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男子乱穿马路顶撞交警被怒怼。这里不是100年前的中国了!你怎么看?

筑梦见自己


首先给这个交警点个大大的赞,不是支持他渲染民族敌对情绪之类,而是觉得他可爱的地方,在对待外国人面前,表现出了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不像有的人始终甘愿夹着尾巴当狗。


他与精日分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的中国人,在外国人的面前,特别是欧美人的面前,总觉得低人一等。在人高马大的白人面前,把自己当作蝼蚁。唯有民族自豪感的人,这个国家才有希望,才有前途。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还谈什么未来。中国是个在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文明古国,有灿烂的文化,有无与伦比悠久荣耀辉煌的历史,有广阔的疆域。作为一个中国人,完全没有理由不自豪!看史明鉴,中国始终作为一个庞大的巨人屹立在地球的东方。只是近代史,这个东方巨人太过于自信,不慎跌了一跤。这一跤跌得不算轻,虎落平原被狗欺。现在这个巨人觉醒了,他不仅爬了起来,还迈开了步子。你想象一下,这是巨人的步子。我们身同感受不时听到了这步子撞击心灵的声音。

就在这欣欣向荣的大好年华,竟然还出现一个怪异的现象,简直匪夷所思,那就是我们国家还会有精日份子这样的怪胎出现。这些人,生是中国人,却愿意去做日本的鬼。不得不说,是中国的耻辱!他们是一些病态,是一些叛祖忘典的游魂。个人觉得,此类豪不晓廉耻的人要加大打击。


他们穿着当初侵略蹂躏他爷爷的爷爷的亲人的日本军服,在某个角落,张牙舞爪,丑态百出。这是民族的败类!一点没有道德底线!有的人觉得只是闹着好玩,另辟蹊经,花样百出,以图博人眼球。其实,博人眼球的办法很多,可以跳崖,可以上吊,但不能以伤害全国人民的感情做代价。在历史上,给中国人造成深重灾难最多的就是曰本人,而且讫今为止,他们还逍遥尘上,不仅没有反省,就连口头上的正式道歉都没有!那些带着浓厚军国主义的曰本人,还在蠢蠢欲动!国人还需警惕!对这些精日份子,跳梁小丑,我们当然蚩之以鼻,还要用全国人民的唾液淹死它!杜绝它兴风作浪!以上是个人意见。


邪云野鹤


任何人来到我国,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否则将得到法律的制裁。这句看似平常不过的话,透露出的是一个有尊严的大国的自信。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清政府和西方列强共签订了1803个不平等条约,那是一段屈辱的历史,足以让中华儿女永远铭记。





可是今天,我国是合法的拥核国家。



强大的解放军做好了反击侵略者的最后准备。



反舰导弹,反卫星导弹逐一实验成功。我国已经成为全世界公认的导弹王国。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



我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自信阔步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



所以,日本男子请你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我国,既然来到我国请遵守我国法律,否则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毒刺剑客


我觉得交警的做法虽然没啥错误,但的确有些不妥。不妨先换位思考一下,发达国家是怎么做的,交警处理一起违章,不管你是平民还是富二代官二代,或者是外国人,都是按正常手续处理了事,如果你不照规矩乱来,直接抓进拘留所,小警察们心态非常轻松,压根儿根本没想到过什么要面对权贵不低头啊,面对外国要据理力争坚持到底,甚至劳烦到高层亲自批示坚决处理啊这类桥段,别说抓对了,就算抓错了,引发什么外交照会外交抗议之类无非都是些日常扯皮,当作清风拂面算不得什么大事。中国过去的确受欺负,外国人经常逍遥法外,处理一件小事都让处理者要冒着丢饭碗甚至人身风险,甚至全民声援也无济于事。刚建国时虽然嘴巴上说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但是国弱面对外国人仍然小心翼翼,外交无小事,再小的涉外事务都让高层特别重视,什么都要确保有理有利有节,生怕出了岔子丢所谓国家颜面。可是现在国家已经比较强盛了,还拿过去的弱者思维,处理一件平常小事都得抬出国家民族大义来压别人,表面硬气,实际是对外国人太过于重视导致心里太紧张,给自己提气壮胆,反而显得有点自卑,如果什么时候处理外国人,警察压根儿就不这么小心翼翼或者群情激奋,就像喝水吃饭一样平常毫无波澜,才说明中国人真正自信了。


山林老熊


老中医陈存任在自己的回忆录写道:30年代上海很少有汽车,只要有钱就可以开车上路,也不要什么驾驶证之类的。

1920年北京市区

1901年9月12日,清政府正式创立巡警制度,为什么要建立这套警察制度?1900年义和团运动,引来八国联军侵华。随后帝国主义与清廷达成协议,签订《辛丑条约》。按条约规定清政府对“所属境内”的洋人“均有保平安之责”。

为更好的讨“洋主子”的欢心,清政府深感旧的治安制度严重不足,便引进了这套新式警察制度。到了三十年代,在汉口、广州等港口城市率先出现专职指挥交通的警察,在1934年7月,交警才拥有统一的制服、教材、规则等,正式从普通警察的队伍中脱离出来。

1911北京使馆区修路

也就说:中国交警诞生到现在不到90年,没有交警,自然也不存在交通规则,所以严格意义上讲,这位警官怒怼日本鬼子,说这不是100年前的中国,存在逻辑上的漏洞。

1898年汉口

但不可否认,这句话说得给力,说出了中国所有人的心声,我们伟大的祖国强大了,任谁也不能在我们的土地上造次!


民国不晓生


应该说是一个日本籍男子为好。

这只是个例不是常态,日本国的整体公共秩序还是略强于我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人不能用一个道德标准来衡量,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廉洁自律那么就不用谈法制了,这个日本人在他国内也不是一个厚道的人,咱们但切不讨论这个,只说咱们国内怎么处理,一个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能有多大的罪?至于顶撞交警的话,他说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假如他说我见过很多行人也是如他一样这么走的,我们又该如何感想?在民族素质没有整体提高之前,没必要把这一普通事情提升高度,古人云:律人先律己,大的环境好了,别人入乡随俗自然也会遵守他国法律,要是真的还有这样的事发生,人们自然意识到这是个日本人,然后大家都释然了,这比指责、挖苦、谩骂强多了


瑞蚨和尚


怼的好。

这不是100年前的中国了,这句话说的太振奋人心了。

现实里有很多老外长期居住生活在中国,但是他们从心底看不起中国,认为哪怕犯罪了,他也可以依靠他外国人的身份免除中国的法律,真是可笑,不管你是哪个国家的人,不管你是谁,在中国犯法了,就得受中国法律管制,现在的中国早已不是凭借几门大炮就可以屈服的中国的。

同时很重要的一点,我们中国是一个有着上下五千年文明的大国,在你们这些老外还在森林里逃窜的时候,我们都已经进入文明时期了,我们长期占据世界主流地位,只不过近百年来我们短暂的落后了,被你们这些跳梁小丑欺负了一下,但是现在我们已经苏醒了,马上就可以重回主流地位,请你们认清形势。

也请那些崇洋媚外的人好好看看,在骨子里中国人是很高贵的,从古至今都是,知道吗?不用去崇拜那些老外。


带我走79113156


100多年前的1915年,日本逼迫中国接受耻辱的《二十一条》。后袁世凯政府接受《二十一条》,并设立“国耻日”,称之为“五九国耻”。而湖南的学生彭超由此忧愤,切断手指写下血书: “立志不愿看到国破家亡。”然后愤然抱石块投湘江自杀。

而在100年前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在法国巴黎召开“和平会议”。中国代表团国求取消日本强加给中国的“二十一条”,遭到拒绝,还把战败国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完全不顾中国同样是战胜国之一这样一个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终于爆发了著名的“五四运动”。

今天,已经是一百年之后了。当然二十一条也不存在了,也不可能再任由日本欺辱了。日本人也好,那国人也好,都不应该在中国享受洋大人的待遇了。

这是一百多年来,无数中国人为之牺牲,为之追求的。我们能平等对待别人,要求别人在我们的国土上和我们受到同等法律的约束。这完全是合理的。完全是正当的。再说,交警拦人,也是为了对方好,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若不然,撞死了算谁的?


参与五四运动的学生在北平游行


抗议者示威


五四运动时期抵制日货


历史八卦阵


硬气,不亢不卑。国人要思考一个问题。这个日本人在日本肯定遵守规则,到了中国为什么这么嚣张呢!这事细思极恐,说明100年后,日本人也看不起中国。虽然还有大批的国人去日本旅游购物。国内还有大批精日份子。还是抗日战争时期没把日本人打服。自强吧,国人,别在让人看不起了。


我乘月色而来也


最理直气壮的回答,外国人在中国必须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这位交警点赞,比那些见了外国人就直不起腰的强太多了,他维护了中国的尊严和骨气。


孤寂的风51963827


为了过马路那么点儿小事就上升到100年前的仇恨,未免显得中国人过于小气过于不自信。请某些博取眼球的敏感人士不要在国家,民族,历史的大是大非以外,滥用百年耻辱!

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日本人整体素质高,但也不是铁板一块,也有很多素质底下,不讲公德的人,很正常。中国人的素质在国际上感觉普遍不高,但是中国也有很多高素质的公民,尤其是腾飞之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人,因为自小仓廪实,所以他们知礼节,社会发展的必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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