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男子亂穿馬路頂撞交警被怒懟。這裡不是100年前的中國了!你怎麼看?

築夢見自己


首先給這個交警點個大大的贊,不是支持他渲染民族敵對情緒之類,而是覺得他可愛的地方,在對待外國人面前,表現出了強烈的民族自尊心,不像有的人始終甘願夾著尾巴當狗。


他與精日分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有的中國人,在外國人的面前,特別是歐美人的面前,總覺得低人一等。在人高馬大的白人面前,把自己當作螻蟻。唯有民族自豪感的人,這個國家才有希望,才有前途。自己都瞧不起自己,還談什麼未來。中國是個在世界上為數不多的文明古國,有燦爛的文化,有無與倫比悠久榮耀輝煌的歷史,有廣闊的疆域。作為一箇中國人,完全沒有理由不自豪!看史明鑑,中國始終作為一個龐大的巨人屹立在地球的東方。只是近代史,這個東方巨人太過於自信,不慎跌了一跤。這一跤跌得不算輕,虎落平原被狗欺。現在這個巨人覺醒了,他不僅爬了起來,還邁開了步子。你想象一下,這是巨人的步子。我們身同感受不時聽到了這步子撞擊心靈的聲音。

就在這欣欣向榮的大好年華,竟然還出現一個怪異的現象,簡直匪夷所思,那就是我們國家還會有精日份子這樣的怪胎出現。這些人,生是中國人,卻願意去做日本的鬼。不得不說,是中國的恥辱!他們是一些病態,是一些叛祖忘典的遊魂。個人覺得,此類豪不曉廉恥的人要加大打擊。


他們穿著當初侵略蹂躪他爺爺的爺爺的親人的日本軍服,在某個角落,張牙舞爪,醜態百出。這是民族的敗類!一點沒有道德底線!有的人覺得只是鬧著好玩,另闢蹊經,花樣百出,以圖博人眼球。其實,博人眼球的辦法很多,可以跳崖,可以上吊,但不能以傷害全國人民的感情做代價。在歷史上,給中國人造成深重災難最多的就是曰本人,而且訖今為止,他們還逍遙塵上,不僅沒有反省,就連口頭上的正式道歉都沒有!那些帶著濃厚軍國主義的曰本人,還在蠢蠢欲動!國人還需警惕!對這些精日份子,跳樑小醜,我們當然蚩之以鼻,還要用全國人民的唾液淹死它!杜絕它興風作浪!以上是個人意見。


邪雲野鶴


任何人來到我國,都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否則將得到法律的制裁。這句看似平常不過的話,透露出的是一個有尊嚴的大國的自信。從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清政府和西方列強共簽訂了1803個不平等條約,那是一段屈辱的歷史,足以讓中華兒女永遠銘記。





可是今天,我國是合法的擁核國家。



強大的解放軍做好了反擊侵略者的最後準備。



反艦導彈,反衛星導彈逐一實驗成功。我國已經成為全世界公認的導彈王國。



我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



我國正在以前所未有的自信闊步走向世界舞臺的中央。



所以,日本男子請你用發展的眼光看待我國,既然來到我國請遵守我國法律,否則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毒刺劍客


我覺得交警的做法雖然沒啥錯誤,但的確有些不妥。不妨先換位思考一下,發達國家是怎麼做的,交警處理一起違章,不管你是平民還是富二代官二代,或者是外國人,都是按正常手續處理了事,如果你不照規矩亂來,直接抓進拘留所,小警察們心態非常輕鬆,壓根兒根本沒想到過什麼要面對權貴不低頭啊,面對外國要據理力爭堅持到底,甚至勞煩到高層親自批示堅決處理啊這類橋段,別說抓對了,就算抓錯了,引發什麼外交照會外交抗議之類無非都是些日常扯皮,當作清風拂面算不得什麼大事。中國過去的確受欺負,外國人經常逍遙法外,處理一件小事都讓處理者要冒著丟飯碗甚至人身風險,甚至全民聲援也無濟於事。剛建國時雖然嘴巴上說是中國人民站起來了,但是國弱面對外國人仍然小心翼翼,外交無小事,再小的涉外事務都讓高層特別重視,什麼都要確保有理有利有節,生怕出了岔子丟所謂國家顏面。可是現在國家已經比較強盛了,還拿過去的弱者思維,處理一件平常小事都得抬出國家民族大義來壓別人,表面硬氣,實際是對外國人太過於重視導致心裡太緊張,給自己提氣壯膽,反而顯得有點自卑,如果什麼時候處理外國人,警察壓根兒就不這麼小心翼翼或者群情激奮,就像喝水吃飯一樣平常毫無波瀾,才說明中國人真正自信了。


山林老熊


老中醫陳存任在自己的回憶錄寫道:30年代上海很少有汽車,只要有錢就可以開車上路,也不要什麼駕駛證之類的。

1920年北京市區

1901年9月12日,清政府正式創立巡警制度,為什麼要建立這套警察制度?1900年義和團運動,引來八國聯軍侵華。隨後帝國主義與清廷達成協議,簽訂《辛丑條約》。按條約規定清政府對“所屬境內”的洋人“均有保平安之責”。

為更好的討“洋主子”的歡心,清政府深感舊的治安制度嚴重不足,便引進了這套新式警察制度。到了三十年代,在漢口、廣州等港口城市率先出現專職指揮交通的警察,在1934年7月,交警才擁有統一的制服、教材、規則等,正式從普通警察的隊伍中脫離出來。

1911北京使館區修路

也就說:中國交警誕生到現在不到90年,沒有交警,自然也不存在交通規則,所以嚴格意義上講,這位警官怒懟日本鬼子,說這不是100年前的中國,存在邏輯上的漏洞。

1898年漢口

但不可否認,這句話說得給力,說出了中國所有人的心聲,我們偉大的祖國強大了,任誰也不能在我們的土地上造次!


民國不曉生


應該說是一個日本籍男子為好。

這只是個例不是常態,日本國的整體公共秩序還是略強於我國的,這一點毋庸置疑。

人不能用一個道德標準來衡量,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廉潔自律那麼就不用談法制了,這個日本人在他國內也不是一個厚道的人,咱們但切不討論這個,只說咱們國內怎麼處理,一個違反交通規則的行人能有多大的罪?至於頂撞交警的話,他說了什麼,我們不得而知,假如他說我見過很多行人也是如他一樣這麼走的,我們又該如何感想?在民族素質沒有整體提高之前,沒必要把這一普通事情提升高度,古人云:律人先律己,大的環境好了,別人入鄉隨俗自然也會遵守他國法律,要是真的還有這樣的事發生,人們自然意識到這是個日本人,然後大家都釋然了,這比指責、挖苦、謾罵強多了


瑞蚨和尚


懟的好。

這不是100年前的中國了,這句話說的太振奮人心了。

現實裡有很多老外長期居住生活在中國,但是他們從心底看不起中國,認為哪怕犯罪了,他也可以依靠他外國人的身份免除中國的法律,真是可笑,不管你是哪個國家的人,不管你是誰,在中國犯法了,就得受中國法律管制,現在的中國早已不是憑藉幾門大炮就可以屈服的中國的。

同時很重要的一點,我們中國是一個有著上下五千年文明的大國,在你們這些老外還在森林裡逃竄的時候,我們都已經進入文明時期了,我們長期佔據世界主流地位,只不過近百年來我們短暫的落後了,被你們這些跳樑小醜欺負了一下,但是現在我們已經甦醒了,馬上就可以重回主流地位,請你們認清形勢。

也請那些崇洋媚外的人好好看看,在骨子裡中國人是很高貴的,從古至今都是,知道嗎?不用去崇拜那些老外。


帶我走79113156


100多年前的1915年,日本逼迫中國接受恥辱的《二十一條》。後袁世凱政府接受《二十一條》,並設立“國恥日”,稱之為“五九國恥”。而湖南的學生彭超由此憂憤,切斷手指寫下血書: “立志不願看到國破家亡。”然後憤然抱石塊投湘江自殺。

而在100年前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勝國在法國巴黎召開“和平會議”。中國代表團國求取消日本強加給中國的“二十一條”,遭到拒絕,還把戰敗國德國在山東的權益轉讓給日本。完全不顧中國同樣是戰勝國之一這樣一個事實。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終於爆發了著名的“五四運動”。

今天,已經是一百年之後了。當然二十一條也不存在了,也不可能再任由日本欺辱了。日本人也好,那國人也好,都不應該在中國享受洋大人的待遇了。

這是一百多年來,無數中國人為之犧牲,為之追求的。我們能平等對待別人,要求別人在我們的國土上和我們受到同等法律的約束。這完全是合理的。完全是正當的。再說,交警攔人,也是為了對方好,不管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若不然,撞死了算誰的?


參與五四運動的學生在北平遊行


抗議者示威


五四運動時期抵制日貨


歷史八卦陣


硬氣,不亢不卑。國人要思考一個問題。這個日本人在日本肯定遵守規則,到了中國為什麼這麼囂張呢!這事細思極恐,說明100年後,日本人也看不起中國。雖然還有大批的國人去日本旅遊購物。國內還有大批精日份子。還是抗日戰爭時期沒把日本人打服。自強吧,國人,別在讓人看不起了。


我乘月色而來也


最理直氣壯的回答,外國人在中國必須尊重中國的法律法規,為這位交警點贊,比那些見了外國人就直不起腰的強太多了,他維護了中國的尊嚴和骨氣。


孤寂的風51963827


為了過馬路那麼點兒小事就上升到100年前的仇恨,未免顯得中國人過於小氣過於不自信。請某些博取眼球的敏感人士不要在國家,民族,歷史的大是大非以外,濫用百年恥辱!

凡是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日本人整體素質高,但也不是鐵板一塊,也有很多素質底下,不講公德的人,很正常。中國人的素質在國際上感覺普遍不高,但是中國也有很多高素質的公民,尤其是騰飛之後成長起來的年輕人,因為自小倉廩實,所以他們知禮節,社會發展的必然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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