關執行文書,併發起網絡查控,但陳某還是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時間履行義務。

無奈之下……

執行幹警分別於2018年7月4日、11月28日來到昆明某貿易有限公司辦公地點,其工作人員均以該公司經營狀況不佳、陳某生病休假、子公司需上報總公司為由,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經調解,陳某才與申請執行人苗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約定於2019年2月28日一次性結清執行案款,法院遂中止此次執行。時間來到了2019年約定期限已過,但陳某仍然拒不履行義務,且可能存在隱藏可執行財產的行為,於是苗某在3月10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這才有了此次昆明之行——4月16日上午

也就是說從2016年5月到2019年4月,歷經一次仲裁!訴訟!強制執行!恢復執行!而結果呢?——雙方就還款期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苗某當場同意撤銷執行申請!

換句話說,問題並沒有實際解決!已經有申請強制執行約定中止一次了!現在又來一次!結果並不樂觀!同時也反應出很多問題!

司法的公信力要大家去維護,這種屢次三番的都沒有解決問題那司法的公信力呢?

不寫了!


紅土磚家


你覺得呢?不該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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