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時公司要求籤了一份協議,半年內不能從事相關專業領域的工作,這個問題怎麼破?

騎城之宇


現在大部分的公司都會讓勞動者簽署一份這樣的協議,目的一是保護自己公司的重要機密不會被洩露,目的二也是減少勞動用工流失。一般這種保密協議不光保護公司機密不受洩露也明確表明給以勞動者一定範圍內的補償。

比如保密協議裡明確規定你半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領域的工作,首先需要按照你在職時薪資的一定比例支付你保密費,這是對你的經濟補償。 理所當然你必須遵守保密協議的相關規定。

否則,保密協議就可以履行其約定。至於怎麼破這個協議一公司未履行其保密費支付,二公司違反諸多勞動法依次可嘗試跟原公司進行協商


共享人才APP


你好,你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有關離職的競業禁止協議怎麼處理的問題。我不知道你現在籤沒簽,但我看了你的描述,我認為這個競業禁止協議對你是不利的,或者說你是比較吃虧的。如果你沒有籤,至少可以跟公司就協議的關鍵內容再做談判和溝通,比如競業期限、範圍、地點以及競業補償款,不合適就堅決不籤,你照樣可以離職的。如果你已經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那麼沒辦法,你只能遵守執行了,虧了也無法再爭取改變

你的公司在你辭職的時候要求籤訂一份半年內不能從事相關專業領域的工作競業禁止協議,可見你應該是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高級技術人員或者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所以離職的時候簽訂半年內不能從事相關專業領域的工作協議也是很正常的。可這種協議是需要雙方充分協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才可以的,但你們公司卻對於員工

不籤協議就不給辭職更不給開離職證明,這明顯是在要挾員工嘛,這種做法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要知道,即便你不籤這個協議,你一樣可以辭職的,你也可以拿到公司開具的離職證明的,關鍵就是辭職和離職證明的事情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你只要按規定走流程,公司即便難為你,你只要去勞動部門投訴這個事,很容易就可以解決的。現在公司拿辭職和離職證明來要挾你們離職員工,顯然對公司有利。但更對公司有利的就是支付給你的半年內不能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的補償費太少了,才給你工資的30%,這個普遍來說是最低的了。一般而言,這種競業禁止補償費都是給到工資的1/2到2/3不等。即便按50%算,你的競業禁止補償費每個月就少拿20%。所以這一點是實實在在的比較虧的。

如果你還沒有籤這個協議,你可以在補償費上面跟公司多談幾次,爭取更多一些的補償,畢竟你不做專業工作的話,你找其他的工作肯定無法拿到太高的工資,所以就要在籤協議之前儘量爭取,其他條件約定到沒有太多可以講的,主要就是補償錢的問題。如果你已經跟公司簽了這個協議,那麼沒有辦法了,只能按照協議規定的執行,半年後協議終止的時候,你就可以自由的找專業領域的工作了。

既然你現在都籤競業禁止協議,那說不定你以後找工作還會遇到籤這個協議的事,我建議你好好的關注和了解一下這方面的法規知識,對你以後絕對有好處。瞭解的途徑就是你在哪個地方工作,你就看哪個地方勞動部門頒佈的企業技術秘密保護條例。你就知道以後怎麼籤這個協議了。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個人看法,希望對你有啟發。


Sir聊HR


對於一些技術型的公司,一般會要求籤署這份協議,就是多長時間內不得從事本職業的工作……

不過據我所知,基本上都是就業前簽署的啊,這是公司對於人才的培養的一種維護手段,想想看,如果你學會了技能,可是你要離職,這對於公司來說是一種損失,重新招人,重新培養很費時間費資金的。

簽署這個協議後,就會對你產生一種約束,讓你不輕易去離職~

這是一種代價,當你獲得了什麼,你就要付出一點什麼……

而你的這種情況,感覺有點坑了,這究竟是什麼樣的技術公司呢?

因為條件過於苛刻了,這很明顯是變著法讓你不離職……

所以說,你最好還要三思!

如果實在不行,可以請律師來維權,畢竟你的協議不是工作前簽署的,剛開始沒說明情況,後來離職時才說出……

祝你好運~


新辰小窩


其實題主就是離職的時候被公司要求籤訂競業限制協議了,其實這種協議也就是嚇唬嚇唬老實人,實際真正給錢要求你不去競爭企業工作的很少,因為這個事兒的監控很難。

按題主的說法,前一家公司每個月付30%的工資(其實真的太少了),題主不能去競爭企業工作,而向前公司證明沒有去競爭企業工作的依據就是提供社保信息,因為社保信息裡有企業信息。社保信息能夠證明題主沒有在競爭企業工作嗎?

恐怕不行。例如,題主如果找一家派遣公司交社保和公積金,然後派遣到競爭企業去工作,前公司恐怕也查不出來。

但是,作為題主的下一家工作單位,可能也是比較謹慎的。比如我們公司的勞動合同文本中就有一條確認你是否與前公司有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如果有簽訂,那恐怕就不會招你了,因為公司也怕惹麻煩。

不過話說回來,你的前僱主僅僅給你設了半年的競業限制,看起來還挺仁慈的了,大部分的競業限制協議都是2年左右的。


職場三原色


禁業協議是不低於去年你個人平均月工資,最長兩年,最短時間自由協定。你現在這個情況有兩條路走,第一仲裁讓對方足額支付並補已執行時間的不足額差價,第二讓對方補足差價後,廢除然後就能自由擇業了。不管何種方式建議都要走正規仲裁法律途徑,進行正規途徑的告知。公司是實體對象不是個人,公司犯法不會影響任何個人的收入,影響到你的補齊差價就算平了,沒有懲罰,屬於民不舉官不究。你如果違規公司告你,可以肯定你的違約金肯定比你原來工資高好多,一般是按照公司可能的經濟損失來計算的是一個天文數字.而且公司有專職法務人員,在你沒有仲裁前相當於沒有律師,你都要個人應訴


達達尼爾央


你所說的是競業限制,這是有法律依據的,但不是在勞動者離職時簽訂,而是在入職前簽訂,大多情況下都是與企業的保密協議同步簽訂,補償辦法也是按勞動者在企業的工作時間計算,按月或按年發放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大多企業對核心崗位都會簽訂競業限制及保密協議,但由於該協議限制的是員工的勞動權,作為該協議生效的一個基本條件,就是必須對員工的競業限制行為做出經濟補償,協議中必須同時寫明補償金的數額和發放辦法,否則就是無效協議。

由於你已處於離職階段,建議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拒絕簽訂該協議和領取補償金;

(二)提出合理的補償條件,如從你入職時算起,每月補償多少錢;

(三)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辭職30天后,解除勞動關係。



涵語薈萃


答主我就簽過這樣的協議,企業在勞動合同中的補償很坑爹,說白了所謂支付的補償金是典型的羊毛出在羊身上,違背公平公正的協議沒有人去遵守。

另外,協議是有範圍的,這個範圍一般僅限於本市,最多本省,不會有再大範圍。

如果企業實打實的支付了應有的補償金,題主看一下限制區域,在協議有效期內不要在其限制區域內工作即可。

畢竟這份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


職業探長


“職場葩葩說”首先非常肯定的告訴題主,用人單位此舉是違法的。

競業禁止協議通常情況下與勞動合同是同時簽署的,意味著員工入職時就應該簽訂競業禁止協議。

離職時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屬於合同的補充協議,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對協議的約定存在較大的爭議,勞動者可以拒絕簽署。

如果用人單位以拒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不提供此證明的方式威脅脅迫勞動者,不僅是非法的,而且協議本身也是無效的。題主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和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上策,與公司友好溝通,曉明利害關係。

公司向離職者者提出這樣的要求,要麼是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同事不懂相關法律責任。要麼是他們非常清楚相關的法律政策,但是欺負員工不懂相關法律政策。

所以作為辭職者必須瞭解相關的法律政策,同時本著積極友好的態度,與公司溝通。通常情況下,當辭職者像人力資源部門隱晦的提出自己明白相關法律政策,人力資源部門會放行。

在溝通過程中,切記要掌握分寸,比較有藝術性的提出,不要起大的矛盾衝突,特別是下家公司還沒有對你完成背調的情況下。

中策,先拿到離職證明,簽署競業禁止協議。

如果上策無法實施時,題主可以假意答應公司的要求,以便拿到辭職證明,但是題主應該想辦法保留用人單位脅迫你的證據,包括與相關領導幾人力部門的書面錄音資料。

拿到離職證明以和相關證據材料以後,題主就可以幹自己所幹的工作,去自己想去的公司,完全可以忽視“離職半年內須提交個人社保信息給公司”的說法,因為協議本身就是違法無效的,協議的內容無需遵守。

當然了30%的工資補償,可以想一個合理的託詞,拒絕接受30%的補償,但是切記的是要保留相關的溝通證據。當原來的公司追究你的責任時,可任由他們起訴。

下策,直接提起申訴,當場翻臉。

題主也可以直接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勞動監察部門申訴,要求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提供離職證明,肯定會受到支持。

下策是最不建議採用的,作為有職業素養的職場人士,上中策的手段並不激烈,給雙方都留了面子,留了空間,我們必須遵循“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原則。


END: 職場風雲亂,迷局真相顯,關注“職場葩葩說”。 歡迎在評論中發表不同的觀點,保證答題皆為原創,如果喜歡,"關注","點贊","轉發"一下,謝謝。


職場葩葩說


你說的應該是《競業協議》吧。如果簽署了,在兩個前提下你就必須遵守:1.對方公司給付了競業保護金,也就是在你們約定的這半年,你不在同行業入職,他會支付給你多少金額作為補償;2.你的職業操守。對方公司不願支付,那就大家違約好了,如果遵守了,你就應該履行義務,尊重自己的職業操守與契約精神。


-煙雨任平生-


年輕人...

協議就是一張紙...

僅僅是一張紙...

你就說你在新單位掃地不就行了...

掃地年薪幾十萬很正常啊....

那你以為掃地僧怎麼來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