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們扭曲了的“情人”……

被我們扭曲了的“情人”……

“情人”,這個詞,在當下的時代,只要一提起來,似乎註定了與曖昧便有了某種聯繫,也觸動了我們大多數人的敏感神經。這個詞彷彿自身就帶著放蕩不羈的色彩,也牢牢地把人和感情結合在一起。情人,一份情,一份帶有曖昧色彩的情把兩個存在不正當感情和肉體關係的人扭結在一起。

其實,我想,這個詞是被我們人為化的褻瀆了。我認為真正的“情人”這個詞是最神聖的文字,與我們心中所能關聯到的所有的齷齪之人,齷齪之事沒有絲毫瓜葛的。

在當下,我們對於情人的理解普遍存在一種偏頗思想,也普遍用帶著有色眼鏡的眼睛來看待這個事情。通常我們理解的“情人”就是:不在婚姻內的一對男女,互相給不了對方一個婚姻內的正式名分或者身份的戀人或者情侶,甚至我們直接簡單粗暴的把這個稱謂延伸定義為單單是指“婚外情”中的苟且的男女關係。

其實,真正的“情人”一詞,有多重的含義解釋,只是我們的慣性思維把它定義為了一種男女之間婚外的一種混亂的感情和肉體激情慾望的一種關係。

被我們扭曲了的“情人”……

據我們的五千年文化傳承沿襲下來的文字理解,“情人”一詞應該是這樣的:第一種,“相愛中的男女之間的一種特定的稱謂”。也就是說,我們正常的戀愛中的男女之間,彼此都可以定性為是對方的情人。

第二種,“感情深厚的人”。這種解釋應該廣譜性的,泛指所有的情感深厚的人。

第三種,“特指情夫或情婦”。也就是我們目前大多數人理解的這種男女之間存在的不正當的關係。

可見“情人”一詞的解釋並非單單是指我們通常所說的,掛在嘴邊上的“保持不正當感情和肉體激情慾望關係的人”,並且,這種理解也僅僅是近代才有的一種特定的含義。

被我們扭曲了的“情人”……

就我個人而言,我所理解的“情人”關係,則是一種最為神聖的情感關係,不涉及肉體,更與曖昧不沾邊。我所理解的這種感情應該是可以陪伴自己一生一世不離不棄的愛人,也只有這個在如此風雨飄搖的紅塵中陪伴外我們左右,給我們溫暖一生的人才配得上“情人”這個稱謂!至於婚外的有情人,我想應該大多數人匹配不上這個應該是靈魂裡流淌出來的深情的詞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