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路豈能擅自更改?

以前,貴陽市開陽縣毛雲鄉魯底村的群眾談到村支書葉江斌都會豎起大拇指,因為葉江斌曾帶領村民試驗種植反季節蔬菜發家致富,使全村農業生產收入大幅提高,僅蔬菜收入一項就達20多萬元。然而,就是這樣一位敢闖敢幹的山村“領頭雁”,卻因先斬後奏,無視工作紀律,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

2018年4月,在一次扶貧工作督促檢查中,毛雲鄉紀委發現魯底村上六角塘組至下六角塘組通組公路項目未按規定時限完工,有一段約100米的路至今仍未硬化澆築。

出行問題,關乎群眾民生福祉。鄉紀委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深挖細查。原來,在2017年11月,開陽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同意在毛雲鄉魯底村實施上六角塘組至下六角塘組的650米通組公路項目,明確該項目由村委會組織實施,完成時限為1個月。

由於魯底村缺少水源、交通不便,項目實施難度較大,在規定時限內道路還有100米未完成澆築,沒有通過驗收。於是,葉江斌召集魯底村村支兩委召開會議研究對策。“既然背水難度大,不如在有水的地方修,這差的100米道路我們就調整到桃子灣組實施。反正都是修路,我們也沒拿一分一毫。就這麼辦!”會上,葉江斌定了調子。

隨後,魯底村向鄉政府上報了道路工程項目變更地點的申請。等不及鄉政府批准同意,葉江斌又出點子了,決定先斬後奏,等板上釘釘了再去彙報。最終,剩下的100米道路在不缺水的桃子灣組“順利”實施。

扶貧路豈能半途而廢、擅自更改?鄉政府書面通知魯底村委會不能調整項目實施地點,並要求在12月前完成該項目。起先,葉江斌不以為然,一直拖著,直到鄉紀委介入後,他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連夜組織人員對通組路剩餘工程進行施工澆築。2018年4月,原定的650米通組公路完成建設。

“該修的路都修了啊,還有什麼好追究的?”在鄉紀委找葉江斌談話時,他竟然都不知道自己已經違紀了。

“縣裡面決定實施這個項目,是因為這是一條村裡外出的必經之路。你在工作中避重就輕、弄虛作假,導致這條路整整延誤了5個月,給村民帶來的損失你算過嗎?”鄉紀委的同志耐心地教育引導葉江斌。

“我以為只要不貪不佔,就不會出問題,說到底是缺乏紀律意識和大局意識。我錯了,願意接受組織處理。”通過講政策、擺道理、談利害,葉江斌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扶貧工作事關人民幸福安康,基層幹部工作作風實不實,為人民服務意識夠不夠,直接影響扶貧政策的落實和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只有時刻把群眾滿不滿意、高不高興、答不答應作為衡量工作的標準,才能真正成為帶領群眾脫貧致富的領頭雁。(開陽縣紀委縣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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