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砸缸救友而名扬汴京,编撰《资治通鉴》,为何执意要杀一女子?



题中的人物,为北宋名臣、史家巨子司马光,他执意杀一女子,是当时北宋阿云案,判刑之后十七年,司马光任宰相后翻出来,追判阿云死刑。一条人命,背后是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与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之间的斗争,政治斗争面前,这条人命只是一个小小的牺牲品。


首先回顾一下阿云案。神宗熙宁年间,十三岁登州女阿云在母亲死后服丧期未满时,由尊长作主,与一韦姓男子订婚。但阿云嫌其长相丑陋,便趁其晚上独自就寝于田舍之时带刀去杀他。因阿云力气小,十余刀未能将其砍死,只断其一指。知府以母丧期间婚约无效,按普通案件判徒刑;审刑院、大理寺以违律为婚、谋杀亲夫的罪判死刑。 朝野上下争论不休,各有依据与主张,当时王安石、司马光为翰林学士,神宗让他俩决断,王安石支持知府判罚,司马光支持大理寺。后来宋神宗鉴于她年纪太小从轻处罚,下旨免除阿云的死刑改为流放,而后遇赦回家,嫁人生子。十余年后司马光当政,立马派人抓回该女子,当众斩首。

不管从什么角度,阿云都不是必死之人,她不管是杀人未遂还是违律为婚,作为一个极度弱势的女子,她都是处在一个受害者的角度,并且有皇帝亲判,免除死刑。十七年后司马光再判她死刑,也不是和她过不去,而是保守派势力对改革派的反攻倒算,纯粹是为了反对而反对,在这些政治家的眼里,一个女子的幸福甚至是生命无关紧要,政治方向与定位才是至关重要。

这个案子,也是司马光人生的一个污点吧。小时砸缸救人的好孩子,长大了身居高位,为宰辅之臣,他考虑的不再是一个人的生命,而是他理想中认定的天下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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