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某


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现将信息撤下。

执行法院:获嘉县法院

被执行人:王某某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执行内容:原告张某某起诉被告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豫****民特***号民事裁定书,经裁定被告王某某归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裁定生效后,被告王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某某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将王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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