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身亡保险赔偿三十万,公婆想要拿走全部赔偿金,每月给儿媳和孙子一千元这样合理吗?

作家李媛媛


讲一个我身边真实故事吧。

多年前,我单位有一位老同事,先后娶了两个老婆,原配是虽然是相亲认识,但门当户对,婚后生下一个女儿,既漂亮又聪明,如果肯珍惜,其实是很令人羡慕的。

不过,因为夫妻二人性格都偏倔强骄傲,只要有所冲突,就针尖对麦芒,谁都不肯让谁,最后因为种种鸡毛蒜皮小事终于决裂,男方将房子孩子都留给了女方,净身出户。



两年后,男方不知经谁介绍又认识了第二个老婆,没有工作,结婚一年又生了一个女孩,男人独自养家已十分吃劲,所以给大女儿的抚养费十分苛刻,好像大学没毕业就停止支付抚养费了。但男人和第二任妻子也没过长久,小女儿十多岁时又离婚了,这一次是女方净身出户,房子孩子都判给男方。

此后,男人一蹶不振,没多久因恶性疾病住院治疗,病重时经济紧张,大女儿刚参加工作,前妻以女儿名义资助了五千元药费,并一直伺候他到最后。

男人临终前承认始终是原配最好,但面对缺少父爱陪伴的大女儿,孤苦伶仃的小女儿,还有白发苍苍体弱多病的老父老母,他大概也不知如何安置,所以去世之前一句遗言都没有,身后留下一套房子,养老金住房基金近二十万。




这笔财产如果按法律程序走,依照顾弱小的原则,父母应占二分之一,剩下二分之一应由小女儿领取多一半,但他父母有退休金,对大孙女心疼,对小孙女怜惜,最后把小孙女她妈找回来,把房子给了她们母女,把现金大部分给了大孙女,留少部分现金给小孙女。

虽然儿子去世多年,但大孙女逢年过节都会回去看看,小孙女缺钱还会去找他们,他们也是能给就给。用他们的话说,只要自己问心无愧,对得起儿子就行了。

所以,如果公公婆婆是正常思维,是不应该这么做的,不论出于什么想法都是不对的,如果有条件就全部给媳妇和孙子,毕竟一个女人独自带孩子是非常不容易的,那个孩子还是你们血脉的延续,如果条件不允许也只应拿走一半,不要妄图拿金钱去控制别人的人生,否则到最后一定不仅会失去金钱,更会失去亲情。


清风晓筑514


我是男人,但我换位思考,既然公婆这么处理我伴侣的意外钱财,没关系,孙子你拿去,你不要也不行,毕竟你家觉够了,这是你唯一的希望了,本来这样的公婆,都会更佳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血脉,要不难就是他还有另外一个儿子,否则不会这么对待自己儿子的媳妇跟孙子的,所以,我若是女的,我会把孩子丢给他们二老,爱要不要,先不说出去嫁人,直接离开外出工作去,凭自己的努力,现在一个月找三四千的工作满大街都是,何必活着窝囊了,这明摆着就是在控制你的人生和自由,我是一名离异的男人,离婚时候女儿才一周半,我又要开店,我是开美发店的,又要照顾孩子,我也很累,但她妈妈不要她,他外婆外公也不要,我家人也不喜欢,可我是她爸爸,我再不要,孩子就可怜,我把所有寄托都在女儿身上了,不管今生贫穷富贵,都要爱她如命,有时候女儿非常调皮,我就打手心,没办法,有时候我也很累,但一打完,我的心就很痛,每次尽量的克制自己,孩子是无辜的,她会调皮,那是因为她还小,才四岁,所以总是告诫自己,等孩子长大点就乖了,欣慰的是,女儿很爱我,一步不离,我也爱她,我的小棉袄,回过头,建议主人公把孩子丢给他们二老,孩子你是有份,但他们的人心已经严重伤害了你。


阑亭叙


老人家这是完全无视法律,自私,贪婪的表现啊!不合理,太不合理了!儿媳妇和孙子必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讲个故事吧:

在1992年的时候,我们那边小型煤矿发生塌陷事故,两个下井工人丧命井下。

当时,家属和煤老板私下协商,赔钱完事的。

一家老人特别好,认为儿子没了,儿媳妇和孙子孙女受苦了。不要一分赔偿款,全部给了儿媳妇,让儿媳妇一定要把孩子扶养长大。老人还时不时过来帮儿媳妇打理田地和庄稼。儿媳妇特别感谢公婆对她们的好,没改嫁,一心一意扶养两个孩子。后来公婆老了,儿媳妇接到自己家,给两位老人养老送终了。

另外一家老人,做法就截然不同了,我们那边的人都说老人见钱眼开,连孙子都不顾了!

那家老人只给了一点点赔偿款给儿媳妇,说这是他们儿子用命换来的钱,理应给他们留着养老的。

然后,任凭儿媳妇和孙子如何没钱,没饭吃,两个老人就是不帮儿媳妇一把,连亲孙子都不管不问。大概过了四五年吧,儿媳妇实在受不了,在一个夜里跳河自杀了。留下可怜的孩子就这么走了。

当时孩子才七八岁左右,成了孤儿,在外面飘着。爷爷奶奶在家好吃好喝的,孙子在外面捡垃圾吃。很多人都去爷爷奶奶家说,让他们可怜孩子,好好善待自己的亲孙子。可爷爷奶奶说:“我们只管我们生的,孙辈不归我们管!”愣是没收留孙子,任由孙子没钱读书,在外面流浪!后来,一个亲戚实在看不过去了,收养了这个可怜的孩子。

在2008年的时候,南方大雪,我听说这对老人冻死在家,死了十来天都没人发现,后来臭了,邻居闻到臭了,才被发现。

有人让孙子回去给爷爷奶奶料理后事,孙子说了一句话:“他们不是我爷爷奶奶,逼死我妈,任由我流浪,这就是报应!”

所以啊,一切事,有因有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做人做事千万别做的太绝了,上天都看着呢!


幸福鱼儿


丈夫身亡赔偿保险金30万,公婆想把保险金全部拿着,每月给媳妇和孙子1000块钱,这合理吗?

首先我能理解婆婆,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怕媳妇拿着这笔钱,就又去找了一个,或者不回你家,把儿子的换命钱,全都花的光光的。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个钱是拿不走完的。父母可以得到少部分的赔偿,但是属于媳妇好,孙子的那一部分就不能拿走。

重心里想说起给了媳妇,媳妇也好拿起来安排,存起或者理财什么的,对于孩子以后读书会少很多负担。

当然啦,如果是,处在我是那个媳妇,我肯定就不会,让公婆把钱全给拿走,这样子,你每个月还要去公婆那里,伸手要钱,怎么感觉,就像在啃老一样。

我是 ,喜欢就关注我,一起阅读那些温暖的小故事。





邻家均姐姐


这老头老太太怎么想的,你有什么权利这样处置你儿子的赔偿金,还每个月发一千块,你以为你们是你媳妇和孙子的老板啊!死亡赔偿金法律上是分给配偶孩子父母的,你想全部拿就能全部拿了吗,法院是干嘛的?律师是干嘛的?知道太过强势霸道的老头老太太最后都没什么好下场的,儿子已经没有了,是不是想作的连孙子都没有啊?你要那么多钱干嘛?死了能带走吗?干嘛生前不好好对那孤儿寡母,也能记你一份恩情,关键那钱真的不是你想拿就能全部留下的!一月一千块,如果赔偿金有三十万的话,一千块只是利息钱,你说人家的赔偿金干嘛放你这,还怕你把钱全部贴补给其他孩子或者全部买保健品了呢,养大一个孩子多不容易,人家需要用钱的时候,还需要天天到你这求一点要一点啊!

所以这家老人你就想开点吧,痛痛快快把人家的钱给人家吧,你自己的留好,不要搞到最后连那点亲情都没了,你要有其他孩子还好,如果就这一个孙子,也不怕老了没人收尸,百年后没人给你烧纸吗?上慈下孝,你们做到了慈,下面才有孝,你们要是没有慈,又怎么指望孙子多孝呢!

如果你只是担心媳妇拿着钱到时改嫁了,孙子没钱用,那就给孙子单独立个账户,密码两边掌握,正常两边都单独取不出钱,孙子需要多少取多少,等孙子成年了,再由孙子自己掌握,这样也能保留了亲情也给孙子守住了钱!媳妇也不用担心你们把钱扣留贴补给其他的子女。



公祖幻枫


这样是不合理的。

不知道这个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的,还是诉讼到法院,法院判决的。

不管哪种方式,赔偿款具体是赔偿那些项目都是有明细的,作为亡者的配偶有权利查看。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一是可以和公婆协商。家里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故,大家肯定都很伤心悲痛。希望互相理解,多体谅对方的不易,多谦让,和平解决。

另一个办法是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当然,这种方法会使家人矛盾激化,对以往的感情也是一种伤害。

不管如何,问答中的公婆的想法是错误的,也是不合法的,媳妇一方可以找个懂法律的人和公婆做做工作,给公婆留足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应当得到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媳妇和孩子应得的赔偿了。

我是如烟,有法律和情感方面的问题,请关注我或者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清韵如烟


(1)必须清醒地懂得“丈夫”的明细身份:公婆的儿子。妻子的丈夫。孩子的父亲。

(2)所以,三十万块钱有条不紊地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全方位保护“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为“初衷”!!!

(3)“死去的丈夫”永远都是可怜年迈体弱公婆的儿子。这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必须分配十万块钱,任何人不得侵犯。

(4)“死去的丈夫”永远都是可怜弱小未成年孩子的父亲。这也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必须分配十八万块钱,决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任何人”包括:爷爷奶奶和妈妈!!!

(5)“死去的丈夫”决不是已成年妻子永远的丈夫。这也是不可更改的。名下分配两万块钱安抚费。最主要的原因是:妻子是能够、也必须“自食其立”的已成年人。与年迈公婆和弱小孩子相比较,已成年人的“妻子”不属于“老、弱、病、残”弱势群体!所以不需作重点考虑。

(6)以此类推,若死亡的是妻子,那么,并不是“弱势群体”的丈夫也只得到两万块钱的安抚费。可怜的孩子得18万!养育妻子的年迈父母得10万!且,任何人不得侵占!

(7)所以,任何事情,都要做得“得人心”,才不会起争端。


丁香88577228


法律在一定情况下,只能是参考。

根据多个案例,事发在北方某农村,赔偿金一般按遗产来分配,本来就是人生之三大不幸的事,老年丧子,中年丧夫(妇),幼年丧父(母)。主要遗产至少60-80%都会留给幼年子女,供日后上学结婚等费用。其余的会留给老人和配偶双方均分,至于监护权关键是看女人是否再嫁,法院也会情与法都兼顾,这样双方都能够接受。

别以为老人家都是贪钱,主要是担心改嫁后遇人不淑,自已的血脉孙子女钱没了还遭虐待,自已老了又帮不上,所以就绝大部分留给小辈正常,当妈的成年人再争就说不过去了吧!

早些年我小姨夫矿难赔18万,也没改嫁,直接存儿子10万,女儿8万,都是到上大学时才动用,谁都没有说过一句闲话。


张三哥855


大实话:这主要得看保险的受益人是谁,如果受益人是公婆,那就没什么不合理的。

虽然购买保险是我们的一份生活保障,但是,当保险发生效果时,基本上也就意味着意外或者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并且,随之而来的也会是一连串的麻烦和矛盾。

前几天,就有网友给我发来这么一个事情,故事说的是小李和丈夫结婚五年,丈夫是家里的独子,生有一个孩子,今年三岁了。但是,很不幸的是前一段时间小李的丈夫却因为车祸死亡了,就留下他们孤儿寡母。但是,丈夫死后,丈夫的30万元死亡赔偿金全部被公婆拿着,公婆称,如果儿媳想要改嫁,那一分钱没有,如果一直带着孩子在家过,那么每个月则可以给一千元的生活补贴,等他们老两口不在了,就把儿子的死亡赔偿金以及老两口的遗产全部给他们。

说真的,看完这事真的是很难让人评价,一边是失去了独子的老两口,一边则是失去了丈夫和父亲的孤儿寡母,都是苦命的人。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这个小李丈夫的身亡赔偿金被公婆全部占有是否合理主要就是看这个保险有没有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说,这个保险的受益人写的就是公婆的名字,那么当小李丈夫死后,这个保险赔偿金就是其公婆的财产,所以其公婆全部占有并没有什么不对。并且,现在其公婆还每个月给他们母子一千元的生活补贴,也算是有情义了。毕竟,如果说要是儿媳拿着丈夫的保险赔偿带着孩子改嫁了,那对于老两口来说,可就真的是悲惨了。当然,如果说,这个保险的受益人没有指定是谁,那么父母、配偶和孩子都是拥有一定的继承权的。其公婆全部占有,并且以此作为筹码要求小李不能改嫁则是不合适的。

然后,从情感上来说,我个人还是更加偏向于站在这老两口这一方的,毕竟,自己唯一的儿子没了,老两口的养老问题基本上也就只能是依靠儿子的这个保险赔偿了。虽然,这样做确实可能对儿媳妇儿不公平甚至说太自私,但是,如果不是生活逼到这个份儿上了,谁又会去走这一步呢?

不过,如果说小李也感觉自己带一个孩子生活很难,并且丈夫的保险受益人也没有指定是给谁,那么我同样也理解小李通过法律途径从公婆那里要回属于自己的利益,这都应该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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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其实情理这个东西,说不清道不明的。

我看问题里说的是,公婆想要拿走,那就说明钱可能还在你的手里。既然他们想要的话,我觉得老人肯定有他们自己的想法,毕竟是一家人,你有什么想法也可以跟他们二老说,凡事坐下来都好商量。

可能二老也是无奈之举吧。他们用尽毕生心血,养大这么一个儿子,还不等他养老送终,不成想却白发人送黑发人。意外谁都不想发生,但既然发生了,就得去面对不是吗?

老人没了儿子,没人给他们养老了。他们之所以想要拿走这30万,也无非是想以后的生活有一些保障罢了。

再者,我觉得老人初衷还是好的,他们不是答应每个月给你和儿子一千块钱吗。这比起那些把儿子的赔偿据为己有然后把媳妇赶出家门的婆家好太多了。

也或许是他们怕担心你拿着钱带着孙子离开了,他们就老无所依了。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猜测,具体老人是怎么想的,你需要和他们沟通,一家人没什么不能商量的。

我看有网友说让你去找法院,这种想法我倒不能苟同。因为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你赢了法理,却输了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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