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又一市!邯鄲主城區將24小時禁行國Ⅰ國Ⅱ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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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 交管】又一市!邯郸主城区将24小时禁行国Ⅰ国Ⅱ车!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調整國Ⅰ國Ⅱ排放標準機動車違反禁行規定處罰措施的公示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優化道路交通通行環境,減少機動車帶來的尾氣汙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辦法》、河北省委省政府《關於強力推進大氣汙染綜合治理的意見》和《河北省強化交通運輸領域汙染防治專項實施方案》及《邯鄲市公安局關於加強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進行公示。

一、禁行車輛

在我市註冊登記的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車輛,外埠號牌車輛參照執行。

二、禁行區域

邯鄲市主城區,即主城區東環路(含本路)以西、南環路(含本路)以北、西環路(含本路)以東、北環路(含本路)以南及東環路以東區域:東環路以東,人民路(含本路)以北,秦皇大街(含本路)以西,邯臨路(耒馬臺環形交叉口至京港澳高速立交橋西口路段,含本路;京港澳高速立交橋西口至秦皇大街路段,不含本路)以南區域範圍內,

全天24小時禁行(週六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處罰依據

調整國Ⅰ國Ⅱ排放標準機動車非節假日駛入禁行區域處罰措施,按照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河北省實施辦法》第76條第1項進行處罰,罰款100元,記3分。

四、執行時間

以上措施自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開始執行,請廣大機動車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規定,文明、規範、安全行駛,為提升良好城市形象,營造優質良好的空氣環境作出積極貢獻。

邯鄲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2019年4月10日

邯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新增違法鳴笛、違法停車等電子取證設備抓拍點位的公示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優化道路交通通行環境,減少機動車帶來的噪音汙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辦法》、《邯鄲市公安局關於加強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進行公示。

一、違法鳴笛抓拍點位

1、中華大街與叢臺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2、光明大街光明橋北100米路東

3、滏東大街與油漆廠路交叉口

4、光明大街與人民路交叉口

二、違法停車抓拍點位

1、美樂城商場:人民路滏東大街口至東柳西街口全路段禁停,為方便群眾乘坐出租車赴美樂城購物,特在滏東人民交叉口東300米路南(公交站臺東側)設有出租車專用臨時停靠點,出租車即停即走,限時2分鐘,違者自動進行抓拍。

2、邯鄲銀行總行:人民路東柳大街口至東環路口全路段禁停(施畫有停車泊位的可按照規定停車)。

3、新世紀商場:人民路中華大街口至曙光街口全路段禁停。

4、天鴻商場:聯紡路滏東大街口至人和街口全路段禁停。

三、移動電子取證設備

主城區新增十套移動電子取證設備,將對市區內人流量大、交通事故易發、多發路段的違法停車、壓線、逆行、佔用專用車道、不禮讓行人等機動車違法行為進行自動抓拍。

以上措施自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開始執行,請廣大機動車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規定,文明、規範、安全行駛,為提升良好城市形象,營造安寧和諧的生活環境作出積極貢獻。

邯鄲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2019年4月10日

編審 | 李建春

監製 | 江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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