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紀檢派駐監督實現全覆蓋 海東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系列報道之四

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2018年,海東市紀委的10個派駐機構對全市58個市直部門、單位和國有企事業進行監督,監督對象1460名,實現了市級派駐監督全覆蓋,讓腐敗無所遁形。

去年,海東市紀委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於“穩步推進市州紀委派駐全覆蓋”的工作部署,根據省紀委、省編辦印發的《關於推進市州紀委派駐監督全覆蓋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海東市紀委在“8+2”模式設置10個派駐機構的基礎上,根據海東行政編制相對較少的實際,以“1名行政編制+2名事業編制”的方式,實現了派駐機構全覆蓋。

“不能讓成效掩蓋了問題。”近兩年的派駐機構改革實踐中,海東市紀委全力推進派駐機構全覆蓋,在成效面前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敏銳發現派駐機構內部所存在的諸多問題,並通過持續改革、出臺措施,傾力解決,為使“派”的權威、“駐”的優勢、“鐵”的紀律得到充分發揮,真正實現黨內監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實現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有的紀檢幹部專職不能專責,過多的參與授權監督部門和單位業務工作,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種了別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派駐人員認為端著別人家的飯碗,不太好挑人家的毛病。”

面對派駐機構人員出現的,礙於面子不敢大膽開展監督工作的問題,海東市提出了派駐機構由市紀委監委直接領導,只向市紀委監委負責;派駐機構與授權監督部門和單位關係變為監督與被監督關係;派駐機構幹部就是市紀委監委幹部,人員由市紀委監委負責挑選、管理、考核及獎懲等改革措施,明確了任務劃清了責任。

去年7月,海東市紀委對派駐機構監督責任落實情況進行了半年考核,考核排名靠後的派駐機構負責人被約談。面對出現的問題,海東市紀委結合海東實際情況,客觀制定出市級紀委監委聽取派駐機構工作彙報、監督檢查派駐機構工作、約談派駐機構負責人及派駐機構聯合協作工作等制度,明確了聽取派駐機構工作彙報的時間和內容,以及對因工作不力被約談的六種情形、約談的主體和結果運用等事項。

壓實派駐機構監督責任的同時,通過督促和倒逼的方式,“派駐全覆蓋”不僅有了“形”而且有了“神”,使其真正發揮出“探頭”和“前哨”的作用,使得反腐利劍不僅有威力,更有了震懾力。

各縣區紀委也建立健全派駐機構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去年10月,在互助土族自治縣召開的全市紀檢監察派駐監督工作觀摩會上,對互助縣形成的“一個實施意見提綱總領、八項制度明晰職責、兩個辦法促進落實”的“1+8+2”制度體系和“12345”工作法進行了交流和推廣。

通過去年一年來的派駐工作,海東市縣兩級派駐機構積極擔當作為,簽訂監督承諾書497份,對被監督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重點科室、重點崗位負責人開展集體約談372次5842人次。

派駐機構嚴查違紀問題,嚴肅處理各類違紀行為,市縣兩級共受理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183件,目前已查結166件,對存在問題的17人進行了批評教育,12人做出了書面檢查,提醒談話22人,追繳違紀資金2萬餘元,派駐監督成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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