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的贵族——乡绅

清帝退位,代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王朝彻底结束,这是我们历史书上一直告诉我们的,但实际上远在秦朝,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便就取消了分封制,采用了郡县制。封建王朝的说法,就已经不能再来表述中国古代王朝的政治体制了,虽然此后分封制也曾复活,但是中央集权制的体制还是被中国之后的历代王朝所沿用。

旧中国的贵族——乡绅

在一个庞大的帝国之下,如何有效的对地方进行统治,就成了中国此后所有皇帝需要考虑的事情。但不管皇权有多大,皇权不到乡的模式,却大抵没有变过。仔细想一个问题,中央集权制下地方官员的任命权是皇帝的,地方上一个官员或因为疾病,或因为事故突然暴毙,地方要上书中央通知官员死了,需要重新派任一位来。古代的交通可以想象,几千年来人类移动的最大时速都没有超过20公里每小时,假如就在京城附近还能迅速通知,像广州一带的官员去世,等到京城知道,再发文通知地方官员上任,地方官员再上京报个道,领个圣旨,再回广州,中间没个半年的时间根本搞不定。

地方上半年没有管理者,岂不是要乱套?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个样子的,往往等到新官员到地方后,他会发现即便半年没有地方官,但地方上人的日子还照旧过,不是说当时真就民风淳朴,犯罪率低,而是因为地方上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叫做乡绅。

旧中国的贵族——乡绅

乡绅是一种神奇的存在,他们的定位完全就如为了搭配中央集权制度的存在而存在。在古代地方政府中,除了官员之外,还有六房书吏和三班衙役,虽然同在政府工作,但是三班衙役却不在政府编制之内。哪三班呢?第一为皂班,主要是给县老爷做仪仗队或者审案之时立于两边吓唬、惩罚人犯的;第二为快班,就是我们常说的“捕快”的那类人,捕快不是一种职业,它是一种合称,捕快干的都是抓人犯、破案、催租税之类的活。第三为壮班,临时召集的民工,有紧急情况时可协助守城等等。

旧中国的贵族——乡绅

那这些人是谁发工资呢?没有工资,衙役是役属于义务职,本该由地方上的农民轮流服役。但是有些人有一身种田的本事,让他去当衙役,地就没人种,太亏了,于是就有人付“工资”让其他人代替他去服役,渐渐地三班成了终身制的工作,而地方乡绅就负责这些人的“工资”。

因此乡绅身上也就有“征召民夫、缴纳税款、收公粮”的职责,一般情况下乡绅不会过分剥削农民,因为他们需要百姓去租他们的田地,他们靠着收租过日子。农民有活路,他们才有饭吃。

那如何成为地方乡绅呢?光有地的是地主,乡绅拥有特权的同时,也要求他们做更多事情,帮助地方修房屋、祠堂、书院、道路、桥梁,那个时候叫做“捐”。实际上在废除科举后,各地乡绅成为创办新式学校、引进西方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主体,并把子弟送到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留学;一部分人回国后创办大学、建国后成功试爆原子弹等。

旧中国的贵族——乡绅

这和西方世界的贵族阶级就很像了,欧洲的贵族一方面也是靠收租过日子,另一方面他们还承担着守护地方平安的职责,当国家需要打仗的时候,贵族要从自己的属地征兵,但是他们在战场上是要冲在第一个的,因为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

回看中国古代历史,拥有特权,同时还被要求做同等义务的阶级,似乎也就乡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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