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試法!句容一男子私藏30箱煙花爆竹,被拘留五天!

今年1月1日起,我市實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令,規定禁放區內不能燃放煙花爆竹,顯然禁放區內更加不能出售煙花爆竹,不過,仍有一些商販利慾薰心,心存僥倖,鋌而走險。

以身试法!句容一男子私藏30箱烟花爆竹,被拘留五天!

3月29日晚上7點,

有人在網上發帖稱,

在福地花園小區附房裡,

有人存放大量煙花爆竹。

市公安局華陽派出所民警關注到這個帖子後,

立即趕至現場。

以身试法!句容一男子私藏30箱烟花爆竹,被拘留五天!

市公安局華陽派出所民警 於耀:

發現附房確實存在大概30箱煙花爆竹,我們在小區保安的見證下,對煙花爆竹進行了扣押。

在調查過程中,該附房的業主是最大嫌疑人,但他始終沒有出現。第二天,附房房主王某主動到華陽派出所投案說明情況。

王某交待,他原來一直是做煙花爆竹生意的,句容實施禁放後,就不做這個生意了。今年3月中旬,王某接到一個賣煙花爆竹的推銷電話。由於句容已經買不到煙花爆竹,怕以後需要,所以王某就花了3000多元買了30箱,儲存在福地花園的附房裡,也沒有上鎖。

以身试法!句容一男子私藏30箱烟花爆竹,被拘留五天!

華陽派出所民警查驗了王某的儲存手續,發現其既沒有報備,也沒有許可證。經專業人員檢測,這批煙花爆竹沒有安監部門的准許銷售標籤,都是“私貨”,“私貨”就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煙花。《句容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0條規定,可對其進行5日至10日的拘留,但是考慮到他有一個投案自首的情節,最終對其進行採取了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以身试法!句容一男子私藏30箱烟花爆竹,被拘留五天!

從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區實行了禁燃禁放,所以,大家不要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

句容廣電新聞中心: 唐顯宗 韓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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