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5歲女孩留遺書後出走 民警緊急行動找回

本報訊 (記者王麗虹 通訊員劉虹豔)6日上午9時50分許,市民黃女士向鯉城公安分局常泰派出所報警稱,其15歲女兒留下一封遺書,離家出走了。

“爸媽,你們看到這封信時,我可能早就不在這個世界了,輕生的這個想法,其實我已經想了很久,從你們第一次打我的時候,這個念頭就已經有了……”在這封遺書中,女孩稱自己沒有資格在這個世界上多活哪怕一天,讓她的爸媽不用去找她。

黃女士家暫住在鯉城區,她的女兒小蘭(化名)讀初二。據介紹,因學習成績不好,孩子與家人有矛盾。根據監控視頻,小蘭6日早上6點多時離家出走。

值班民警瞭解情況後,立即開展調查,尋找女孩下落。經過5小時的努力和尋找,最終在當日下午1時30分,在清濛某旅館找到女孩,當時,她正在旅館的房間內玩手機。民警將其安全帶回到派出所,交給她的父母,同時對其進行教育,告訴她遇事要多與家人溝通,不能任性離家出走,未成年人辨別是非和抵抗誘惑的能力較差,容易上當受騙。

警方提醒:未成年人的身心都處在成長階段,家長要多關心孩子,多和孩子溝通,運用適當的教育方式,培養孩子健康積極向上的心理,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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