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9年中小學招生政策出爐非深戶籍需符合“兩個滿1年”條件

4月12日,深圳市教育局官網發佈了《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與往年相比,今年招生工作更嚴格、更規範、更細化、更具體。下面先劃重點:

1、我市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沒有調整,2019年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滿六週歲的適齡兒童。

2、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不得以面試、面談、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任何形式選擇生源。

3、繼續壓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規模,縮減特長生招生計劃。

非深戶籍需符合“兩個滿1年”條件

深圳市教育局強調,我市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沒有調整,2019年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滿六週歲的適齡兒童。廣東省教育廳在《2019年我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問答》中強調:目前我省還不具備適當放開小學入學年齡的條件,仍然維持現有政策不變,小學一年級招生的對象為當年8月31日年滿六週歲的適齡兒童。

對於非深戶籍學生,按照《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深府規〔2018〕3號)要求,以居住證作為主要入學依據,需符合“兩個滿1年”條件,即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民辦與學校統一招生平臺同步招生

與去年相比,今年招生政策較大的變化在於民辦學校。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的統籌、指導和管理,促進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展,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政策有了相應調整:

一是民辦學校制定的招生方案,報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後實施;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指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進行招生。

二是與公辦學校統一招生平臺、同步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入學(符合就讀條件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可享受義務教育學位補貼),不得以面試、面談、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任何形式選擇生源。

三是民辦學校應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範圍內招生,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未經批准不得以“港澳班”名義招生;無寄宿條件的民辦初中不得跨區域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初中原則上面向審批地招生,面向審批地招生計劃不得少於本校招生計劃的50%,跨區域招生須經市教育局同意。適齡兒童、少年只能填報一所跨區招生的民辦初中。

繼續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

取消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是中央和國家的工作部署,到2020年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是國家既定的工作目標。對此,我市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家的要求,繼續壓縮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規模,縮減特長生招生計劃,至2020年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至於具體的招生工作情況,市教育局強調,落實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帳,加強學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原則及時做好學籍建檔工作,市教育局將全面監控中考報名人數與上一學年初二學業水平考試人數的變化,重點查處差額較大的區和學校,杜絕以“強行分流”的做法,剝奪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區戶籍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各區要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以區為主

《通知》指出,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是各區政府的職責。原則上全市各區(新區)各建設至少1所獨立設置的義務教育階段綜合性特殊教育學校。應根據區內特殊學生數量,因地制宜,實事求是,合理設置學校規模。可採取借址辦學等多種方式先把學校辦起來,確保2019年9月開學。

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安排以區為主,市屬特殊教育學校要擴大高中階段招生規模,讓完成義務教育且有意願的殘疾學生都能接受適宜的高中階段教育。

來源:深圳特區報、深圳龍華髮布、深圳幼小銜接、手機深圳通

深圳2019年中小學招生政策出爐非深戶籍需符合“兩個滿1年”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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