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心!新買的二手房漏水嚴重,律師:如故意隱瞞要承擔過錯責任

昨日上午,市民劉女士向潯陽晚報記者反映,她在廬山南路旁買了一套二手房,入住一個月後,便發現房子有嚴重漏水現象,而房東事先隱瞞了這個問題。

據劉女士介紹,今年2月,她和丈夫花了31萬元購買了一套頂樓的二手房並在辦理完相關過戶手續後入住了。“3月中旬連續下了好幾天雨,我發現天花板上突然出現了大片水漬。”劉女士稱,在找來修補工人後,工人告訴她,屋頂漏水情況比較嚴重,修補需要花費兩三萬元,“工人還說天花板的膩子是新刷的,也就是說前房主故意隱瞞了這個情況”。為此,劉女士多次聯繫前房主,但對方一直不願出面,也不同意承擔修補費用。

隨後,潯陽晚報記者聯繫了前房主黃先生。不過,黃先生表示自己在外地,沒有時間接受採訪,便掛斷了電話。

對此,潯城一名律師認為,如果原房東故意隱瞞房子存在漏水問題,是要承擔過錯責任的,應負責維修或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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