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Q
何南迴答
你好
如果公司沒提前告知的情況下變更了辦公場所,且環境條件不符合辦公,建議做如下處理:首先我們看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
第一部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記住這一條,下面要用到。
第二部分,根據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第三部分,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好了,瞭解這三條後,你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立即辭職並向公司索要N+1的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條)。
第二、向公司提交聲明,因公司工作環境會影響到胎兒的健康發育,故拒絕上班並要求工資正常發放,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孕婦公司是不能解約的,除非你自己辭職。
如果公司拒絕你的聲明並且也不發工資,你可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訴訟要求賠償你孕期工資及N+1賠償。
我是何南,希望幫助到你。
新高考何南
但是你得證明這些氣體確實對孕婦有害,也就是說得得到權威機構認證才有效吧,不然得不償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