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州區公安局火車站派出所破獲一起入室盜竊案

近日,涼州區公安局火車站派出所經縝密偵查,破獲一起入室盜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


涼州區公安局火車站派出所破獲一起入室盜竊案


受害人張某向火車站派出所報案稱,其經營的菸酒超市門把手被損毀,超市內500元現金及10餘條硬中華煙被盜(共價值5000餘元)。接報後,火車站出所民警立即展開偵查,通過調查取證,迅速確定了犯罪嫌疑人呂某(男,28歲,青海省人)重大作案嫌疑,經多日蹲點守侯,在城區某處將正在銷贓的呂某當場抓獲。經審訊,呂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呂某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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