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東:讓巡察利劍作用更加彰顯

“年內圓滿完成二屆市委第五輪、第六輪巡察工作,並注重巡察做足了巡察工作的‘後半篇文章’……”日前,海東市委巡察辦召開總結會議。

海東市委巡察工作始終緊扣“六項紀律”,緊盯“三大問題”,緊抓“三個重點”,敢於較真碰硬,見物見人見細節,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持續形成震懾,充分發揮了巡察的利劍作用。

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巡察人員日常工作場景。

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巡察人員走訪農戶。

海东: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巡察人員冒雪下鄉。 海東市紀委監委宣傳部供圖

堅持以上率下

層層壓實責任

“全面把握形式、深化思想認識,聚焦監督重點、提升巡察實效,把握正確導向、講究方式方法,推進市縣巡察、構築常態長效。”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海東市委書記鳥成雲在全市巡察工作推進會上對市縣巡察工作再動員、再部署。

2019年,海東市委堅持以上率下,先後2次在市委常委會上傳達學習中央巡視工作會議精神和全國市縣巡察推進會會議精神以及省委巡視工作有關會議精神,市委常委會、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2次召開會議聽取巡察情況彙報,研究安排市縣區巡察工作。為進一步深化政治巡察,讓市縣區兩級黨委切實扛起主體責任,印發《關於進一步鞏固深化市縣區巡察工作的實施意見》。一年來,在市縣區委的高度重視和有力推動下,在提升巡察質量和效果上下功夫,以巡察震懾向基層傳導從嚴管黨治黨的強烈政治信號。2019年度,市、縣區兩級黨委共對市、縣、鎮165個地方和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巡察,發現移交各類問題79個,根據移交的線索,市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案20宗。

聚焦四個重點

提升覆蓋質量

“2019年,積極探索實現巡察工作全覆蓋路徑,明確四個重點,把常規巡察、專項巡察、機動巡察、靶向巡察有機結合……”海東市委巡察辦負責人說。從而,充分發揮了不同巡察方式優勢,提升了巡察覆蓋的質量。

聚焦重點對象,有序推進“常規巡察”。按照五年規劃和年初計劃,2019年對市公安局、青海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市發改委等12個市直單位黨委(黨組)分2輪開展政治巡察。發現問題210條,問題線索9條,提出意見建議115條。

聚焦重點領域,紮實開展“專項巡察”。把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作為主要任務和主攻方向,2019年對平安區委、循化縣委和其他4縣(區)31個重點鄉鎮、16個重點部門開展2輪專項巡察,實現對全市94個鄉鎮和縣(區)直重點部門扶貧專項巡察全覆蓋。發現問題817條,問題線索21條。

聚焦市委重點工作,靈活開展“機動巡察”。通過“常+專”方式,在對公安系統開展巡察的同時開展了掃黑除惡領域專項巡察。發現各類問題22條,移交問題線索6條,其中涉黑涉惡和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線索3條。

聚焦重點內容,精準開展“靶向巡察”。堅持把“兩個維護”和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首要任務,按照“五個緊扣”要求,突出“六個圍繞、一個加強”,對巡察黨組織進行全面“政治體檢”。

創新方式方法

提高巡察質量

“被巡察的單位中的領導班子成員及幹部,都工作和生活在同一個地方,常常是抬頭不見低頭見”一位抽調的巡察組工作人員起初對如何開展好工作非常困惑。

破解基層“熟人社會”監督難題,海東市縣區作出了“提級巡察”和“交叉巡察”相結合的積極探索。

組建1個市委專項巡察組,專門對2個縣(區)委精準扶貧工作開展專項巡察,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同時,從縣(區)抽調組長和工作人員組建4個專項巡察組,交叉到異縣(區)對重點鄉鎮和縣(區)直部門進行提級交叉巡察。針對樂都、民和兩縣區扶貧工作的任務重,未巡察鄉鎮較多的實際,積極探索在兩縣區開展市縣區聯動巡察,指導兩縣區組建1個專項巡察組,配合市委專項巡察組開展巡察,做到了巡察一體推進,成果共用共享,構建了“市級統籌,市縣聯動,縣際交叉”的巡察新格局。

海東市委在創新巡察方式的同時,為確保巡察工作依紀依規依法開展,制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向市委書記專題會議報告巡察工作情況的規定》,印發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巡察辦公室、巡察組工作規則,制定《中共海東市委巡察工作績效評估暫行辦法》《中共海東市委巡察工作人員選配管理考核暫行辦法》《中共海東市委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評估暫行辦法》《中共海東市委巡察機構發現問題和線索移交辦理辦法》,形成了“一規劃、三規則、六辦法”制度體系。

深化整改落實

確保巡察成效

“巡察效果好不好,關鍵在整改,如果整改落實不到位,發現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巡察效果就會打折扣,成為‘爛尾’工程。”海東市紀委監委主管巡察的副書記表示。

海東市委堅持把推動解決問題是巡察工作的落腳點,為切實發揮巡察震懾、遏制、治本作用,在巡察過程中,對一些群眾反映強烈,在短期內能夠解訣的問題,堅持邊巡邊改、立行立改。僅在2019年的市委兩輪巡察中,下發整改建議書30份,督促解決問題171件,收回違規資金4.7158萬元,指導健全制度31項。

海東市堅持巡察整改環環相扣,在反饋移交環節建立“三個清單”,即: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要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背書;並建立“五個臺賬”,即:問題臺賬、問題線索臺賬、意見整改臺賬、專題報告臺賬、成果運用臺賬,要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定期報賬、及時銷賬。同時,堅持以案促改,深化標本兼治,選編市縣巡察發現的侵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例,印製宣傳冊《海東巡察·以案警鑑》。組織召開市縣兩級幹部警示教育大會,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剖析問題根源,加強制度建設,鞏固巡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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