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兵马俑在美国展出,手指被游客折断并偷走,兵马俑这种文物是否应该出去展览,这个损失应该谁来承担?

lygfire


小哥出品,必属精品!

看到这个新闻,坦白的讲,本人非常气愤,美国人的素质太低了,展览馆的安保水平太差了,为什么要拿出去展览呢?让他们自己来中国看不就可以了吗?

但是,痛定思痛,这个问题,我们还需要静下心来仔细分析一下,了解一下整个事件的始末。


事件始末。

2017年,秦始皇帝陵博物院(中国)和费城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美国)联合举办了一次文化交流活动,展览地址在美国费城。

2017年12月21日,来自美国特拉华州的24岁青年麦秋·罗哈纳来到费城的这家博物馆参观,期间逗留兵马俑展位,近距离接触兵马俑,据事发后监控画面显示,罗哈纳用手电筒研究兵马俑,并且站上陈列台,将自己的手臂搭在兵马俑的肩膀上面,拍了一张自拍照,随后又仔细研究了兵马俑,特别是手部,离开之前,扳下了一个兵马俑手指,装进裤兜,若无其事的离开。

2018年1月8日,博物馆的工作人员才发现这个兵俑少了一根手指。

2018年1月13日,联邦调查局官员来到罗哈纳家中询问情况,罗哈纳面对检方监控画面证据,交还兵马俑手指。

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3日,共计23天,在工作人员发现之后,兵马俑手指被盗事件才立案并侦破。

2018年3月,美国司法部检方对该案提起公诉,经过两次延期,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东区法院于2019年4月1日至5日对罗哈纳偷走兵马俑手指案进行了为期5天的审理,检方组织并安排了近30位相关证人现场出庭作证,其中包括中方派出的三名人员。

陪审团成员投票结果:12名陪审员中有7人认为该男子无罪。

审判结果:2019年4月8日至9日,陪审团对案件经过2天的讨论,12位陪审团成员认为该件文物为考古发掘出土文物,无市场交易价格,因此对兵马俑受损部位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于检方和辩方观点分歧较大,美国费城东区法院大法官无法做出最终判决,宣布解散陪审团。(30日内可以提出上诉)。



案件争议点。

在这次特殊事件中,中方特别聘请美籍华人律师协助证人出庭作证。该案检方以盗窃、藏匿、跨州运输艺术品三项罪名对迈克尔·罗哈纳提起公诉。

美国当地时间9日,美国当地法院因陪审团成员在被告是否有罪的问题上意见不一,宣布对2017年折断并偷走中国秦始皇陵兵马俑手指一案的涉案美国青年的审判判决无效,陪审团解散。

据报道,如果检方的指控罪名成立,罗哈纳面临最长达20年的刑期。

4月11日晚,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针对此事作出回应称,将持续关注并跟进案情进展,同时依法启动追究民事责任部分,并依照《展览协议书》进行经济索赔。

案件最大的争议,在于美国检枋面对三项指控(盗窃、藏匿、跨界运输艺术品),面对涉案人罗哈纳对罪行的供认不讳,检方居然选择无视,12位陪审员中居然有7位认为罗哈纳无罪??????


损坏参展文物赔偿问题。

跨境展览文物责任划分。

正如上面提到的,检方审判的依据是“该件文物为考古发掘出土文物,无市场交易价格”,那么,正常展览中,有没有什么赔偿标准呢?

艺术品展览,所有展品肯定是有保险的,而保险公司也会聘请专业人士对艺术品进行价格估算,展览双方和保险公司三方面一起,签订《展览协议书》。

所以说,假如参战艺术品遭到意外损坏,唯一的申诉标准就是《展览协议书》。

一般情况下,因本次事件发生在美方费城法兰克福学术博物馆,所有损失应由美方费城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全权承担。

据透露,此兵马俑评估价格为450万美元。


事件反思。

文物展览是世界公认的一种文化交流方式,我们对文物出国展览应该抱着开放的态度,同时严格遵守国家文物管理规定,对于禁止出镜文物严格操作。

本次事件给人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美国人素质太低。

第二个感觉就是:防护措施太差。

第三个感觉就是:安保水平太不专业。

第四个感觉:由上面三个综合得出,费城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对于此次展览不够重视。

第五个感觉:陕西秦始皇陵博物院有失职之过。

如果足够重视,那么保安系统为什么如此薄弱?展览厅的布置如此随意?(游客可以直接走上陈列台)我方的失职,再于为什么要将自己的文物放置到安保措施如此不健全,展览馆设施如此儿戏的展厅?为什么不能为展品做一个带玻璃的展览台?


兵马俑应该出国展览吗?

在文物是否可以出国展览这方面,国家文物局做了详细的规定。

2012年1月18日,国家文物局印发《首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表》,里面详细记录了64件(组)禁止出境的无价文物。

2012年6月26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第二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表》,里面有37件(组)禁止出境的字画类文物。


小哥点评。

现代科技非常发达,对于一些出国参展的文物,本人强烈建议使用仿制品参展。

谢谢大家。

喜欢的记得点关注。

评论区开放,欢迎大家分享自己的看法。


古梁镛


2017年12月21日,秦兵马俑在美国费城富兰克林学会博物馆展览时,本是参加馆内酒销活动的美国人迈克尔.罗哈纳喝醉后,偷偷溜入已闭馆的兵马俑展厅,折断了一尊兵马俑的大拇指揣进口袋,若无其事的离开,事发两星期后才被主办方发觉。


本月9日,由美11人组成的陪审团宣告罗哈纳无罪,理由是他在酒醉的状态下,"折指"属无意识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是"熊孩子”就可以姿意妄为,酒驾也无罪推定,还是"顺手牵羊不为盗"?此说国人断难接受。

有人说美国历史太短,对文物的概念淡漠,这个问题暂且不说,关于国宝文物是否可以出国,如何避免意外发生呢?

兵马俑的"断指“已追回,至于修复程度尚不得知。相对来说秦兵马俑数量还是不少的,(虽然就个体来说是唯一的,)不属禁止出国展览的文物,出此"折指"事件虽属意外,但也暴露出国际间文物交流展览存在的风险。



假如罗哈纳将泥塑的兵马俑撞碎了,无法修复怎么办呢?虽然美保险公司,已对兵马俑遭受的破坏进行了赔偿。

因此禁止国宝级文物出国是必要的,独一无二的无可替代的,除了极高的文物实物价值,每一件都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文化价值,出了差错,是赔多少钱都无可挽回的损失。

比如中国历史博物馆藏的大盂鼎,造型端庄稳重,又典丽堂皇,为世间瑰宝。


更内壁有铭文二百九十一字,内容为周王告盂,殷代因酗酒而亡国,周代忌酒面与,要盂一定要很好地辅助他,敬承文王武王的德政等内容。

其铭文字体庄严凝重而美观,在成、康时代金文中,以书法的成就而言,以大盂鼎居首位。其他的如利簋 、司母戊鼎、“五星出东方”护膊等亦如此。


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固不可少,大可不必因噎废食,在活动过程中强调完备相关安保条件,落实安全措施有备无患才是正理。

然而列入禁止出国的国宝级文物还是太少,基于天灾人祸的突发性,还是少让国宝级藏品踏上危险的旅程,让真心喜欢的人,亲自上门来参观好了。


元元的天下


手机卖场里的样品机,商家现在大都改用仿制模型放在展柜。来接受顾客临柜的观摩和询价。我大秦王朝不可再生、弥足珍贵的兵马俑巡展外邦。却因美国人的习惯性“裸展”,遭受了损失。

是兵马俑的价格低于手机呢?还是兵马俑的文化价值不如手机?还是因为买过巨额的商业保险。就可以疏忽大意,做不到位呢?原因,不得而知。

由于国人的素质有一部分确实太差、不可信任,所以,商家会连只卖场上的小小手机,也托付不起,干脆用模型,来预防可能会遭受的损失。

反过来,洋人素质是不是就高到令人仰望,而不须预防呢?现在看来,对这个完全可以预料的后果,我们的国内送展单位,防范工作做得很不到位,这是个天大的遗憾。

众所周知,国人防国人,面对面的临柜,商家连只真机,也不敢托付,怕有人抢了跑掉。国人防洋人,却连国宝级的兵马俑,都可以任由对方的展出单位,所设置的远可鉴望,近可亵玩“裸展”的地步了么?

在文物出外巡展期间,根据相关的国际文物巡展规定。我们倒底有没有,在展出单位展示文物时,对对方所设置的安保措施,有主导权或建议权?

还是入乡随俗,一切交与展出国来打理,出了问题,再任由对方判定对错和赔偿呢?

“剑雄品评”由于不是专业的文物专家、法律专家,商业保险专家。无法做出专业上的判断。但在读者之中,相信有这方面的专家,敬请赐教为谢。

依此看来,能让参观者轻易将别国的国宝损坏,并偷走了兵马俑的手指,还拖到这么迟,才发觉此案。想想,美国人在文物的保护上,应该是个极其落后的国度。

不说的难听点,也是个土包子的国家。说的难听点,以后价值1千元起的古董,就不给你美国巡展了(愤怒的意淫哈)。怕损坏了,你因赔不起,就乱裁定偷盗者无法定罪。要不,你组团来中国参观国宝算了,这样还能顺便赚你点外汇,增加一点我国的外汇储备。

就别扯什么F22、F35、宙斯盾了。你美利坚就是能飞出银河系,你在文物保护和巡展保卫等方面,该是个乡巴佬,就是个乡巴佬,没人跟你争这个。因为你就只有二三百年的历史,自然没什么值得厚重的文化。

还是对美国费城检方的一句话,点个大大的赞吧!这句话,是费城检方被迫撤诉后的一句质问。这句质问,是对将近解散的陪审团发出的,体现了美国检方令人肃然起敬的专业,和大国宽广的胸怀。

它就是,“如果一个中国人,将费城的自由钟敲下一块来,你们是不是,也这样逼迫检方撤诉,并草草解散这个陪审团呢?”

想想吧,令人起疑的陪审团。被写入美国宪法的“陪审团制度”,本来就代表着美国人民,在法律上公平、公正、且不受政府左右的高贵。

你们的解散,令美国在独立战争中,所创造的历史蒙羞全球,对得起乔治·华盛顿,所建立的共和制度么?

最后,请麻烦将自由女神,也运到中国巡展一下,咱中国人也想与贵国,在文物上交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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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雄品评文史经济


现在国际公认的世界八大奇迹:埃及胡夫金字塔、巴比伦空中花园、阿尔忒弥斯神庙、奥林匹亚宙斯神像、摩索拉斯陵墓、罗德岛太阳巨像、亚历山大灯塔和中国的秦始皇兵马俑!


由于中国发现了秦始皇兵马俑,它是世界八大奇迹,所以各国政要纷纷到达中国参观兵马俑。中国人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外国政要说:没有参观过兵马俑,就是没有到过中国!从兵马俑被发现以来,大约有三十几个国家和一百多名政要来参观兵马俑。他们有:新加坡总理李光耀、乌克兰总统亚努科维奇、美国国务卿基辛格(五次)、韩国总统朴謹惠、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安南、法国总统希拉克、萨克齐、俄罗斯总统普京、美国总统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小布什、克林顿等等。


外国人看到兵马俑,认为是中国的一种考古,是历史的遗迹;中国人认为许多外国政要来参观兵马俑是一种朝拜,是一种敬仰。外国政要来参观兵马俑是认为世界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八大奇观之一;中国人认为秦始皇统一中国是千古一帝,是一个伟大的君主。由于中国人意识是原始的,并获得大部分认同。所以在保护“兵马俑"时,不会将它是不可再生的文物,而是作为一种崇拜品,也不会象故宫博物馆那样放在心里,将每一件的兵马俑用玻璃罩将它罩住,让参观者与文物分开。


张律明


2.作为珍贵文物,秦始皇兵马俑 出国展览,融入国际文化交流是早已有之;在为宣传中国古文化,引导他人了解本国历史,认识华厦古国文明方面功不可功不可磨;所以兵马俑出国展出应该得到支持。

3.但,毕竟是两千多年前的文物,飘洋过海要经过反复多次的装卸、运输、搬运、摆放、转运等;因而一件文物“被邀出国”之前,要详细检查并记录当时状态,组织专业人士严格按高标准进行“运输包装”,每个细节都要拍照和录像;“观光回国”后,又要重新检查文物状态,与出国前各项资料进行核对,才能重新入库,这一切往往由专人负责;因而我国参与国际交流的文物往往能好好地去,好好地回!



4.再来回答美国要作出赔偿吗?当然要赔偿!很多国外博物馆里,安保工作没法做到位,至使不少珍贵文物与观光客零距离接触,即游客可以直接触碰文物,所以文物在国外的的“待遇”令人堪忧,又不能因噎废食,就此中断文化交流;怎么办?

5.万一文物被损坏,就要修复和赔偿!修复的技术日臻成熟,利用现代科技进行外表复原应该不是问题;赔偿:文物出国,物流工作启动前都会与运输和展出单位签订合同,包含发生意外后的赔偿问题,往往每件文物都会购买意外保险,所以赔偿肯定有,可能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了。
6.这美国青年会受到惩罚,显然是 有蓄谋的恶劣偷盗行为,尤其是偷的过程中,有意损坏文物在前,应该罪加一等。


希望星晨58298869




关于中国兵马俑在美国展出期间,一兵马俑的手指被游客折断并偷走,其损失当然应由承办方美国承担。让美国赔偿损失的目的之一就是捍卫中国文物的尊严。



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他们的骨子里就是仇恨中国的,他们对中国的兵马俑也是卑视的,认为兵马俑是泥塑的,不值钱。实际上,兵马俑是中国最珍贵的文物,更是无价之宝!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是有差异的。

我的立场是:今后,凡是像美国这样的对中国敌视的国家,中国就不要与他们进行各种文化交流!中国是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国有自己独特的传统文化。美国的历史才几百年,哪有什么传统文化啊!即便是有,也是微薄和渺小的。

以上为个人观点,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如果各位网友对此有不同看法,欢迎留言和评论!


中州耕牛堂主


秦朝兵马俑作为中国独一无二的文物,是中国对外交流的独特名片。瓷器,长城,兵马俑。每一个独特的文化符号,都代表着那个古老沧桑的国家:中国。

文化交流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展览本国的文物,体现源远流长的历史,以及不同文化的碰撞。兵马俑从西安远道而来,跨越太平洋,是以一种非常友好开放的姿态而来。这本是增进中美友谊的良好载体。理想中的展览,就像到卢浮宫一样,每个人都心怀崇敬,在默默无声中感受历史的轮回。

但不和谐的音符总会出现。一位美国青年,竟鬼使神差地掰掉了兵马俑的一根手指。我们无法推测这位青年背后的真实原因。但结果,却让人无法接受。

兵马俑是独一无二的。就像那些濒临灭绝的动物一样。绝没有可能再会出现第二个。它的损坏是真损坏了,再也不可能恢复原样。

这个损失,必须由美国人来偿还,毫无疑问。但疑问是他们怎么来赔?把美国自由女神像送给我们吗?说实话还没有地方安放。若真论其价值,兵马俑绝对价值连城。把纽约华盛顿送给我们也不够啊。

这就像古代的和氏璧被人打掉一个角,引发的绝对是两国之间的连绵不绝的战争。但以美国人的绝对利益观来说,就是就事论事,依据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法律,让这位荒唐的美国青年,意思一下就行了。美国人这样的做法,绝对是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

那么从另外一个角度看,组织方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历来以安防过硬著称。很多旅游景点,游人连触摸的可能性都没有。为什么在国外展览就不行呢?说明在安防的措施上还有漏洞。

我们不反对出国展览这些历史文物,但绝对不能因为人为疏忽,而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同样的这个事件也提醒我们,要制定详细完备的文物展览保护法律。如果再出现这样的事,不割地赔款,至少也赔一个微软公司给我们吧。


Fandy


此案发生于2017年12月21日,而直到2019年4月9号,经过审理,12人陪审团依然对兵马俑受损部位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美国费城东区法院大法官无法作出最终判决,只得宣布解散陪审团,并允许美国检方在之后的30日内提请重审该案。


让我感到愤怒的,是一些美国人的无知与无耻。



首先回答第2个问题:肯定是造成损失的过错方来承担责任。

根据中美合作的双方: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与美国费城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所签订的《展览协议书》中的相关条款,中国展出方已经向美国承展方进行经济索赔。

至于博物馆方面,需要支付这部分经济赔偿,并且要为文物修复工作负责;至于自己的损失,可以依照美国法律,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保险公司再向案犯迈克尔·罗哈纳(Michael Rohana)提出索赔,自有其完整的流程。


再回答第1个问题:文化交流是有必要的,但兵马俑的展出更需要考虑运输、展览与保管的安全性。

确认了一下国家文物局发布的禁止出国、出境的文物名单,兵马俑不在其内,也就是说,可以出国进行展览。

2002年1月18日,国家文物局印发《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含64件(组);
2012年6月26日,国家文物局发布《第二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书画类)》,含37件(组);
2013年8月19日,国家文物局发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含94件(组),分为青铜器、陶瓷、玉器、杂项等四类。

但兵马俑依然是中国的国宝级文物。1987年,秦始皇陵墓及兵马俑坑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关于此案的更多细节与个人观点,请关注我上一个回答:

中国兵马俑在美国展出,手指被游客折断并偷走。美国应该对此做出赔偿吗?



万里长空夜未央


兵马俑作为中华的瑰宝若只放在自己国内展览难免会降低它的价值,另外作为中华历史文化的一张名片,兵马俑的外出展览也能让更多外国人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从这点讲兵马俑是应该出去展览的。

不过展览并不是随意的展览,不能别人想看或者有这个意愿,你就随意的同意,这是要经过一番考察的,比如最基本的安保程序要做到位,其次展示的环境也要关注,有些国宝对环境要求很高,一切展览不能以损坏文物为前提条件,第三展览方的重视程度和责任划分也要做到位。


这次的兵马俑展览就是一个例子,从最近事情的结果看来,美方对于中国的国宝并没有重视,兵马俑手指被折断几天后才发现,对于折断人美方的判决居然是“无罪”,如此重宝除了美方的粗鲁对待外,我们自身也有许多问题,这点就不细说了,只说一点国宝展览必然是要和对方签订展示协议的,可遗憾的是从事情发生到现在,我们大众并没有看到这样的协议合约。

最后重申一点国宝可以出去展览,但以上三点必须重视,切莫再损坏了国宝,不然有愧后人。


历史这点儿小细节



原本,作为我国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瑰宝,拿到国外去展出,让全体世人一起感受中华文明,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兵马俑这种陶制大型文物,又历经了千年风霜,无论是运输条件、还是展出期间的保护措施,都异常复杂,个人浅见,不应该把原生的陶俑漂洋过海的弄到美国去展出,毕竟风险系数太大。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复制一份赝品,弄到各国去展出,原本大多数观众都不是考古学家,不会真正在乎这个是真品还是赝品,他们只是来感受一下那种文化氛围而已。

在可以预见的风险下没有采取足够的安保措施,终归还是让人把秦俑的手指偷了去,我觉得这是展出方的失职。这个展出方可能是我们自己去租别人的场地展出,那这个损失应该由我们来承担。

如果我们请了美国的安保,那这个责任便应该由美国安保公司承担。当然,如果是应美方邀请展出,那邀请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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