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条”需仔细 否则案款难追回

芦溪法院网讯 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尉某与被告崔某约定还款期限过长,原告尉某最终撤诉。

2016年12月31日,被告崔某因经营项目需大量资金,通过朋友介绍向原告尉某借款34600元,被告崔某写明欠条给原告。因原告现资金周转较困难需要用钱,多次向被告催债,但均联系不上被告,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该法院。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告知原告该欠条还款期限约定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原告才知晓打欠条的时候疏忽了细节,心想着朋友之间用不着这么计较。为了节约原告自身交通等费用,把诉讼程序简单化,避免案子一拖再拖,法官建议原告撤诉处理,如被告在约定期限内未偿还欠款,再提起诉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